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 展览会概要
二、 布展指南
三、 安全管理规范
四、 参展商就餐地点
五、 清洁保证金
六、 车辆安全
七、 治安
八、 物流指南
九、 联络方式
附件一:特装展台搭建委托书
附件二:特装展台施工安全责任书
附件三:音量控制承诺书
附件四:特装施工申报表
附件五:展台电器申请表
附件六: 标准展位配置申请表
一、展览会概要
1 会议名称
第四届中国商标节(以下简称:商标节)
2举办时间
2011年9月6日--8日
3 举办地点
成都·世纪城新国际会议展览中心(以下简称:世纪城)4-6号馆
4、展览会日程
报到时间:2011年9月3—5日(9:00-18:00)
报到地点:“组委会现场服务处”(4号馆门口玻璃房)
★ 逾期后未能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参展资格。
标展布展期 |
9月5日 |
09:00-18:00 | ||||
空地展位布展期 |
9月3-4日 |
09:00-18:00 | ||||
9月5日 |
09:00-21:00 | |||||
展会期 |
开幕式 |
参展商入场 |
展览、洽谈 |
闭馆 |
欢迎宴会 |
撤展 |
9月6日 星期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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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0-17:00 |
1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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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7日 星期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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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0 |
09:30-17:00 |
1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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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8日 星期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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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0 |
09:30-13:30 |
1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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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24:00 |
二、布展指南:
1、报到
报到单位需明确参展企业名称及展位号(如搭建商报到,需出具《委托搭建协议书》),经组委会现场服务处审核确认,参展商所使用的展位与组委会所出具的展位图中展位对应(展位图组委会将提前在网站上公布,参展商可自行查询自己展位号),即可办理入场证件。
2、空地展位布展须知:
●布展时间为2011年9月3日-5日09:00-18:00;
●组委会将于2011年9月5日24:00后封闭展场,参展商需在此之前完成布展工作,并将杂物清理完毕;
●室内特装展位装修限高5米;
3、特装展位进场手续申办流程
为保障展会施工安全、有序,提供高效快捷的现场服务,促进展会顺利进行。请各位参展商及搭建商进入成都世纪城新国际会展中心施工、布展,带上介绍信及经办人员名片按以下流程办理入场手续。
