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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规划丨福建省“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
2022年05月20日来源: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


福建省“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

  知识产权是建设创新型省份的重要支撑,为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高效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省,推动产业结构全面优化,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实现我省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超越,根据《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环境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期间,我省知识产权工作紧紧围绕创新驱动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显著提高,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1.知识产权政策体系不断优化。省委和省政府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先后颁布了《福建省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实施方案》《福建省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实施方案》两个政策文件。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先后发布了《福建省“十三五”专利事业发展规划》《福建省专利导航试点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福建省知识产权评议工作指导意见》《福建省知识产权智库管理暂行办法》《福建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管理办法》《福建省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工作方案》《关于严格专利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强化地理标志运用 促进地理标志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加强专利代理违法行为查处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文件,优化了我省知识产权政策体系,有利于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发展环境。
  2.知识产权创造能力稳步提升。“十三五”期间,全省发明专利申请量15.5961万件、发明专利授权量4.4959万件,年均增长分别为5.39%和7.41%。截至2020年底,全省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12.775件,超额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十三五”期间,企业知识产权创造主体地位持续稳固,申请发明专利5.5653万件、发明专利授权2.7304万件,分别占全省发明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的61.33%和60.73%。全省国内有效注册商标达157.1万件,比“十二五”期末增长217 %,位居全国第七位;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总量达2590件;全省有效地理标志商标达543件,位居全国第二位;获批74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企业1424家。五年间,全省登记作品48.68万件,保持全国各省份前列,年均增长率27.96%。全省累计获批农业植物新品种权245个;林业植物新品种113个。
  3.知识产权运用水平大幅提高。深入实施知识产权促进运用工程,支持厦门、泉州两个城市开展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布局建设一批国家级和省级知识产权交易和运营平台。全省入选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保护优秀案例示范点1个、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3个、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2个、全国版权示范城市1个、“中国版权金奖”单位2个、全国版权示范单位7个,培育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247家,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744家。厦门大学获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福州大学获批国家知识产权试点高校。首创以省市联动方式实施“1+10”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创新计划,初步建成全省自主知识产权竞争力产业导航大数据中心。“十三五”期间,全省共有91项专利获得国家专利奖,87项专利获得省专利奖。全省专利权质押融资额达250.61亿元。探索专利、商标混合质押新模式,推动保险机构开展专利权质押贷款保证保险,依托海峡股权交易中心建设知识产权交易平台,支持知识产权线上挂牌转让交易和拍卖。
  4.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持续加强。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不断推进,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审判“三合一”机制日益完善,设立了福州知识产权法庭和厦门知识产权法庭,知识产权案件的管辖布局得到优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不断强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力度不断加强,开展了“铁拳”“剑网”“秋风”“清风”“龙腾”“昆仑”等专项执法行动,提升了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的威慑力。获批成立中国(福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中国(泉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中国(宁德)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中国(厦门)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中国(晋江)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初步构建了全省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体系。构建司法保护、行政执法、仲裁和调解等有机衔接的知识产权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十三五”期间,全省法院受理知识产权民事一审、二审案件分别达42946件、3309件;全省检察机关共批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600件942人,提起公诉1737件2775人;全省公安机关共立各类侵权假冒犯罪案件1535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9287名。全省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立案处理各类专利侵权、商标违法案件分别达14673件、5510件;版权行政管理部门查办各类侵权盗版案件416件,数量和质量均居全国前列;福州海关和厦门海关共查扣涉嫌侵犯知识产权货物7613批次,查扣侵权嫌疑货物1446.63万件。
