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商标法律诉讼实务高级培训班
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使广大企业法律工作人员、律师、商标代理人和相关从业人员以及商标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准确掌握当前商标侵权诉讼及行政诉讼案件中有关诉讼程序及实体审理中备受关注的热点、难点及焦点问题,学习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中认定事实与适用法律的新原则和新思路,进一步了解近年来人民法院审理商标案件的工作新情况及案件的新特点、新动态和新趋势,我会定于2011年12月4日在广西北海举办“商标法律诉讼实务高级培训班”。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和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的领导与法官将在培训班进行专题授课并与参加培训的学员进行现场交流,答疑解惑。授课专家均为长期从事知识产权审判工作,致力于商标法律理论的探索和司法审判实践创新,亲身办理了大量疑难典型案件,积累了丰富的理论与实践经验的资深法官,他们将在授课中将法律法规与精彩案例结合起来,内容新,层次高。通过高层次培训,有利于全面提高广大企业商标管理与保护工作水平及相关从业人员的诉讼水平与技巧,在理论和实践两方面均可获得较大收益。
现将培训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
培训时间:2011年12月4日至12月6日
报到时间:2011年12月3日全体报到
考察时间:2011年12月6日全天考察
离会时间:2011年12月7日中午12时前
二、培训地点:
地 点: 北海银滩度假村
地 址: 广西北海银滩大道8号路
联系电话: 0779-3899388
行车路线:
1、南宁市——北海市(220公里)到南宁江南汽车站坐车——北海南珠车站(每30分钟一班次,票价58元),北海南珠站——银滩度假村酒店(12公里)打出租车25元左右。
2、南宁火车站——北海火车站(时间13:40,15:30两班次,票价38元),北海火车站——银滩度假村酒店(8公里)打出租车12元左右
3、北海机场——银滩度假村酒店(30公里左右)打出租车100元左右
三、培训内容及授课专家:
(一)近年来人民法院审理商标案件的情况介绍及案件的新特点、新动态和新趋势及商标侵权案件管辖权的确定——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领导
(二)商标民事侵权和行政诉讼程序中的有关问题的法律适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法官
1.涉及诉讼程序中的期限问题、诉讼材料的收集和提交等问题;
2.对涉外商标案件当事人提交所在国相关证据的效力及证明力的司法认定;
3.争议期限的认定及诉讼程序中的法定期限与指定期限;
4.关于商标转让过程中(核准前),起诉主体的认定;
5.行政诉讼中,评审阶段未提交的证据,在诉讼程序中提交的采信问题;
6.案件在商标评审阶段的法律状态与诉讼阶段(一审)的法律状态不同,(如引证商标在诉讼阶段无效),在司法审判中应以哪个阶段的法律状态审理。
(三)商标使用问题中的证据规则适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法官
1.关于举证责任和证据保全;
2.商标侵权案件及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的证据规则;
3.商标使用的司法认定;
4.审判中对“注册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理解和适用。
(四)禁止商标注册的绝对理由的司法认定——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官
1.关于对商标法第十条的理解适用;
2.商标显著性的判断;
3.欺骗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的认定。
(五)商标近似性比较的原则及认定。相同、类似商品和/或服务的认定——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官
(六)在商标授权、确权案件中如何保护在先权利和禁止他人恶意注册
1.驰名商标的认定及保护(司法认定驰名商标的原则,驰名商标司法认定的标准,驰名商标的跨类保护,判决书主文的表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法官
2. 关于代理人抢注被代理人商标问题的法律理解及证据链——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法官
3.“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的理解和适用,关于抢注他人已 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商标问题的法律理解——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官
4.关于在商标侵权案件中对商号权保护——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官
(七)商标司法鉴定——北京务实知识产权研究中心负责人程永顺
包括:鉴定委托、鉴定程序、鉴定内容、法律效力及在诉讼中发挥的作用等。
五、收费标准:
1.会议注册费:1100元/人
2.会议住宿费(四天):
标准间单床:480元/人;
标准间包房:960元/人;
3.餐费(早中晚三餐及12月5日晚宴):840元/人
请于11月25日前将培训回执发送我会。
联系人:孙岩 丛林
联系电话/传真:010-68014500或68014399
电子信箱:tmjvc@126.com
附件:1. 商标法律诉讼实务高级培训班议程
2. 商标法律诉讼实务高级培训班回执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八日
会场实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