① 特装展台准备材料:
序 |
文件名称 |
备 注 |
1 |
施工单位资质证明 |
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须有“展览展示/装修装饰/建筑施工”内容)、资质证书复印件 (注:个体经营执照不予接受) |
2 |
委托搭建协议书 |
参展单位出具的委托搭建书,加盖参展单位、搭建商双方鲜章;(参展单位和搭建方双方签订的合同复印件或传真件)(附件一) |
3 |
特装展台施工安全责任书 |
需施工单位加盖公章原件一式两份(附件二) |
4 |
展台立面效果图 |
需标注尺寸,效果图需提供彩色图纸(设计师签名并盖章) |
5 |
展台平面图 |
需标注电路、吊点平面分布和配电箱安装位置(设计师签名并盖章) |
6 |
展台施工图、电路图 |
需标注尺寸、材质、负载(设计师签名并盖章) |
7 |
特装展台施工申请表 |
填写清晰(附件三) |
8 |
音量控制承诺书 |
需参展商加盖公章原件(根据主办单位通知执行)(附件四) |
9 |
展台电器申报表 |
(附件五)填写后附上各类电器(灯具)合格证 |
10 |
结构安全证明书 |
搭建二层展台的参展单位须提供建筑部门出具的展台结构安全证明书 |
注:以上材料请于展会布展7天前以特快专递形式邮寄会展中心展览服务公司施工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28-85380234 85380286 85380285 85380275 85380096 |
② 特装展台进场手续:
序 |
项目 |
备注 | |
1 |
材料验收 |
验收材料是否齐全,有无鲜章缺失;按每10平方米4元收取图纸审核费; | |
2 |
资料签收 |
布展须知、保证金收取及扣罚说明等重要文件 | |
3 |
缴纳相关费用 |
特装管理费 |
以展会现场通知标准执行 |
施工保证金 |
根据展台面积缴纳5000元到20000元施工保证金,撤展完毕后视施工期间有无违规现象清退 | ||
清洁保证金 |
根据展台面积缴纳2000元到10000元清洁保证金,撤展完毕视施工现场的清洁程度清退 | ||
动火管理 |
办理动火手续并根据展台面积配备相应的灭火器,设专人看护及做好保护措施 | ||
施工用电及展期用电 |
要求核算准确,提前申报,二次申报加收20%手续费 | ||
灭火器 |
50平方米4具,每增加50平方米增加2具 | ||
注: 以上手续可于展会布展前3天,提前至会展中心展览服务公司施工管理办公室办理,布展期间到现场服务处办理 联系电话:028-85380234 85380286 85380285 85380275 85380096 |
③ 发放相关证件
发放主办单位提供的施工证件
④ 进场
在会展中心展览服务公司办理的相关手续入场
4、领取相关证件
施工单位到组委会领取布展证,详细情况请咨询:028-86279213
5、进场
凭组委会所发证件及在会展中心展览服务公司办理的相关手续入场
●请参展商前往展馆现场服务处办理施工及展期用电,费用见下表:
展览用电价格
|
项目 |
价格 |
布展期间施工临时用电 |
220V/15A |
200元/处 |
动力电源 (室内) |
380V/15A空气开关箱 |
900元/个/展期 |
380V/20A空气开关箱 |
1050元/个/展期 | |
380V/30A空气开关箱 |
1350元/个/展期 | |
380V/60A空气开关箱 |
2200元/个/展期 | |
380V/100A空气开关箱 |
3300元/个/展期 | |
380V/150A空气开关箱 |
4500元/个/展期 | |
照明电源 (室内) |
220V/5A |
160元/个/展期 |
220V/15A |
500元/个/展期 | |
220V/20A |
800元/个/展期 | |
备注:1、以上价格含施工费、材料费、管理费; 2、现场临时申请用电,加收20%;(单个项目超过2万平方米,按此条款执行) 3、室外用电每处加100元管理费、安装费; 4、布展期为3天,每增加一天临时用电,费用增加70元; 5、展期一般不超过4天,超长展期用电价格,将按增加日期同比增加; 6、非标准施工用电,每处按展期用电标准的75%收取; 7、二次接驳,加收100元/处接驳费; 8、24小时供电(仅限冰箱、充电器、充氧器等小电器),在标准价目上加收40%。 |