  5.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更加健全。全省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改革顺利推进,省、市、县(区)三级政府均组建了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实现了专利、商标、地理标志、商业秘密的集中统一管理,增强了知识产权与标准化、反不正当竞争等工作的协调性。省政府及时调整充实省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不断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的统筹协调力度。升级建设省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协作联动的全省知识产权保护智慧案管平台及大数据中心。落实国家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推动知识产权领域职能转变,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将知识产权指标纳入市县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建立了以知识产权为重要内容的创新驱动发展评价制度。持续推进知识产权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实施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监管。
  6.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初步形成。在全国首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最多跑一地”创新范式,设立了“知创中国”“知创福建”线上线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枢纽平台以及地市“知创福建”分平台,福州大学入选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厦门大学、福建省知识产权发展保护中心、福建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入选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投入运行。建立知识产权专员制度,4000多人纳入专员库管理并分级进行培训。“十三五”期间,依托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平台,共培训人员23.4万人次。全面实施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健康发展。截至2020年底,全省专利代理机构达54家,商标代理机构达1899家。全省知识产权代理、导航、运营、法律、咨询等服务机构队伍不断壮大,知识产权服务业呈现蓬勃发展态势。国家专利审查协作北京中心福建分中心于2018年7月正式投入运营,有力提升我省知识产权服务能力。
  (二)面临形势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国际环境日趋复杂。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是国家创新力的重要表现,已经成为世界主要国家抢占产业分工和市场竞争制高点的有力武器。我国当前处于高质量发展阶段,制度优势显著,经济长期向好,发展韧性强劲,正在从知识产权大国向知识产权强国转变,但是仍然面临诸多挑战。
  我省依山傍海,北接长三角,南连珠三角,闽台交流便捷,拥有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自由贸易试验区、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州新区、平潭综合实验区、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六区叠加”的战略优势,发展潜力巨大,在服务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具有独特优势。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也存在一些短板弱项,科技创新能力还不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产业结构不优、产业链发展水平不高等问题。全省知识产权综合实力位居全国前列,但是与北京、上海、广东、江苏、浙江等发达省市仍然存在较大差距。
  “十四五”期间,我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将面临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知识产权整体质量和布局有待提升。拥有的产业核心专利技术不多,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高知名度商标、精品版权数量较少。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国内外布局有待加强。二是知识产权运用能力有待增强。知识产权运营平台数量较少,运营体系还不够健全。企业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运用手段较少,效益不高。三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有待优化。近几年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设立的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亟待加强建设,构建省、市、县(区)三级知识产权协同保护体系仍然任重道远。四是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水平仍有提升空间,构建知识产权全链条服务体系方面仍需努力。
  综上所述,我省知识产权事业具备较好的发展基础,迎来全面发展的良好时机,同时也面临很多挑战。面对当前形势,全省知识产权工作应当把握发展机遇,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培育知识产权竞争优势,为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环境。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和省政府建设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和深入推进先进制造业强省的战略部署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以创新驱动发展为引领,以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为重点,深化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提升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和水平,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有力支撑我省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把党的领导全面贯穿到知识产权工作的各个方面,确保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始终朝着正确方向前进。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有关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抓紧抓实抓细抓到位,为建设知识产权强省提供根本保证。
