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知识产权立法,为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在“纪念《商标法》”颁布25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朋友们:
25年前的今天,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4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这在我国历史上,是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知识产权的地位,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全国人大又相继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版权法》。至此,我国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体系已基本建立,这对促进我国社会、经济、文化、科技等领域的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今天,由全国人大财经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国务院法制办和国家工商总局在这里联合召开“纪念《商标法》颁布25周年座谈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首先,我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对这次座谈会的召开表示热烈地祝贺,并对长期关心和支持我国知识产权立法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下面,我讲几点意见,供同志们参考。
一、要进一步加大对《商标法》等知识产权法律的宣传力度,不断推进《商标法》的实施。
《商标法》是一部既涉及到企业发展又牵涉到广大消费者利益的重要法律,它的贯彻实施,不仅有利于鼓舞企业创新,保护企业知识产权,同时也有利于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消费保护意识,有利于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因此,它是一部事关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事关我国科技创新,事关我国社会主义和谐建设的重要法律。我们一定要以“纪念《商标法》 颁布25周年”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商标法》的宣传力度,使《商标法》更加深入企业、深入民心。
二、要进一步加大对《商标法》等知识产权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力度,确保《商标法》等知识产权法律得以进一步贯彻和实施。
最近几年,全国人大不断加大了对各项法律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工作力度,这对各项法律制度的贯彻实施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在知识产权领域,因为涉及的范围和领域都很广泛,加上我国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体系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因此,加大对知识产权领域的法律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就显得更为迫切和重要。
三、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包括《商标法》在内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体系,为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创新是一个国家和民族发展的永不枯竭的动力和源泉。在去年召开的全国科技大会上,胡锦涛总书记明确提出:要在十年内把我国建设成为创新型国家。
创新,一方面要靠全社会、全民族聪明才智的充分发挥。另一方面,也要靠对知识产权的充分保护。因此,健全和完善包括《商标法》在内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体系,是我们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法律保证。我们一定要认真总结《商标法》等知识产权法律在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和不足,在实践中不断健全和完善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为实现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在十年内把我国建设成为创新型国家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最后,我预祝这次座谈会取得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