★注:为保证参展商(装修商)所需用电,可在8月30日起到世纪城·新国际会展中心7-8号连接馆二楼展览服务公司现场施工管理办公室办理用电手续,联系电话:;028-85380046 85380076;
6、货运通道
布展物料及展品运输请从4-5、5-6货运通道。
7、加班费
项目 |
单位 |
管理费(元) | |
特装展台施工管理费 |
每平方米 |
10 | |
展览一次性地毯进场管理费(公共区域) |
每平方米 |
2 | |
自行搭建标准展位管理费 |
每9平方米 |
50 | |
标展自行改建管理费(加高,加灯箱等) |
每9平方米 |
50 | |
加班费 (核计:50平方米起,不足50平米按50平米计,50平方米以上按实际面积计算) |
18:00~24:00 |
1平方米/小时 |
1 |
24:00~9:00 |
1平方米/小时 |
2 | |
布展期最后一天 |
1平方米/小时 |
3 | |
注:1、施工单位需办理施工手续方可进馆施工; 2、单位需严格按照展馆的《展场须知》的有关规定安排施工; 3、施工时间为每日9:00~18:00。超过此时段施工应办理加班手续,当天5点前办理,交纳加班费。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 超过1小时以此类推; 4、特装展位需交纳清洁押金: 100㎡以内2000元(含100㎡),100㎡~300㎡5000元(含300㎡),300㎡~500㎡ 10000元 (含500㎡),500㎡以上酌情增加。展览结束后,经展馆检查合格后退还押金。 5、特装展台需交纳施工保证金: 100㎡以内5000元(含100㎡),100㎡~300㎡10000元(含300㎡),300㎡~500㎡ 20000 元(含500㎡),500㎡以上酌情增加。展览结束后,经展馆方确认后退还押金。 |
8、标准展位须知
① 单个展位标准规格及配置
●规格长3米×宽3米
●三面围板(高度2.5米)
●2把座椅,1张咨询桌;
●一个2.5A/220V的500W单相插座,2盏射灯;
●标展图:(见附件下载)
②布展须知
●布展时间:2011年9月5日;
●单个标准展位所提供电源仅供接驳小型电器,如:电视、VCD、电脑、手机充电器等;
●请勿随意使用其它展位桌椅;
●严禁擅自在展馆方所提供的展具上使用泡沫双面胶或强力胶粘贴、钉、涂任何物品;
9、撤展须知:
闭馆清场时间为 2011年9月8日13:30;
撤展时间为 2011年9月8日14:00-24:00,撤展期间,物品保卫问题由企业自行负责;
未经组委会同意,参展商在9月8日13:30前不得擅自撤离展场,
10、展期须知:
开展期间,任何参展企业不得使用音响设备(电视机除外),如有企业违规使用,组委会将对期
展位进行断电处理,
参展商所采用的宣传形式仅限于自身展台范围内,不得使用展场其它场地或影响其它参展商,否则组委会有权没收其宣传品;
★特别注意事项
★ 组委会将于2011年9月5日24:00起封闭展场,参展商需在此之前完成布展工作,并将杂物清理完毕;
★ 展览期间所有参展企业宣传音量均不得超过60分贝,如企业超过此限制,且在组委会劝阻无效的情况下,将对该展位进行断电处理;
★ 参展企业须在2011年9月8日24:00前将所有展品、展具清运出场;凡9月8日24:00后展位内仍未撤离及清运的物品将被视为废弃物;
★ 经展场工作人员检查,确定展位内所有展品及装修材料清运后,退还参展清洁押金,未按要求清运的展位,押金不予退还;
★ 所有检查合格的参展企业请在一周内到世纪城·新国际会展中心展览服务公司退还清洁押金,否则不予办理;
★ 布展、展览及撤展期间,若携带物品出场,须持名片及参展证到“组委会现场服务处”填写《展品出门条》,办理相关出门手续,经保安检查后,方可出场。
三、安全管理规范:
1、布展安全须知
请仔细阅读以下布展须知内容,并有义务告知贵单位参与此次展览的相关布展、参展工作人员,希望我们的服务能为您的参展工作提供便利。(本规定适用于所有进入成都世纪城新国际会展中心的布展施工单位及个人)
一、施工单位施工应严格遵守相关国家法律法规.《成都市展览展销活动消防安全管理暂行规定》以及成都世纪城新国际会展中心相关规章制度,服从展馆管理和监督检查。