  坚持强化保护。牢固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确立知识产权严保护政策导向、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突破知识产权快保护关键环节、塑造知识产权同保护优越环境,不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提升知识产权保护能力。
  坚持质量优先。坚持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导向,促进更多创新要素向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领域转移,充分激发市场主体的创造活力,围绕“六四五”产业新体系框架内的重点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高价值核心专利和高知名度商标品牌,打造精品版权资源。
  坚持协调发展。加大知识产权工作统筹力度,强化知识产权政策与产业、科技、金融和贸易等政策的有机衔接,优化全省知识产权区域布局,推动区域知识产权均衡发展,实现知识产权事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坚持开放共享。加强知识产权对外交流合作的广度和深度,充分利用国内外知识产权资源,提升福建知识产权的影响力和国际化水平。增加知识产权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有效供给,加强知识产权基础信息互联互通和开放共享。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构建适应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知识产权保护、运营和服务体系,全省尊重知识价值的营商环境更加优化,知识产权人才体系基本形成,知识产权制度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作用进一步发挥,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显著改善。建成更加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和长效协作机制。知识产权协同保护体系建设成效突出,形成一体化全省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体系,实现全省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全覆盖。全省知识产权侵权假冒现象得到全面遏制,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知识产权运用效益明显增强。形成政策完善、要素完备、体系健全、运行顺畅的知识产权运营体系,促进技术、资金、人才等创新要素以知识产权为纽带合理流动。促进专利与标准融合发展,充分激发专利转移转化活力,明显提升知识产权运营绩效,进一步凸显知识产权市场价值。
  ——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全面夯实。公共服务和社会服务协同发展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有效运行。全面建成以“知创中国”“知创福建”双平台为核心、九市一区分平台为枢纽、区域工作站为网点的资源共享、服务联动、智库支撑的多级协作公共服务体系网络。知识产权服务业健康发展,知识产权社会服务机构显著增长,服务质量明显上升,服务种类逐步健全。
  ——知识产权合作交流更加深入。构建区域协同发展推进体系,促进闽东北、闽西南知识产权协同发展。加强与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发达地区的知识产权合作交流,力争共赢发展。深化闽台知识产权合作交流,推动两岸知识产权融合发展。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知识产权合作交流,提升知识产权国际影响力。
表1 福建省“十四五”时期知识产权发展主要指标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激励创新竞争力提升
  1.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和顶层设计。深入调研《福建省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执行情况,推动制定知识产权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加强地理标志、商业秘密、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民间文艺、传统工艺美术等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研究,密切关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5G、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产业的保护研究,推动制定相关地方性法规或地方政府规章,加强新技术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全力支持和推动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助力打造现代化国际化法治高地。
  2.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持续完善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机制改革,推动知识产权案件在程序衔接和裁判等方面相互协调统一。健全技术类案件的管辖布局和审理机制,探索设立知识产权法院。强化民事司法保护,依法综合运用保全措施、证据规则和惩罚性赔偿制度,切实降低维权成本,加大赔偿力度,让侵权者付出高昂代价。完善诚信诉讼建设,有效规制虚假诉讼和恶意诉讼。加强刑事司法保护,加大对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的侦办力度,探索数据化打假情报导侦工作机制,依法惩治知识产权犯罪。强化知识产权行政部门与公安部门协作配合,推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立案标准协调衔接,完善案件移送要求和证据标准,健全涉嫌犯罪案件查办工作衔接机制。进一步健全知识产权检察体制机制,组建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等专门机构,推进集中统一履行知识产权检察职能,加大知识产权案件检察办案和法律监督力度,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公益诉讼。全面实行权利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制度,健全专业技术人员辅助办案机制。
