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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领袖人物姓名作商标不准注册

2010-08-15 12: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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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个别自然人申请注册与著名政治人物的姓名、肖像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如毛择东Mao Ze Dong”商标和孙中山商标,商标局权威人士近日明确表示:孙中山是中国近代民主革命的伟大先行者;毛泽东是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无产阶级革命家、战略家和理论家,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要缔造者和领导人;以毛泽东孙中山相同或近似的名称或肖像作商标,易产生不良政治影响,不可能获准注册。

  据了解,2004526日,山东省的马兴广在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的第35911122025293032333443类等13个类别申请注册毛择东Mao Ze Dong”商标。2004813日,山东省的孙中山在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的第35911122025293032333443类等13个类别申请注册孙中山商标。上述26件商标注册申请都是由一个名叫马全利的自然人办理的。商标局权威人士对此明确指出,我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8)项明确规定,对于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也就是说,对于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文字、图形及其组合,不仅不得作为商标获得注册,而且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由于商标的主要功能是区别不同的商品或服务的来源,因此,世界各国商标法律都规定,对违反社会道德和公序良俗的标志,禁止作为商标使用和注册。

  商标局权威人士还提醒社会各界注意:

  一是申请了商标不等于获得了注册。只要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件齐备,申请书填写规范,商标局都将依法予以受理。但申请注册的商标能否核准注册,商标局还将根据《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对于不符合《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的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局将予以驳回。

  二是对于申请注册具有不良影响的商标,尤其是商标中使用含有反动政治内容、消极政治影响、封建迷信色彩、腐朽文化糟粕和违反社会道德内容的文字、图形的,商标局将依法予以驳回;对于使用具有不良影响的商标,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也将依据《商标法》的有关规定坚决予以制止,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对于具有不良影响的商标,任何人、任何企业都不应使用,更不可能获准注册。否则,申请人将会白白缴纳商标注册规费或代理费。

  三是商标是用来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志,必须与具体的商品或服务一起使用才有可能获得保护。尽管我国的《商标法》允许自然人申请注册商标,但自然人注册的商标必须与其经营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结合起来,才能得到商标法律的有效保护。对于连续3年停止使用的注册商标,任何人均可以提出撤销申请。因此,对于钻我国《商标法》空子商标贩子来说,不要存有任何侥幸心理,更不要把申请注册商标作为生财之道来苦心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