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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规划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云南省 “十四五”知识产权发展规划》的通知
2022年05月09日来源:中华商标协会





云南省“十四五”知识产权发展规划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激发创新活力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国战略,建立良好营商环境和创新环境,促进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根据《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部署,结合国家“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与形势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在党中央、国务院和云南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云南省圆满完成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改革,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显著提升,为云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知识产权创造水平显著提升。“十三五”期间,全省累积专利申请量、授权量、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分别为170556件、97869件、15575件,与“十二五”末相比,分别增长190%、167%、105%,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从1.61件提高到3.21件,增长99%。全省有效注册商标、注册地理标志商标总量分别达到43.5万件和282件,较“十二五”末分别增长217%和115%,地理标志商标注册量排名全国第6位。版权作品登记数量由2016年的163件增长至2020年的11129件。授权农业植物新品种数量达到567件,授权林业植物新品种数量达到205件,依托传统产业优势,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战略部署深入推进,围绕花卉等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产业,培育形成了一批品质优良、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植物新品种。
  知识产权运用水平显著提升。企业新技术、新产品的知识产权含量稳步提高,知识产权转移交易显著增长。知识产权强企强县工程和示范园区建设取得成效。全省专利、商标质押融资金额超过60亿元。云南省成为首批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核准改革试点省份。2个国家级和13个省级地理标志运用促进项目顺利实施;11个地理标志产品进入中欧地理标志保护协定互认名录。昆明市被确定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和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城市。
  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显著提升。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力度持续加强,开展“铁拳”“清风”“剑网”等专项行动,全省共查处和破获知识产权侵权假冒类案件近万件;扎实推进知识产权审判机制改革,在全省实施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跨行政区域“三合一”审判;法院共受理知识产权案件16827件,检察机关共批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194件356人,提起公诉208件394人。建成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构9个,建立跨区域、跨部门的知识产权保护协同机制,获批设立中国(昆明)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为构建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格局夯实基础。
  知识产权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全面推行专利、商标电子化申请,不断完善“一站式”公共服务,为各类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便利化服务。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服务窗口前移活动;专利申请优先审查、专利权质押登记和许可备案等业务受理时间压缩到1个工作日,保持工作质量零差错、零投诉;合理布局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网点,建成3个全国专利文献服务网点、7个商标受理窗口、7个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工作站、1个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和1个高校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云南版权登记系统在云南版权网上线运行,实现了版权作品登记“一站式”完成的高效模式;建立委托授权第三方开展版权作品登记的工作机制,在全省范围内选定17家第三方企事业单位,授权成立版权服务工作站。全省知识产权“确权、用权、维权”服务体系不断完善,知识产权托管、运营、评估、质押融资等服务不断拓展,知识产权服务链不断延伸。
  (二)发展形势
  从国际形势看,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际环境日趋复杂,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强。全球经济格局和治理体系正在发生深刻变革,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世界主要国家纷纷加快创新型国家建设和转型。知识产权制度作为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已成为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支撑和掌握发展主动权的关键所在。
  从国内形势看,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党中央把知识产权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激发创新活力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重要讲话阐明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关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系高质量发展,关系人民生活幸福,关系国家对外开放大局,关系国家安全。知识产权对激励创新、打造品牌、规范市场秩序、扩大对外开放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国家的重要战略性资源,知识产权事业面临重大发展机遇。
