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结合本国相关产业的实际需要及时调整知识产权发展战略的侧重点,使之与国家产业政策、经济体制以及企业的需求相匹配,从而成功实现促进本国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的战略目标。韩国知识产权政策在诸多方面的经验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推进知识产权基本法制定工作。韩国政府积极推进知识产权基本法制定工作,通过基本法将知识产权主体的责、权、利规范清楚,同时基本法还规定成立直属总统或总理的国家最高层次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知识产权委员会,提高知识产权的行政管理层级,增强国家知识产权政策的权威性和执行力。
在知识产权创造方面采取分类指导原则,尤其重视获取核心专利。针对不同主体采取分类指导的原则,大企业是韩国知识产权创造的主体,占企业数量0.1%的大企业占据40%的知识产权,处于强势地位。为鼓励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创造,目前政府正在研究出台有助于加强中小企业技术竞争力的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千方百计促进知识产权运用。为了促进知识产权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政府比以往更加重视知识产权运用,建立技术交易市场,促进高校和科研机构的专利产业化,培养技术支柱型企业。为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初期产业化提供融资支持和专利评估服务,为大学和公共研究机构知识产权产业化提供专家顾问团队,发掘有潜力的知识产权并力促市场化,从而形成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再创造、再运用的知识产权循环发展模式,推动知识经济发展。
构建多层次、海内外并举的知识产权保护体制。构建政府部门间及政府与非政府组织协同配合、国内外维权并重的知识产权执法机制,为企业提供专利预警信息,打击各种知识产权侵权活动。设立知识产权侵权举报奖励制度,开展宣传活动,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探索开展知识产权金融业务。成立官民合营的知识产权管理经营公司,通过“创意资本”实现研发人员创意的知识产权化;通过扩大投、融资规模,扩大资金供应量,完善知识产权担保制度,以此促进针对知识产权的投资,为知识产权产业化提供融资保证。
不断提高服务水平,满足多层次的用户需求。根据申请人的要求灵活地调整其审查模式,2008年10月,特许厅建立三轨制审查制度,即根据用户需求选择不同的审查处理时间,标志着由加速审查转向三轨制审查。研究降低对申请文件的形式要件要求,加强对申请人的权利保护。在日常管理中,促进审查员树立良好的服务意识。
强化官民结合的工作模式,提高行政效能。运用财政预算资金,充分发挥社团法人的作用,大幅度提高韩国特许厅服务社会的能力。2009年初成立知识产权保护协会,在韩国贸易振兴机构海外分社有选择地建立知识产权工作小组,为韩国企业提供服务。
积极参与国际事务,扩大韩国国际影响力。积极参与双边或多边知识产权国际事务,包括中美欧日韩五局机制、审查高速路机制、战略性快速审查机制等,推动国际专利制度向一体化方向迈进。在专利合作条约改革进程中主张其三轨制审查模式。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合作推出多项知识产权培训计划,设立亚太经合组织知识产权专项合作基金,扩大韩国的国际影响力。(来源于知识产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