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在与大型超市Tesco商标侵权持久战中,德国食品零售商Metro公司赢得了最终的胜利。
1998年,Metro公司就向欧共体内部市场商标一体化管理局(OHIM)提出了“Metro”商标的注册申请,Tesco超市对此表示异议。
Tesco超市认为“Metro”是其在英国繁华街道上的另一家较小规模的超市的名称。OHIM接受了Tesco超市的异议,因为其确实已在先拥有名为Tesco Metro的超市。
目前,欧洲初审法院(CFI)已推翻了该裁定,认为Tesco已于2003年错过了对其所有的Metro商标的续展期。
该判决意味着Tesco超市不能在英国以外的国家和地区使用Metro商标,尽管其仍有两个月的上诉期。
为理解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大公司又一次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时间:2006年0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