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门子抢注多家中国商标激起公愤 首都专家学者强烈谴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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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2月24日,由中华商标协会主办的“中国商标海外维权研讨会”在京召开,中国知识产权界权威专家,商务部、最高法院、知识产权局等相关部门的专家和部分官员到会,为在海外身处知识产权困境的中国企业施以援手。此次会议上,多年来在中国享受最优惠待遇、赚取大把利益的国际著名公司西门子(含博世-西门子及西门子所属公司),不思回报,反而在海外抢注多家中国企业商标,阻挠中国企业“走出去”,引起业界专家公愤。 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和中国品牌的日益崛起,越来越多的中国民族企业开始遭受国外企业在知识产权方面的种种阻挠。而商标恶意抢注已经成为目前国际市场商战中的一种新动向,其中尤以“海信商标在德遭抢注”最为引人注目。这场看似简单的商标争夺战背后,是中国企业在海外征程中所集体面临的一个难题,用海信集团副总裁郭庆存的话说,“欧美对中国企业实施大规模的反倾销以来,知识产权纠纷,已经逐渐成为他们为中国企业进入欧美市场设置贸易壁垒的一个新形式。” HiSense, 海信首创 国内的各界人士和广大消费者都知道,从发源于青岛无线电二厂的“红灯牌”到计划经济时代家喻户晓的“青岛牌”,“HiSense 海信”在她前身数十年的诚信积奠中诞生。 1991年,海信的前身青岛电视机厂在国家商标法出台前着眼世界,痛下决心,未雨绸缪,果断为即将成立的企业集团创设新的商标和商号。最终,经过评审、集团最后审定,学识渊博、功底扎实、对企业感情深厚的原总工程师钱钟毓先生提交的设计方案中选。寓意“海纳百川、信诚无限”的“海信”,以及代表“高的质量与享受”的“HiSense”在这次集思广益中脱颖而出。 1992年海信集团创设了“海信/HiSense”商业标志并在中国提出注册申请,该商标于1993年12月14日获得注册,同年开始正式作为商标和商号使用。1993年4月6日,“海信”、“HiSense”开始正式作为商标使用,1993年12月14日,“海信/HiSense”获得注册,同年正式作为商标和商号使用。此后,海信集团公司及其投资设立的公司全部使用“海信/HiSense”作为商号,所有产品均使用“海信/HiSense”商标。 海信集团自从启用“HiSense”、“海信”商标和商号以后,随着企业的健康发展,宣传力度也不断加大,企业知名度得到迅速提升,“海信”、“HiSense”商标、商号被国外内消费者所熟知,如:在1997年6月中国消费者报举办的商标、徽标标识有奖竞猜活动中名列榜首,海信/HiSense商标认知率高达83.02%。显然,此时的“海信/HiSense”,已经广为人知。 截至到1999年1月,先后在亚洲、非洲、东欧、大洋洲等近40个国家获准注册的“HiSense/海信”,已经随着海信产品远播世界各大洲。“海信 Hisense”成为中国的和世界的知名品牌。 1999年1月5日,海信集团的“HiSense”、“海信”商标被中国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正式认定为驰名商标。 然而,6天以后的1999年1月11日,西门子的控股公司博世-西门子在德国抢先注册了“HiSense”商标,博西公司抢注的“HiSense”商标,与上述海信的驰名商标“HiSense”和英文商号“HiSense”连字母的大小写都完全一样。 驰名商标受国际公约保护 被确认为“中国驰名商标”的“HiSense”、“海信”在受到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保护的同时,同样受到国际相关条约的保护。 根据巴黎公约第六条之二〔商标:驰名商标〕第一款规定:商标注册国或使用国主管机关认为一项商标在该国已成为驰名商标,已经成为有权享有本公约利益的人所有,而另一商标构成对此驰名商标的复制、仿造或翻译,用于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易于造成混乱时,本同盟各国应依职权或应有关当事人的请求,拒绝或取消该另一商标的注册,并禁止使用。商标的主要部分抄袭驰名商标或是导致造成混乱的仿造者,也应适用本条规定。 中国和德国均属于巴黎公约成员国。中国商标主管机关认定的具有原创性意义且有重大商业价值的驰名商标,在德国同样应当受到尊重。 更何况,无论国内法律还是国际公约,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创设的宗旨是要保护基于原创性成果的权利、鼓励发明创造,不允许任何抄袭、仿冒的行为。“海信 HiSense”是海信集团原创性的商标和商号,而且是国内外业已知名的商标和商号这是不容回避的基本事实。 鉴于上述种种原因,中方律师认为“海信商标维权胜算很大”。 西门子“恶意抢注”意欲何为? 在1999年1月11日之前,是否真的如博西对外所说,不知道“HiSense”为海信的英文商号和商标呢? 1999年以前,即使是在欧洲,海信(HiSense)也已经名声远扬。这从有关欧洲和国际性媒体的报道即可见一斑。如:《欧中经贸》、《欧洲时报》、《华尔街日报》等媒体均对海信做了深度报道。 另外,早在1995年,海信集团的ISO9001国际质量体系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