  3.强化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健全省、市、县三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体系,建设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队伍,加强知识产权快保护机构建设,创建国家知识产权保护试点示范区。引入行政执法技术调查官制度,强化执法能力和执法条件建设,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指导制度建设。更好发挥我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开展关键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区域行政执法专项行动,重点查处假冒专利、商标侵权、侵犯著作权、地理标志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加强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有效遏制恶意侵权、重复侵权、群体侵权。开展“铁拳”“剑网”“秋风”“清风”“龙腾”“昆仑”等专项执法行动,打击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版权等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对重大案件挂牌督办,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开展打击侵犯植物新品种权专项行动和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加大电子商务等领域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保护力度, 推动电商平台建立运用专利权评价报告快速处置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投诉制度。强化商业秘密保护,持续开展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基地建设。
  4.促进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建设省知识产权协同保护中心平台,完善相关体系机制。完善司法保护与行政执法、仲裁、调解等有机衔接的知识产权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立福州、厦门知识产权法庭紧密协作机制,加大知识产权仲裁、调解、公证机构培育力度,探索扩展仲裁、调解、公证工作中有关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业务类型。开展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协议司法确认试点,支持设立知识产权领域人民调解组织和律师调解工作室。运用大数据,通过源头追溯、实时监测、在线识别等技术手段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探索加强知识产权侵权鉴定能力建设,研究建立侵权损害评估制度,进一步加强司法鉴定机构专业化、程序规范化建设。探索以信用为基础的知识产权领域分级分类监管模式,建设知识产权领域信用承诺制度。规范知识产权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认定标准和程序,依法依规惩戒严重失信主体,倡导企业知识产权诚信文化。加快建设省知识产权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接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二)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1.构建知识产权运营生态。深入开展厦门市和泉州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城市工作,加快建设综合性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推动我省重点产业和产业集聚区建设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创新知识产权交易机制,促进知识产权有效运用和产业化。推动高校、科研院所加强市场化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建设,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和科研院所通过无偿许可专利方式支持单位职工和大学生创新创业。建立健全财政资助科研项目形成知识产权的声明制度和监管机制。支持民营化、市场化、网络化、多元化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发展,培育知识产权专业化运营机构,发挥市场机制在配置知识产权资产方面的决定作用。促进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和知识产权社会化交易平台协调发展,形成良好的知识产权运营生态。
  2.深化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风险补偿机制,进一步推动商业银行支持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规模,促进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动保险公司拓展知识产权保险业务,开展专利执行险、专利侵权责任险等保险业务。支持全省产业龙头企业投保专利执行险,分担企业知识产权风险,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推动在福州、厦门、平潭自由贸易试验区率先探索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创新。创新知识产权投融资渠道,完善知识产权信用担保机制,推动发展投贷联动、投保联动、投债联动等投融资方式,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构建多元化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体系。
  3.促进产业知识产权协同运用。深入实施产业自主知识产权竞争力提升领航计划,推动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服务机构密切合作,围绕关键核心技术联合攻关,加强专利布局和运用。推动在数字经济、海洋经济、绿色经济、文旅经济等领域组建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引导建立产业专利导航决策机制,优化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模式,增强产业集群创新引领力。支持企业开展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促进技术、专利与标准协同发展,探索专利与标准融合创新机制,引导创新主体将自主知识产权转化为技术标准。推动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军民两用技术双向转化工作机制。
  4.推动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发展。强化重点项目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布局和质量管理,优化专利奖励等激励政策和考核评价机制,突出高质量发展导向。支持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福州新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开展专利集群管理,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专利密集型产业,推动专利集成应用。以食品工业、造纸业、制鞋业、纺织业等传统特色产业为基础,支持企业通过商标许可、品牌连锁、跨国兼并等方式,加大商标品牌经营力度,提高品牌产品市场占有率,培育商标密集型产业。深化德化陶瓷、寿山石雕、脱胎漆器、软木画等传统版权产业发展,支持影视、动漫、游戏、创意设计、计算机软件产业发展,实施版权创新发展工程,培育版权密集型产业。
