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9月19日,澳大利亚一家Linux机构代表托瓦尔兹注册“Linux”商标的申请被澳大利亚知识产权局驳回。
澳大利亚知识产权局引证 Google和Wikipedia的资料,指出:Wikipedia百科全书中的条目以及Google中的资料表明,Linux是一种操作系统及其内核的名字,是一个被频繁使用的通用词汇,不够有特色,不能被注册为商标。澳大利亚知识产权局在致托瓦尔兹的律师杰里米的信函中还指出:要注册商标,必须在市场上有足够的特色。也就是说,它不能是市场上其它公司也需要使用的词汇。而“Linux”正是这样的词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