  从省内形势看,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考察云南,对云南的发展提出了“一个跨越”“三个定位”“五个着力”的要求,希望云南努力在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上不断取得新进展;云南省以着力构建万亿级千亿级现代产业体系,打造世界一流“绿色能源”“绿色食品”“健康生活目的地”三张牌带动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云南要充分发挥独特的区位优势,主动服务和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和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国家战略,加强与周边国家在互联互通、数字经济、绿色发展等方面合作,都对我省“十四五”时期知识产权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
  机遇和挑战并存。我省作为欠发达省份,与国内先进省(市、 区)优势地区相比,在自主创新、经费投入及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知识产权量少质不优。云南经济社会发展产业层次低、科技创新能力弱,全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突出。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全省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与发达地区甚至周边省区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商标品牌建设存在短板,高知名度品牌数量不多,品牌溢价能力不足。二是知识产权投入有差距。科技研发经费和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经费与云南创新发展的要求不匹配。科技研发投入强度不到全国水平的一半,全省各级财政知识产权工作专项经费投入也不到全国中等水平的一半。尚未形成政府、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社会机构多方协同的科研及知识产权投入模式。三是知识产权人才欠缺。基层行政执法人员力量薄弱,知识产权业务管理和执法队伍普遍不熟悉知识产权工作。司法审判队伍仍不能满足形式发展需求,专业化的知识产权审判力量不充足。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高端人才严重缺乏,尚未形成系统性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机制。四是知识产权服务能力难以满足发展需要。全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数量较少,服务水平不高,服务人才短缺,知识产权特别是专利代理服务机构“小、少、弱”问题突出,难以满足知识产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际需求。目前全省专利代理机构43家,专门从事代理服务的专利代理师仅136人,与周边省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综合服务能力还不能适应新时期、新业态对知识产权发展的要求。全省知识产权工作需要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开创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新局面,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和创新环境提供有力保障。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论述,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为目的,突出严格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知识产权运用两个重点,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对创新发展的激励与保障作用,提升知识产权领域的政府治理能力和社会服务水平,更好服务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质量优先。坚持新发展理念和前瞻性思维,把握高质量发展内涵,促进知识产权质量和数量协调发展,以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支撑云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坚持强化保护。牢固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顶层设计,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法治化水平,坚持公正合理保护,营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激发经济发展新动能。
  坚持系统观念。围绕知识产权保护,建立完善“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体系;围绕知识产权运用,协调推进搭平台、建机制、促产业;围绕知识产权管理,打通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贯通知识产权各类别,发挥综合效益。
  坚持突出特色。立足云南发展实际,坚持总体提升与重点突破相结合,推动重点区域、重点产业和重点领域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让知识产权深度融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和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中。
  (三)发展目标
  “十四五”时期,紧紧围绕主动融入国家发展战略、加快发展现代产业体系、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和推进“数字云南”建设等重点工作部署,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国、强省战略。到 2025 年,我省知识产权领域的政府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显著提升,创新发展水平和知识产权创造能力明显增强,保护严格、运用高效、
  管理科学、服务优质的知识产权发展格局初步形成。
  ——知识产权保护取得新成效。知识产权保护法规政策更加完善,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水平明显提升,跨区域、跨部门知识产权协同保护能力进一步增强,尊重知识价值的营商环境更加优化。
  ——知识产权运用效益取得新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质量明显提高,产业知识产权布局更加合理。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政策更加完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创新主体运用知识产权的能力更强,知识产权运营体系不断完善。
  ——知识产权服务能力实现新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大幅提升,知识产权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知识产权服务总体满足高质量发展需要,知识产权人才队伍进一步壮大,高端人才不断增加。
  到2025年,全省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59件,有效注册商标拥有量超过60万件,地理标志商标注册量超过320件,版权作品登记数、授权农业植物新品种、授权林业植物新品种数量稳步提高。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达到525亿元;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经费投入显著提升。以知识产权为重要内容的创新文化氛围更加浓厚,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深入人心。
