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及《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并执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完善商标人才培养体系,提升商标从业人员(商标代理人、律师以及企业商标管理人员)的综合职业水平,促进商标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中华商标协会人才与教育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开展了商标人才库人才职业能力培养课程开发工作,现面向社会各界,特别是商标人才库入库单位及个人,广泛征集相关课程,具体说明如下:
一、课程板块设置
(一)商标通识
“商标通识”课程板块以商标人才库《商标代理职业能力培养大纲(试行)》(附件1)及《企业商标管理职业能力培养大纲(试行)》(附件2)为依据,以夯实商标人才专业基础、提升实务操作能力为目标,构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双维课程体系。
1.基础理论:课程知识点范围涉及商标法基础理论、商标通识知识以及审查规则等,具体范围参照商标人才库《全国商标人才职业能力培养辅导系列教材·理论提纲》(附件3)。
2.实务操作:紧密结合商标业务实际工作场景,课程知识点范围涉及国内外商标代理服务,商标延伸服务,商标数据和人工智能应用等内容。具体范围参照商标人才库《全国商标人才职业能力培养辅导系列教材·实务提纲》(附件4)。
二、课程要求
(一)课程定位与目标
1.课程需紧密围绕商标人才库《全国商标人才职业能力培养辅导系列教材·理论提纲》(附件3)及商标人才库《全国商标人才职业能力培养辅导系列教材·实务提纲》(附件4),符合商标人才库人才职业能力培养体系整体规划。
2.课程适用对象:
(1)商标代理人员
(2)企业商标管理及应用人员
(3)其他有意提升专业知识的相关人员
(二)课程内容规范
1.课程内容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充分体现科学性、权威性和实用性,避免出现错误或争议性观点。
2.基础理论课程内容应逻辑严谨、体系完整,实务操作课程内容应突出操作性和指导性。
3.鼓励融入行业最新政策、前沿技术(如AI在商标行业中的应用)及典型案例等内容,体现课程的时代性和前瞻性。
(三)课程形式规范
1.课程形式:采用视频课程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录播视频、直播课程等。
2.课程录制:推荐使用腾讯会议、小鹅通等工具录制课程视频。
3.视频参数:视频课程需画面清晰、声音清楚,分辨率≥1280×720(16:9),格式为MP4等通用格式(适配PC、移动端及主流播放设备),单个文件≤5GB。
4.课程时长:“商标通识”系列单课时长约15~30分钟。
三、授课讲师要求
(一)资质要求
1.商标人才库入库人才
需为中华商标协会商标人才库商标代理一级及以上人才或企业商标管理一级及以上人才,需在商标代理或企业商标管理等领域具备扎实的理论与实务基础及丰富的授课经验。
2.专家学者/研究人员
需具备商标领域相关专业(如知识产权法、企业管理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在高校、科研机构从事商标研究工作满5年以上;近3年内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过不少于1篇商标领域专业文章,或参与过市级以上商标相关科研项目、行业调研课题;在商标理论研究、政策解读等领域具有一定的行业认知度,能结合实践需求输出专业观点。
3.企业商标实务骨干
需担任企业商标管理部门主管及以上职务满3年,或在商标申请、维护、品牌运营等岗位有5年以上从业经验;参与过至少2项企业商标相关重要工作(如商标布局规划、侵权应对、品牌推广等),并取得明确工作成果,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知名度。
(二)职业道德与社会声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近5年内无任何违法违规记录或行业处分记录。
2、在商标行业内具有良好的公众形象和社会评价,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失信行为。
四、版权说明
1.应征课程须为原创作品,不得存在抄袭、侵权等问题。如因课程内容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名誉权、隐私权、肖像权、商业秘密权等),相关法律责任由应征人承担。
2.专委会对入选的课程享有著作权、使用权及相关收益权。
五、激励机制
通过专委会审核并成功入选的课程讲师,其相关信息(如单位名称、讲师姓名、专业领域、课程简介等)将在相应教育板块予以展示推介,以充分展示讲师的行业知名度和影响力。此外,专委会将为讲师颁发商标人才库人才职业能力培养“商标通识”课程聘用证书,并在教育版块进行展示。
六、应征课程类型
1.已录制完成且拥有完整版权的成熟课程;
2.符合征集函要求新开发录制的课程。
七、应征流程
应征流程采用邀请与自主报名相结合的方式。邀请是由专委会定向邀请商标行业头部机构、专家学者、领军企业骨干及商标人才库入库人才等,鼓励其积极参与课程开发;自主报名是由社会各界人士主动应征,特别是商标人才库已入库的单位和个人,为课程的创新和发展注入新鲜血液。具体流程如下:
报名及讲师确定
请有意向的单位和个人及时提交报名信息,经邀请或自主报名后,专委会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质审核,确定授课讲师名单。
(二)确定课程题目及内容
应征人员可结合自身优势依照商标人才库《全国商标人才职业能力培养辅导系列教材·理论提纲》(附件3)及商标人才库《全国商标人才职业能力培养辅导系列教材·实务提纲》(附件4)自选课程题目,经专委会专家组审核通过后,根据题目制作课程课件并签署相关版权协议。
(三)提交课件及审核
应征人应依据确定的课程题目及提纲,形成PPT或PDF格式的课程课件并提交,由专委会专家组进行审核(如需调整需研讨确认),以确保课件质量。
(四)录制与审核课程视频
应征人依据确认后的课件,参照录制要求进行课程视频录制,并将录制完成的视频提交专委会。专委会将进行审核剪辑(如需调整需研讨确认),最终经过专家组审核通过后上传。
八、应征方式
请于2025年7月10日18:00前,将填写完整的《“商标通识”课程应征申请表》(附件5)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发送至指定课程征集邮箱。
九、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8571218
联系邮箱:vip@cip.org.cn
附件:
中华商标协会
人才与教育专业委员会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