二、特装展台施工单位进馆前必须按照《特装展台进场手续申办流程》,提供报馆资料并签订《特装展台施工安全责任书》,签订责任书时请出示施工单位出具的有章介绍信或传真件,以确认签订者的委托人资格;施工单位应指派专人负责展台施工现场的安全和防火工作。展台施工负责人应告知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要正确佩戴合格的安全帽和有效证件。
三、未按《特装展台进场手续申办流程》要求(提供有效资质证明资料等)办理相关进场手续的单位,不得进场施工,一经发现私自进场,展馆将对该展台搭建商给予严惩,直至清场处理。
四、特装展台必须配备合格、有效的灭火器具(2公斤起),灭火器在开展前一天中午12:00必须均匀摆放在展台区域内明显位置,便于消防检查和使用,灭火器配备标准为50㎡内4具,50㎡外每增加50㎡增加2具,以此类推。搭建二层建筑的展台,灭火器配置标准在此基础上增加50%。为保障展会安全,必须统一使用场馆提供的灭火器材。
五、布展施工必须在自有展台范围内进行,不得超范围跨区布展,施工材料应放置在本展台范围内,如阻塞通道,展馆将视其为废弃物料处理。
六、馆内严禁私拉、乱接电源线;照明灯具、霓虹灯、各种用电设施及材料应具有国家专业安全认证,应按照国家电气规程标准施工、安装和使用。严禁使用麻花电线连接电器设备,应当使用标准的双护套阻燃电线连接电器设备。电路、电气的安装必须由持有有效操作证件的人员进行施工,展会期间电工必须随身携带操作证件,以备核查。
七、展期用电不能作为施工用电使用,展期用电在开展前一天下午13:00点送电,如发现违规使用者,将根据相关规定做出严肃处理。
八、展厅内严禁现场木结构初加工,电锯、切割机、焊机、空压机进馆需提前书面申请,获得许可后方可进馆。对擅自使用电锯、切割机、焊机、空压机的单位和个人,展馆有权制止,对屡禁不止者,酌情予以处理。
九、展厅内严禁喷漆、万能胶粘贴、腻子作业,上述作业只能在做好防护时用于修补或者接缝处理,并需提前申请,由展览服务公司安排时间段作业。对擅自喷漆、万能胶、腻子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展馆有权制止,对屡禁不止者,酌情予以处理。
十、禁止直接在展馆柱子上安装灯具灯箱。所有展馆的设备设施不得拆除、搬移和损坏。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动用展馆配电箱、水源等固定设施
十一、施工单位搭建展台限高6米,结构必须牢固、安全,搭建材料必须使用防火或经过阻燃处理的材料。展台结构严禁在展馆墙面、顶部、柱子、各种专用管线上钉钉、吊挂、捆绑,所有结构应和展台自身主体结构连接。应严格按照展馆限高搭建展台。
十二、施工人员在高空作业时,应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 应使用合格安全的提升工具及操作平台,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穿软底鞋、衣着符合高空作业要求、设置安全隔离区、清理区域内障碍物品,安全区须设有明显标示。施工现场应设安全员负责施工安全工作。违者按照规定进行整改、纠正。并时刻注意以下要求:
1、 高空作业时必须时刻遵守规章制度。
2、 禁止酒后高空作业。
3、 禁止在非安全地带休息。
4、 疲劳或睡眠不足时禁止作业。
5、 禁止随意挪动及载人挪动。
2、 凡参加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经医生体检合格,方可进行高空作业。对患有精神病、癫痫病、高血压、视力和听力严重障碍的人员,一律不准从事高空作业。
3、 凡参加高空作业人员,应在开工前组织安全学习,并经考试合格。树立牢固的安全风险、危险意识,保护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4、 认真检查脚手架、高梯等登高工具,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并安全可靠,检查随身携带工具是否放好并固定。
5、 尽量避免重叠作业,必须重叠作业时,要有可靠的隔离措施;夜间作业要配备充足的照明设施。
十三、严禁利用展馆顶部网架作为吊装展台结构的工具,严禁在防火卷帘门下搭建展台及堆放物品,严禁遮挡展馆消防设施设备(消火栓、红外对射、监控探头、消防通道等)。
