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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标设计大赛实施方案
2009年07月08日来源:中华商标协会

 

    一、活动背景
    一件好的美术作品往往能给人极佳的视觉享受,让人流连忘返;一首好听的歌能在短时间内传遍长城内外、大江南北,被人广为传唱;一件设计上乘的商标往往能让人过目不忘,在体现生产经营者企业文化的同时很容易让人耳熟能详。截止2008年底,我国已拥有344万件注册商标,数量居世界第一,是名符其实的商标大国。遗憾的是,在最能体现商标价值的驰名商标数量上,我国目前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较大差距。这其中不仅有发展时间、企业经营等各方面的原因,我国的商标设计水平普遍不高也是一个重要因素。商标设计理念的落后、商标组成要素的雷同均或多或少压缩了商标发展的空间。在国务院公布《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一周年,国家工商总局刚刚制定了“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推进我国商标战略实施的意见”之际,举办首届全国性的商标设计大赛,对提高我国整体商标设计水平,满足消费者精神情感诉求,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均具有积极的意义。
    二、活动宗旨
    本次中国商标设计大赛旨在引导中国商标设计走出独创化道路,挖掘设计行业杰出人才,提升行业整体设计水平,提高商标设计的创新能力,为商标设计师与广大企业搭建交流合作桥梁。
    三、活动组织机构
    2009(第三届)中国商标节组织委员会
    四、大赛主题
    中国元素  国际潮流
    五、奖项设置
    全国最佳商标设计金奖(总冠军)1名:颁发荣誉证书、奖杯及豪华轿车一辆;
    最佳行业商标设计大奖6名:颁发荣誉证书、奖杯及价值2万元苹果设计电脑一台;
    行业商标设计优胜奖30名:颁发荣誉证书、奖杯及价值3000元笔记本电脑一台;
    行业商标设计优秀奖60名:颁发荣誉证书、奖杯及价值1000元奖品;
    凡获奖者作品都将收录在《中国商标年鉴》中。
    六、参赛须知
    1、作品范围
    参赛作品标识商品范围:食品、服装、玩具、化妆品、饮料、鞋(共六类)。
    2、作品要求
    (1)近两年来设计的未参加过其它任何比赛的原创作品。
    (2)符合《商标法》的各项规定,具有显著性特征,不侵犯他人在先权利,可以作为商标注册并使用的的商标标志。
    (3)作品具有显著特征、主题鲜明,构思精巧,简洁明快,个性独特,文化内涵丰富,视觉冲击力强,富有艺术感染力、体现时代特征,具有民族特色等。
    (4)作品方便适用于各类媒介广告宣传,适用于各类印刷品印刷。
    (5)作品可以仅为商标标识本身,也可和商品包装装潢(外观设计)相结合。
    请及时关注具体比赛规则、报名办法、评选标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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