  (三)提升知识产权服务,助力优化营商新环境
  1.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深化“知创中国”“知创福建”线上线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枢纽平台建设,推广“最多跑一地”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创新范式,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推动“知创福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向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延伸,实现全省覆盖并形成有力支撑。推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标准化,健全规章制度,规范管理,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化、智能化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知识产权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加强版权服务平台建设,扩充版权公共服务项目,优化著作权人作品登记服务。充分发挥国家专利审查协作中心人才和专业优势,提升福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
  2.构建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构建以我省获批的技术和创新支持中心(TISC)为核心,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和国家级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网点为主干,以省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为分支的互联互通、便民利民的信息服务体系,利用知识产权基础信息资源为创新创业主体和社会公众提供免费或低成本的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提升高校、科研机构、科技社团、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科技情报机构、公共图书馆和产业园区生产力促进机构等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能力,增加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供给渠道。运用国防知识产权解密制度,及时发布解密信息,打通信息壁垒,构建信息资源共享的知识产权两用技术新生态。
  3.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健康发展。培育知识产权法律、代理、运营、托管、信息、评估、咨询等全链条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面向国内外引进、集聚更多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鼓励各地产业集聚区及高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因地制宜建设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推动建设知识产权服务出口基地,支持福州高新区以国家专利审查协作福建中心为依托,打造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发展高端知识产权咨询服务,引导知识产权专业咨询机构开展重大项目决策、行业发展规划、产业联盟建设等咨询服务,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与区域产业融合发展。加强国防专利代理师培养,通过多种方式培养复合型、高层次国防知识产权人才。开展专利、商标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规制专利、商标恶意申请注册行为,对商标、专利等代理机构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集中力量整治非正常知识产权代理行为、无资质专利代理行为等行业乱象,引导知识产权代理行业加强自律自治。
  (四)深化知识产权合作,服务对外交流新格局
  1.促进区域知识产权交流合作。制定出台《闽东北协同发展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协作办法》和《闽西南协同发展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协作办法》,完善区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协作机制。支持优化闽北、闽西地区优化知识产权发展环境,促进各地知识产权优势互补,均衡发展。引导更多知识产权资源向闽北、闽西倾斜流动,促进闽北、闽西知识产权事业加快发展。加强福建与“粤港澳”“长三角”等发达地区省市的知识产权合作交流,推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跨区域协作。
  2.探索闽台知识产权融合发展新路。发挥闽台知识产权圆桌会议等交流合作平台作用,推动闽台在知识产权人才交流、保护合作机制、资源整合等方面进一步融合升级。继续创造良好环境,为台湾同胞来福建参加专利代理师考试提供细致服务和便利。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吸引台湾地区高端知识产权人才来福建工作。集合闽台两地知识产权领域有较大影响力的专家,完善闽台知识产权智库,为两岸知识产权合作发展建言献策。大力推动以知识产权为纽带的闽台知识产权产业项目对接、服务保护协作和制度文化融合,提升闽台知识产权融合发展水平。
  3.加强知识产权海外交流合作。与“一带一路”主要贸易国家和地区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密切与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沟通联系,及时获取知识产权相关信息。依托福建驻外经商机构,遴选海外知识产权观察企业和社会组织,了解企业和知识产权权利人对当地知识产权保护诉求。组织开展福建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保护状况调查、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状况调查。建立重大涉外知识产权纠纷信息通报和应急机制。建设海外知识产权专家库,完善专家顾问机制,推动专家顾问在海外维权援助中发挥作用。依托“知创福建”公共服务平台海外维权援助机制,开展涉外知识产权风险预警、信息发布和培训活动,指导我省企业有力有为应对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强化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援助和有效保护。
  (五)培育知识产权文化,夯实事业发展新基础
