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华商标网
商标局 | 关于提醒相关代理机构和商标当事人尽快办理银行汇款退款的通知
2025年07月31日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网
  2019年12月30日前,代理机构和商标当事人办理商标业务时,可通过预存的方式缴纳费用。2020年商标规费缴纳方式调整后,我局于2020年5月12日通过中国商标网发布退款通知,提醒相关代理机构和当事人办理退款,截至目前,仍有代理机构和当事人尚未办理。为保障缴费人合法权益,我局拟对此类款项开展集中清退。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退款范围 
  2019年12月30日前,代理机构或商标当事人提交商标业务申请时或申请前,通过银行汇款方式汇入商标局账户但未使用的商标费用。 
  二、退款提交材料 
  1.企业/个人 
  (1)退款申请表(附件1)。申请人为企业的,需加盖公章;申请人为个人的,需由本人签名。 
  退款申请表中应填写汇款明细,并将序号对应标注在所附汇款银行回单上。 
  (2)身份证明文件。申请人为企业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请将退款申请表与汇款银行回单、身份证明材料一并邮寄或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商标局财务处。 
  2.代理机构 
  (1)已在商标网上服务系统正式注册用户的代理机构,可登陆商标网上服务系统,通过“网上缴费平台”-“预付款清零”模块办理退款。 
  (2)未在商标网上服务系统注册正式用户的代理机构,填写清零确认表(附件2),并附历史汇款金额明细、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单位委托书、相关部门出具的主体资格变更证明等(办理过企业名称变更等事项的)。 
  三、邮寄地址和电子信箱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财务处,联系电话010-63218500-6,邮编100055。 
  电子邮箱:sbjcw@cnipa.gov.cn 
  特此通知。

  商标局
  2025年7月30日
  • 联系我们
  • 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街道车道沟10号院 中华商标协会(北方朗悦酒店)
  • 电话:010-68014071
  • 传真:010-68018055
  • 邮箱:cta@cta.org.cn
  • 协会微信
  • 协会微博
知识产权相关部门网站
知识产权相关部门网站
版权所有:中华商标协会    京ICP备06065018号             技术支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济信息中心
版权所有:中华商标协会    京ICP备06065018号
技术支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济信息中心
版权所有:中华商标协会  京ICP备06065018号     技术支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济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