十四、展馆内严禁吸烟,严禁使用易燃(弹力布等)、易爆物品以及含有辐射、放射、有毒、腐蚀性高挥发物品等。禁止电、气焊(气体瓶严禁入馆)等明火作业,如确实需要,应提前到展馆服务处申报并获得许可,在采取防范措施后方可进行。违者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五、请爱护展馆物品,不能在标准展位及配套展具上钉钉、打孔、刻画、蹬踩及使用双面胶、单面胶和即时贴等各种胶制品。标准展间上不能倚靠和悬挂重物,未经允许不得拆除或改建标准展位。违者将按实际损失照价赔付。
十六、请不要随便抄拿、挪用其它标准展位的桌、椅等物品。标准展位内严禁私拉电源线,严禁私自安装射灯、太阳灯等照明灯具。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展馆有权制止。
十七、凡搭建二层展位的特装施工单位必须出具加盖特装施工单位公司印章及负责人签字的安全承诺书。
1、所有二层展台必须提供建筑部门出具的展台结构安全证明书,并经组委会审核许可,方可进馆施工,上层结构不能横穿展厅过道,展台结构不可吊挂与展馆结构。
2、栏杆不得低于1.5米,二层展台开放处的地面,应设置0.05米以上高的防摇动挡板,防止物体滑落,栏杆的扶手应采用圆弧形。
十八、施工单位、参展商在布展过程如需申请加班的,请于每日16:00点前到现场服务中心办理加班手续,如在16:00点以后申报加班的将加收50%的加班费。如发现未办理加班手续私自加班或违规延时加班,将按双倍计时收费。拒不配合清场人员的单位,将按通宵双倍处理。
十九、展会开幕前,所有布展单位必须参加由公安、消防或展馆等部门组织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无条件整改。
二十、撤展过程中禁止出售展台搭建物及野蛮施工,搭建商自行负责清理场地,经现场管理人员检查签字后,方可清退施工、清洁保证金。
二一、违反上述规定的施工单位,展馆管理人员有权要求施工单位立即纠正、限期整改、停止施工、直至清除出馆。对情节严重的单位,将给予行内通报并记入场馆违规名册。
二二、因违反上述规定,展览会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和责任,由施工单位全部负责,并承担由此给展馆造成的经济损失。
二三、未尽事项,以现场通知为准。
2、动火管理办法
为认真贯彻和落实《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505号令)及《消防法》、《安全生产法》,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更严密的管理、更科学的方法、更有力的措施,切实抓好消防安全预防工作。
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止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生命安全、财产安全,创造良好和有序的安全生产环境,促进展会顺利进行,特制定此制度。
一、动火须知:
1、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场馆之规定,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展台动火焊接、切割等必须提交书面申请、安全承诺书并附上操作人员的相关证件,申请通过后严格遵守以下及行业相关规定,方可进行动火施工;
3、严禁馆内氧焊、气割,气体瓶严禁入馆;
4、每50㎡(含50㎡)以下,必须配备4具灭火器,每增加50㎡(含50㎡)以下增加2具灭火器;
5、申请动火的展台必须配备专职人员监护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随身携带证件,接受安监及场馆检查;
7、操作时应将焊接件与设备和其它易燃、易爆物品进行隔离;
8、操作时要防止飞溅金属造成灼伤和火灾,防止电弧光辐射,注意避免发生触电事故;
9、高空焊接必须佩戴安全帽及保险绳,提升工具要有专人看护;
10、动火区域地面要做保护处理,如有损坏按实际损失赔偿;
11、动火完备请立刻撤离动火工具并运出场馆;
12、因违规操作及不按规定操作,施工作业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和责任,由施工单位负责。