  1.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鼓励高等院校加强知识产权学科建设,设立知识产权学院,支持拥有学位授权自主审核高校依程序设置知识产权一级学科,探索设置知识产权硕士专业学位,支持有条件的理工科高校开设知识产权相关专业和课程,加快培养急需的知识产权法律、管理等复合型人才。建立知识产权智库,加强对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信息资源的管理和使用。加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行政执法、行政裁决人员培养,建立有效激励机制,确保队伍稳定和有序交流。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仲裁、调解、公证、社会监督等人才的选聘、管理和激励制度。健全知识产权人才流动机制,促进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人才良性流动。深化知识产权专员制度建设,完善知识产权培训网络,普及知识产权从业人员职业教育。完善知识产权职称评审制度,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开展知识产权职称评聘工作。优化知识产权人才激励政策,将高级知识产权专员等高端知识产权人才纳入《福建省引才工作行动计划》和福建省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
  2.加强知识产权文化建设。构建知识产权大宣传格局,统筹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用好融媒体,指导各地市加强知识产权舆论引导。持续办好世界知识产权日、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法治宣传周等活动,广泛宣传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加强知识产权知识普及宣传。发布福建省知识产权发展与保护状况白皮书和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推动知识产权普及教育进校园,支持大中小学开展知识产权普及性教育。推动知识产权进干部培训课堂,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负责人的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加大对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知识产权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宣传表彰力度。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推动知识产权文化与法治文化、传统文化、创新文化、诚信文化深度融合。
  四、重点工程
  (一)高价值专利培育工程
  1.强化高价值专利培育导向。健全高质量创造支持政策,优化专利奖励等激励政策和考核评价机制,突出高质量发展导向,提高发明专利比重和PCT申请量。实施重点领域、重点产业专利导航项目,引导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引导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加强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与新医药、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和海洋高新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专利布局,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和安全。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协同创新、集成攻关,突破产业发展的技术瓶颈。
  2.支持企业培育高价值专利。加强企业培育高价值专利指导,支持在产业园区和重点企业领域设立产业知识产权联盟,探索设立专利导航服务基地或高价值专利培育运营中心。深入实施产业自主知识产权竞争力提升领航计划,集聚平台、技术、资本、人才等高端创新资源要素,运用知识产权大数据分析导航成果,明晰资助知识产权核心技术研发和产业创新发展路径,开展核心高价值专利培育和布局,加强关键领域资助知识产权创造和储备。
  (二)商标品牌战略工程
  1.建立健全商标品牌推进工作体系。完善“市场主导、企业主体、政府主推”的工作格局,推动全社会参与商标品牌工作。创新商标品牌建设有效载体,加强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提升商标公共服务水平,拓宽商标申请渠道,申请增设地方商标受理窗口,不断优化改进窗口服务措施,大力推行商标网上申请。以驰名商标、地理标志、涉外商标、老字号注册商标为重点,加大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严厉打击网络商标侵权假冒违法行为,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发挥产业内高知名度商标、地理标志商标、集体商标的集聚、整合、引领作用,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2.推动企业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支持我省重点优势产业、战略新兴行业、现代农业及服务业培育自主商标品牌。鼓励企业制定符合自身发展特点的商标品牌战略,健全企业商标品牌管理体系,发挥商标品牌引领作用,带动技术创新能力、产品和服务质量、市场营销水平、企业文化等全面协调发展。提高企业商标品牌资产运用能力,引导企业开展商标品牌资本化运作,在企业并购、股权流转、对外投资等活动中,加强商标品牌资产评估管理。支持开展商标海外布局,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国际影响力的知名商标品牌。
  3.推进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行动。推动建设地理标志特色优势园区,实施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打造地理标志农产品引领乡村特色产业发展的县域样板。挖掘、梳理我省特色资源产品的历史脉络和文化底蕴,及时整合资源申请注册地理标志商标。支持、指导政府主导的相关主体申请、注册以地理标志为载体的区域品牌商标。强化地理标志运用保护,推动地理标志产品标准化建设。加强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管理,强化地理标志产地质量管控,加强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地理标志保护监管,提升地理标志保护和管理水平。促进地理标志与旅游、文创等关联产业相融互促,与互联网、电子商务等领域跨界融合。凝聚特定区域各方力量促进地理标志产业规模化、集约化和品牌化发展,持续增强脱贫地区造血功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三)版权创新发展工程
  1.创新版权发展模式。制定和实施版权产业发展战略,加强对我省各类文化创意园区的版权产业发展引导,培育国家版权创新发展基地和版权密集型产业,提升版权产业对我省经济发展的贡献度。加强对我省文化龙头企业的版权运营引导,促进版权转移转化实施,提升版权转移转化效益。推动传统媒体与现代媒体的有机融合,加快文化创意、计算机软件和动漫游戏产业的发展,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版权、知名品牌的优势文化企业。创新文化产业商业模式,促进版权产业的产业链延伸,提升文化创意产品的附加值。鼓励德化陶瓷、寿山石雕、脱胎漆器、软木画等传统工艺产业结合现代版权制度,创新产业发展模式。
  2.打造精品版权资源。提高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创意、动漫游戏和传统工艺美术等版权产业创作水平,打造版权精品。优化资源配置,打造一批符合国家战略、反映产业和区域特点的优质版权产业集群。鼓励和支持版权企业创作具有较高文学、艺术和科学价值的原创作品,鼓励版权企业依托闽都文化、闽南文化、客家文化和妈祖文化等八闽文化创作具有福建特色的版权精品,对符合优秀出版物、广播电视品牌栏目、广播影视剧本、品牌刊社、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建设等扶持政策的版权精品给予资助。
  (四)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体系建设工程