  三、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顶层设计,加快构建符合云南省情、适应发展需要的“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体系,完善法律法规制度,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行政保护和协同保护,支撑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
  (一)完善知识产权法规制度
  修订完善《云南省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云南省农作物种子条例》等知识产权地方性法规。开展云南省知识产权保护相关立法研究工作。建立遗传资源获取和惠益分享制度。研究制定云南省传统文化、传统知识等领域保护办法。探索加强对商业秘密、保密商务信息及其源代码等的有效保护。加强体育赛事转播、综艺节目等知识产权保护。
  (二)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加强对审判工作的指导,统一审判标准,提高审判水平。完善知识产权司法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完善专利等技术类案件事实查明机制,探索引入技术调查官制度。加强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工作和司法确认机制建设。依法适用侵权法定赔偿,有效执行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严格执行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证据规则,落实侵权行为公证悬赏取证制度,积极发挥公证在侵权案件办理过程中的证据辅助作用,着力解决权利人举证难问题。
  (三)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
  健全全省执法联动机制。强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业务指导。推动简易案件和纠纷快速处理。开展重点产业、关键领域、重要环节行政执法专项行动,重点查处假冒专利、商标侵权、地理标志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加大重复侵权、恶意侵权处罚力度。强化版权全链条保护,持续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依法打击侵犯著作权行为。建立打击侵犯植物新品种权专项整治工作长效机制,加大对育种材料的创制与保护力度。强化线上线下一体化协同治理,推进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持续开展知识产权海关保护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进出口环节侵权行为。加强对边境贸易、寄递等渠道高风险侵权商品的风险分析和查验。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行政执法效率。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保护优劣评价制度。
  (四)加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
  建立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完善知识产权仲裁、调 解、公证等工作制度,在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重点开发区、园区等培育发展仲裁机构、调解组织和公证机构。健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与行政执法、公证存证、仲裁、调解之间的衔接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和共享。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学会等组织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自律与信息沟通机制。建立健全志愿者制度,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知识产权保护治理。建立侵权商品价格认定机制,保障涉案侵权商品价格认定的客观、公证;推动开展知识产权侵权比对鉴定和损害评估工作,加强鉴定机构专业化、程序规范化建设。健全部门间重大案件联合查办和移交机制。利用丝绸之路经济带、长江经济带、泛珠三角区域(粤港澳大湾区)等省(区、市)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有效开展跨区域的执法协作。加强知识产权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将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结果等涉企信息推送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和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统一归集并依法公示。
  四、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支撑云南跨越式发展
  围绕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和打造世界一流“绿色能源”“绿色食品”“健康生活目的地”三张牌,着力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和数量,突出知识产权的价值导向,增强知识产权运用能力,提升知识产权运用效益,完善知识产权运营体系,推动构建云南创新发展新格局。
  (一)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
  建立以高价值专利产出为导向的科技项目管理机制,促进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化。加强科技计划项目立项的知识产权管理,提高知识产权在绩效评价中的权重。加强支柱产业、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专利创造,支撑具有云南特色的现代产业体系建设。
  健全高质量知识产权创造的激励政策。优化专利奖补政策和考核评价机制。强化科技创新政策与知识产权政策的衔接。鼓励关键前沿领域及钢铁、有色金属、化工、农业等传统产业围绕产业数字化强化专利布局。聚焦绿色能源技术、先进制造技术、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技术、生物医药技术、烟草技术、新材料技术、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重点领域加强专利产出。瞄准人工智能、量子通信、卫星应用、生物技术等未来产业,鼓励开展前瞻性研究,加速形成高价值发明专利和关键核心技术专利组合。
  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打造一批代表云南产业形象、在国内外市场有较高知名度和较强竞争力的商标品牌。加强地理标志产品培育,推动形成具有云南特色的优质农产品商标品牌和地理标志产品集群。以云南民族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为抓手,持续打造具有民族特色的优秀作品创作和创意设计。支持各州(市)以优势企业和行业协会为依托,共同打造文化旅游精品和区域特色品牌。
  (二)增强知识产权运用能力