二、动火手续办理:
1、 请需要动火的单位带上展位证、操作人员的操作证复印件到服务公司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安全承诺书;
2、 书面申请获得批准后,到现场服务处办理手续,交清相关费用,按动火要求配备相应设施和人员,方可动火施工。
三、动火收费标准:
1、以100㎡为单位,不足100㎡按100㎡计算;
2、按300元/1处/1天收取动火费用;
3、灭火器每具租金20元,押金100元。
3、施工保证金和清洁保证金的收取及处理标准
一、施工保证金
1、收取标准:100㎡以内5000元(含100㎡),100㎡~300㎡10000元(含300㎡),300㎡~500㎡ 20000
元(含500㎡),500㎡以上酌情增加。展览结束后,经展馆方确认后退还押金。
2、未佩带证件进入施工现场、吸烟、打架斗殴,视情节轻重按50---500元处罚;
3、 施工人员未正确佩戴合格安全帽,按扣除50元/人施工保证金处理。情节严重加重处罚。
4、 发现未办理加班手续私自加班或违规延时加班,将按双倍计时收费。拒不配合清场人员的单位,将按通宵双倍计费处理。
5、 未经许可私自动火的展台,给予扣除1000元处理,情节严重加重处罚。
6、 未经许可私带电锯、切割机、焊机、空压机进馆的单位,给予1000元以上处理。
7、 高空作业没有使用合格安全的提升工具及操作平台,未派专人指挥、看护、设置安全区,给予扣除1000----3000元处理,情节严重加重处罚。
8、 现场木结构加工、刷涂、油漆、喷漆、腻子,给予2000---5000元处理,情节严重加重处罚。
9、 施工单位未经场馆许可,私自使用场馆结构进行吊挂、捆绑等,将给予1000元以上处理。
10、 布展期间,未经场馆许可,擅自使用展期用电,将按展期用电原价收取费用,并给予1000以上处理。
11、 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及违禁物品;私拉乱接电源线、水源等给予扣除2000----5000元处理,情节严重加重处罚。
12、 未办理进馆手续,私自进馆,给予清场处理并给予2000---5000元处理。
13、 野蛮施工,违规搭建、拆除展台(推、拉等)时不设置安全警戒区、不遵守主办单位规定提前撤展的扣除全部保证金。
14、 不遵守会展中心规章制度,连续3次不接受管理人员口头或书面警告的单位及个人,扣除该单位全部保证金。
15、 损坏场馆设施、设备,按实际损坏赔偿,情节严重加重处罚。
16、 施工作业过程中,违规施工造成的安全事故,由施工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
1、施工负责人有义务告知贵单位参与此次展览的相关工作人员,场馆相关之规定(布展须知、特装施工安全责任书等);
2、 撤展完毕,及时找展场施工管理人员签字确认,撤展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清退押金,逾期不予办理;
四、就餐区域
组委会在展会期间统一规划了参展商就餐区域(午餐),位于3-4连接馆处,展商如有需要,可前往就餐区域统一就餐。
五、清洁保证金
清洁保证金收取标准:100㎡以内500元,100㎡~300㎡2000元,300㎡~500㎡3000元,500㎡以上5000元。
1、 地面有油漆,油污,胶等未清理的展台按每平方米5元清洁费扣除清洁保证金(按展台总面积计算);
2、 拆展完毕未清理完装修垃圾的展台,按130车型每车300元清运费扣除清洁保证金;
3、 展台上空悬挂物未清理,给予扣除清洁保证金200元—500元;
4、 在规定时间内未拆除的展台,或未清运装修垃圾的展台,清洁保证金全部扣除;
5、 把自己展台的装修垃圾放到别的展台上,清洁保证金全部扣除;
备注 1 施工负责人有义务把场馆相关规定告知贵单位参与此次展览的工作人员;
2 撤展完毕,及时找展场清洁管理人员签字确认,凭签字确认单在5个工作日内清退保证金,逾期不予办理;
3 河沙,石头,坭土进馆保证金另计。
六、车辆安全
进馆车辆应在进馆前,到成都世纪城新会展中心服务公司现场服务处办理相关入场手续。进入展厅的叉车、运
输车辆、手推车严禁在地面线槽盖板、地面诱导灯和其他地面设施上辗压,一经发现将处以罚款,而且必须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1.1物流车辆、机具进场必须有明显标识;搬运工具(板车、液压叉车)不能乱停乱放;开幕期间所有搬运机具只能从货运通道入馆;