  1.构建省知识产权协同保护中心平台。充分发挥省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各知识产权保护职能部门加强沟通联系,统筹、整合全省各产业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力量,设立知识产权案件人民调解委员会、巡回审理庭、仲裁中心,推动设立公、检、法部门联络室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室,以全链条的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促进高质量发展。
  2.完善全省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体系。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导下,加快建设和完善中国(福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中国(泉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中国(宁德)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中国(厦门)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中国(晋江)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扩大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覆盖范围,加快在全省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推动有条件的县(市、区)申请设立快速维权中心。构建省、市、县三级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体系。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在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方面的职能,形成审查确权、行政执法、维权援助、仲裁调解、司法衔接相联动的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支持有积极性、有能力、有需求的产业集聚区、各类园区、平台、行业龙头企业建立省级知识产权运营保护中心。
  (五)知识产权运营及服务体系建设工程
  1.深化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重点城市建设。充分发挥厦门、泉州等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重点城市知识产权运营模式创新的策源地和示范引领作用,推动重点城市的成功经验和有效探索在全省进行复制推广。深入落实促进专利技术转化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持续创新运营服务模式,拓宽专利技术供给渠道,推进专利技术供需对接,促进知识产权转化实施和高效运营。
  2.建设全省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依托“知创中国”“知创福建”线上线下一体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聚集知识产权创新要素,加快建设综合性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依托海峡技术转移中心和福州、厦门、泉州等重点城市技术转移中心,围绕“六四五”产业新体系以及数字经济、海洋经济、绿色经济和文旅经济等重点领域建设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依托国家海峡版权交易中心,形成集成化服务的版权交易平台,鼓励数字版权综合运用管理系统开发,加快开展线上线下版权交易等业务。
  3.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健康发展。深入实施专利代理执业许可审批告知承诺改革。建立知识产权服务对接重点产业、重大项目工作机制,重点提供专利导航等高端服务。建立知识产权服务业监管长效机制,完善年度报告、经营异常名录、严重失信名单制度,开展信用评价并推广应用评价结果。建设知识产权服务业评价系统,及时公开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评价数据。
  (六)企业知识产权海外维权工程
  1.完善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预警和防控体系。构建多渠道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预警体系,加强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及其信息发布。加强企业知识产权海外风险防控培训,指导企业综合运用专利、商标、版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以及反不正当竞争、反垄断等法律手段规避或应对知识产权国际纠纷。鼓励企业建立知识产权风险防控基金,建立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反应机制。鼓励保险机构开展知识产权海外侵权责任险、专利执行险、专利被侵权损失险等保险业务,推动全省权利人合法权益在海外依法得到同等保护。
  2.提高海外知识产权援助水平。积极申报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福建分中心。加强各级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涉外援助力量配置,为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纠纷提供必要援助。编制重点贸易国家和地区知识产权风险防控和纠纷解决指南,指导企业正确、高效地开展海外知识产权维权。依托“知创中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海外知识产权服务和维权援助机构名录,构建福建重点产业的海外知识产权服务网络,为企业解决海外知识产权纠纷提供支持。积极发挥贸易投资促进机构作用,不断加强知识产权海外服务保障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知识产权工作的全面领导,省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本规划实施的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履职尽责,落实领导责任制和工作责任制,加强沟通协调和工作联系。省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可以制定本部门主管的知识产权工作规划,各级政府可以制定本地知识产权工作规划或工作计划,确保本规划有序推进。
  (二)加大资源投入。全面落实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经费预算保障制度,完善全省知识产权发展扶持政策,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资金投入,形成以政府投入为引导、金融信贷为支持、企业投入为主体的多渠道、多元化资金投入体系,确保本规划落到实处。
  (三)强化考核评估。省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本规划实施情况的动态监测,建立科学有效的知识产权工作评价体系,开展规划实施的评估工作。强化监督检查,落实知识产权工作属地责任和部门责任,确保本规划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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