  强化知识产权转化运用的政策引导和激励,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知识产权处置自主权,完善科研人员职务发明成果权益分享机制,促进企业加大知识产权投入。鼓励高校院所开展职务发明所有权改革,按照权利义务对等原则,建立有效的知识产权收益分配激励机制。鼓励高校院所建立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开展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建设,深化产学研合作,开展关键核心技术产学研联合攻关。支持创新主体实施创新过程知识产权管理国家标准,推动知识产权管理深度嵌入创新活动全过程。围绕重点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探索专利数据与各类数据资源相融合的专利导航决策机制,助力技术、人才、数据等要素化市场配置,服务创新决策和创新活动。推进实施知识产权强企工程、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建设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现代服务体系。
  支持企业围绕产业技术创新,构建以高价值知识产权为纽带的知识产权产业联盟,着力解决行业“卡脖子”技术和知识产权转化难题。指导和推进云南先进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鼓励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以及高校、科研院所等主体围绕产业共性关键技术开展科技研发,加强知识产权协同发展,增强知识产权储备,促进军民科技双向转移转化。
  (三)提升知识产权运用效益
  落实《云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云南省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加快院企、校企技术转移,推动知识产权转化应用。鼓励企业之间的知识产权合作、许可、收购和转让。推动企业将自主知识产权转化为技术标准。
  探索建立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统计制度和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试点工作,建立专利密集型产品清单,认定一批知识产权自主性和竞争力强的专利密集型产品。聚焦品牌建设和特色产业培育,探索“地理标志+商标/版权+专利”协同运用。推动农产品“地理标志+绿色食品或有机农产品”等发展模式。探索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产值统计工作,反映地理标志产业发展整体状况和地理标志产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效。
  完善版权社会服务体系,优化版权社会服务体制机制,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引导和规范版权社会服务机构建设,全面提升版权社会服务能力。推动完善版权产业发展制度和政策,实现由数量和速度向质量和效益转变。整合版权产业资源,推动版权成果转化和运用以及版权与各相关产业深度融合发展。
  以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产业为重点,加强优秀植物新品种的培育和推广,促进农作物育种创新。完善品种审定制度,优化审定标准,规范品种命名。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技术支撑,深化品种试验管理创新和品种审定制度改革,切实保障育种者的合法权益。做好同一适宜生态区主要农作物审定品种的引种备案和非主要农作物登记工作。通过项目支持、政策引导等方式,促进植物新品种转化运用,充分发挥先进技术和新品种惠农效益。
  (四)完善知识产权运营体系
  围绕知识产权转化全过程开展需求侧挖掘,建设线上线下覆盖全省的多层次知识产权运营体系,支撑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推动昆明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重点城市建设和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各州(市)成立知识产权转化(运营)中心。鼓励社会资本投资设立专业化运营公司,开展知识产权开发、交易、投资等服务,盘活知识产权资产,加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加强生物医药大健康等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平台建设,健全运营交易规则,加强运营平台监管。
  发展跨地区的知识产权交易中介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体系,健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管理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州(市)制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贴息等政策。探索以企业创新能力为核心指标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评价体系建设及试点,建立形式多样的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机制,引导银行业等金融机构开发知识产权金融新产品。鼓励保险机构开展知识产权保险业务。引导知识产权评估等中介机构参与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在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推进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创新。
  五、增强知识产权服务供给,满足社会多层次需求
  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和社会服务能力,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健康发展,为社会提供高效便捷的知识产权服务,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知识产权提出的多层次需求。
  (一)提升政府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
  加快政府部门职能转变,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提升知识产权业务办理便利化水平。支持州(市)设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窗口,引导各类产业园区、试验示范区、服务业集聚区等设立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深化国家知识产权局云南业务受理窗口建设,加强专利、商标业务和服务资源的融合,实现“一窗通办”。优化窗口服务流程,落实压缩业务办理周期各项政策措施,加强商标、专利、地理标志、植物新品种等申报咨询服务指导,提高服务效率。加强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知识产权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应用。推进“互联网+知识产权服务”,推广应用各类线上业务办理系统,便捷高效服务社会。
  (二)促进知识产权现代服务业发展