1.1.1机具操作人员必须有上岗证。
1.1.2注意机具行驶速度。
1.1.3要对吊装、拆御、搬运做安全评估,在保证安全条件下进行操作。
1.1.4若有安全事故必须立即上报组委会、展馆方。
2.叉车
2.1上下物品, 注意周围事物和行人及坠物, 避免碰、挂、砸的事故的发生。
2.2运输过程中, 速度不能过快、物品不能过高, 预防挂伤行人及挂塌展台。
2.3在展区内运输, 注意上、下电源线及电箱等电气设施, 避免造成电气事故。
2.4运送过程中, 严禁载人, 避免机械事故伤人。
2.5上、下及运输展品、展具, 要有专人指挥, 避免损坏展品、展具。
2.6严禁随意停放车辆和鸣号。
3、吊车
3.1起吊货物要有专人指挥,并划出一定的安全区域,起重臂下不得有人走动,遵守相关的安全制度。
4、货车
4.1进入会展中心的货运车辆必须服从中心安保部交通指挥人员的交通指挥,按规定的时间和线路行驶,按规定的区域停车和卸货,不得擅自运行和操作。
4.2车辆在中心内行驶、倒车时,应慢速行驶。要注意避开地面窨井盖、灯具、消防设施、绿化地带、旗杆、广告牌、指示标识、路牙、石凳等设施。损坏东西要按价赔偿。
4.3停泊时必须熄火。漏油车辆下必须铺垫保护性材料。车辆泄漏的机油污染地面,车主必须承担有关清洁费用。
4.4布、撤展货车按主办单位规定的时间节点进场,卸货(装货)后立即驶出展场,货车严禁在馆内过夜。
5、平板车
5.1不得栽人行驶,地面有设施设备的地方要绕行。
5.2不得使用硬质轮子,应为软胎, 避免压、挂地面电源线等。
6、其它车辆
6.1硬质轮子及可能在地面上留下痕迹的运输工具必须用软质材料包裹轮子后才能在中心内行驶。
6.2履带式车辆必须在行驶方向的地面上铺垫木板或双层麻袋。
7、展品运输、安置和展品操作等均应展馆地面负重能力。
8、进场的机械、展品按承重规定不得超重,服从中心物业部门对所用设备、设施的检查管理。
七、治安
1、时快速报案,封锁现场。
2、展会出现可疑人员或情况及时报案,并控制事态,若是涉外事件,则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
八、物流指南
成都博列扬会展服务有限公司是组委会推荐物流服务商,参展商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
公司名称:成都博列扬会展服务有限公司
物流部办公室:成都世纪城新国际会展中心5-17号
联系人: 霍祥国(物流部经理)
手机:13198516842
电话:028-85380127 028-85380133
传真:028-85380125
仓库地址:成都世纪城新国际会展中心精品街
一、时间:
1.委托铁路运输的展品须在布展前3日到达成都,航空运输须在布展前1日抵达成都。
2.凡需委托展品回运工作的参展商,展会开幕后在现场办理回运手续。
二、地点:
参展商可通过铁路、公路和航空三种运输方式将展品运至成都。
收货人信息如下:
到站:成都
收货单位:成都博列扬会展服务有限公司
收货地址:成都世纪城新国际会展中心精品街
收 货 人:霍祥国转(参展单位或参展商姓名)
联系电话:13198516842 028-85380133
记事栏中注明:参加展会名称
参展商务必于展品发运后24小时内传真通知成都博列扬会展服务有限公司。通知中请注明展会名称、参展商名称、展台号、发货站、发货日期、运单(提货单)号、件数及重量,并将提货原始凭证以传真或者快件方式告知收货人以便及时提货。
三、展品:
1.运输展品的大型货车需听从现场指挥的安排入馆,其他小型展品和手提展品按展区分别进入相对入口。
2.运输展品的大型货运机动车,须在布展前一天达到展馆,组委会将安排大型展品先期就位。如需配备机力卸车请提前2天通知。
四、服务项目:
博列扬会展服务有限公司将为参展商提供以下服务:
1.接货: 仓库接货:即货物直接送达我司仓库,我司代接。
2.提货: 市内提货:见下“六、1”
市外提货:一般针对货量较大的情况。根据路程、目的地和货量进行计算。
3.货物储存:对应费用名称:仓储费。收费标准:10元/天/立方。
4.货物转运:即仓库转运到展会展位的服务。对应费用名称:转运费。收费标准:60元/立方。但若进出仓库存放产生的机力装卸费用按(六-3.)项目收费标准收取。
