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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士修改商标

2010-08-15 10:4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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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华商标
时间:2008年第3期

    近日,瑞士通过一项关于其商标法的修正案,旨在加大对商标假冒行为的打击力度,以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利益。该修正案将于2008年7月1日生效。根据修正案,商标法第13条增加“第2款之二”,规定商标权利人有权禁止任何未经其授权的进出口或转口假货的行为,即使是出于个人使用的目的。除非这些假货系个人制造,并且仅仅用于个人使用的目的,否则商标权利人均可以依法主张权利。不过值得注意的是,该修正案虽然禁止基于个人使用为目的进出口或者转口假货行为,却未规定对这种行为设置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