5.现场搬运装卸(推车、机动/手动叉车、吊车等);见“六、2,3”收费标准。
6.包装拆箱;见下“六、4”收费标准。
7.货物回运(国内、外):面议。根据路程、目的地和货量进行计算。
8.空箱寄存:按仓储费标准收取。即10元/天/立方。
五、流程提示(见附件流程提示下载);注:参展商必看。
六、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费用以人民币元计算):
按照会展惯例,一律按承运单位核定重量作为计费依据。所发展品的品名、重量须真实。
国内展品运输费率:
1.市内提货运输费用:
数量(吨) |
价格(元/票) |
数量(吨) |
价格(元/票) |
0吨< 每票≦ 0.1吨 |
80 |
0.1吨< 每票 ≦0.2吨 |
120 |
0.2吨< 每票≦0.5吨 |
180 |
0.5吨< 每票≦1吨 |
280 |
备注:此价格为货站到我司仓库的价格。货站产生的费用向客户实报实销。
航空每票另加市外运输费50元/票。
2.进/出馆(装卸)单边费用:
重货 |
数量(吨) |
价格(元/票) |
数量(吨) |
价格(元/票) | |
0 吨< 每票 ≦0.5吨 |
50-80 |
0.5吨< 每票≦1.0吨 |
80-110 | ||
1.0吨< 每票≦1.5吨 |
120-160 |
1.5吨< 每票≦2.0吨 |
170-210 | ||
2.0吨< 每票≦2.5吨 |
220-260 |
2.5吨< 每票≦3.0吨 |
270-310 | ||
轻货 |
即抛货,现场搬运或者装卸均按最低70-80元/立方米收取 |
备注:小件货物费用面议。装车、出馆,费率同上。
3.叉车、吊车、人工:
项目 |
规格(吨位) |
单价(元/吨) |
备注 |
叉车 |
3 |
80 |
费用按展品实际重量乘以单价收取 |
6 |
100 | ||
吊车 |
8 |
100 | |
12 |
110 | ||
16 |
130 | ||
20 |
140 | ||
25 |
150 |
项目 |
单价(元/小时) |
备注 |
人工 |
20 |
费用按实际雇佣时间乘以单价收取,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 |
4.包装箱制作费;
类型 |
价格(元/立方米) |
最低收费 |
备注 |
纸箱 |
100元/立方米 |
50元/件 |
|
木箱 |
300元/立方米 |
200元/件 |
|
备注:小件货物费用面议。
5.来/返程运输:根据路程、目的地和货量进行计算。
七、包装事项:
1.制唛要求:
展品外包装箱两侧刷制唛头准确、不易脱落的唛头标记
发 站: 到 站: 发货人: 收货人:成都博列杨会展服务有限公司 件 数: 毛 重: 公斤 净 重: 公斤 体 积:长 厘米 X 宽 厘米 X 高 厘米 箱 号: 参展单位名称: 展览会名: |
2.包装要求:
⑴.装运机械、仪器,其重量超过100千克的木箱,应有底盘、底座或加厚底带,保证搬运、装卸作业安全。箱内货物必须采用螺栓与底盘、底座固定牢靠,不摇晃、不滚动。装运精密仪器等货物,必须具有必要的防震装置;
⑵.使用纸箱时应使用双层或多层瓦楞纸箱,内装货品不应超过60千克。为确保展品安全3吨以上展品请标明重心、吊装线;
(3).有特殊要求的展品应在外包装刷制“易碎”、“防潮”、“向上”等标志。
八、付费方式:
现场收费:对货量少的货物,请参展商在现场以现金支付成都博列扬会展服务有限公司有关费用。所有展品运费须在展览会闭幕前结清费用,否则不予办理出馆手续,由此产生的一切额外费用由参展商自行承担。
九、其他事项:
1.重要提示:为保证展品运输工作正常进行,提高效率、确保展品安全、准确、及时的运抵展位,请各位参展商发运展品前务必按照本《指南》规定要求办理,以避免造成展品运送的延误、丢失及损坏而影响您的参展效果。
2.有关运输事宜,及时与我司联系,争取将问题解决在展览会之前。
参展商咨询电话:
028-85380127 博列扬会展服务公司办公室
13618066772张中德 13198516842霍祥国
九、联络方式
1 展位咨询
联系人:唐伟
移动电话:13408686873
2 展场现场咨询:
联系人:陈霞
移动电话:13438103315
3 现场广告悬挂服务:
联系人:赵星 电话:13980609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