  优化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环境,积极加强与“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相关省(市、区)、泛珠三角区域(粤港澳大湾区)合作交流,引进优质服务机构落地云南,指导培育本土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促进全省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鼓励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提升服务水平,服务重点产业园区建设。引导支持知识产权领域行业组织加强与相关行业组织的横向合作,面向社会开展专业领域知识产权信息服务。鼓励支持市场化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机构依托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免费或者低成本开放共享有关服务产品。建设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服务对接重点产业、重大项目工作机制。鼓励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创新服务模式,向专业化和高水平发展,为创新主体提供全链条知识产权服务。
  深入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打击无资质专利代理、恶意商标代理、以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等违法违规行为。落实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制度和严重失信主体联合惩戒。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服务行业协会职能,加强行业自律。
  (三)建立系统规范的服务网络
  深度融入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络建设,构建以服务网点和服务机构为重要节点的知识产权服务网络。支持行业组织构建专业服务机构,充分发挥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高校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工作站等服务网点的作用,提供知识产权政策咨询、信息服务、知识产权保护相关信息服务。统筹建设军民融合公共服务平台。
  加强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的统筹,分层分类指导各类型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开展工作,不断提升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效能。引导高校、科研院所、图书情报机构等开展专业领域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积极开展创新主体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能力提升培训。
  六、深化知识产权国际交流合作,服务云南对外开放大局
  充分发挥云南省区位优势,加强知识产权国际合作和竞争,塑造知识产权同保护优越环境,加强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强化企业海外知识产权预警和维权援助,更好服务云南对外开放大局。
  (一)加强知识产权国际交流合作
  充分利用中国—南亚商务论坛、中国—东南亚商务论坛、中 国—南亚东南亚商事法律合作论坛、澜湄合作博览会暨滇池论坛、孟中印缅商务理事会等多(双)边对话合作机制,加强与南亚东南亚等国家和组织知识产权保护合作交流,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互访、业务研讨和人才培养机制。加强与周边国家边境海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合作交流,共同打击边境口岸进出口侵权行为。统筹境内境外两个战场,完善涉外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加强边境州(市)公安机关与越南、老挝、缅甸等国家警务合作和跨境执法协作,及时开展会谈会晤,不断压缩跨境违法犯罪空间,推动形成境内外联动打处的有利格局。
  落实“一带一路”、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知识产权保护有关协议,推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产品和品牌“走出去”。充分发挥面向南亚东南亚知识产权服务(昆明)中心的作用,为企业“走出去”提供更好的指导和服务。鼓励面向南亚东南亚的专利技术转移,探索建立知识产权国际贸易、跨国运营和跨国服务。
  (二)加强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援助
  完善海外知识产权纠纷预警防范机制,加强重大案件跟踪研究,探索建立南亚东南亚等地区国家知识产权制度修改变化动态跟踪机制,及时发布风险预警报告。推进部门间建立知识产权协作关系,多渠道收集海外知识产权法律动态及重点侵权产品市场动态,加强海外维权援助服务。鼓励企业结合主要贸易目的地和自由贸易区开展知识产权海外布局。建立维权信息员制度,为重点出口企业提供定制式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服务。依托云南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和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加强与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保护海外维权合作,指导企业积极应对海外侵权。
  七、夯实知识产权发展基础,支撑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
  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营造良好知识产权文化氛围,着力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水平,支撑云南知识产权事业持续发展。
  (一)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
  优化知识产权人才发展环境。推动高校开设知识产权课程和知识产权专题讲座,提升在校学生知识产权素养。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社会机构与企业共建知识产权转移转化人才培养合作基地和实训基地。完善知识产权人才评价体系,健全人才保障和激励机制,高标准开展知识产权人才认定和职称评定工作。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建立多层次的知识产权培训体系,加快知识产权领军人才、高层次人才、实务人才队伍建设。强化知识产权转移转化人才和国际化人才培养。
  提升知识产权人才能力水平。分类分层开展知识产权专业性、普及性、综合性培训。进一步完善基层知识产权管理队伍和体系建设,加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和执法人员培养,组织开展信息检索、分析预警、维权援助、行政执法等知识产权业务培训,提升基层工作人员知识产权服务能力、监管能力。加强知识产权司法队伍专业化建设,确保队伍稳定和有序交流。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仲裁、调解、公证、社会监督等人才的选聘、管理、激励机制。探索建立省级技术专家库。加强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持续开展理论与实务培训。建立专利代理人、知识产权律师、技术经纪人、技术转移(交易)专员、专利信息检索分析师等知识产权服务业人才培训制度,提高各类人才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营造知识产权文化氛围
  强化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促进相互学习借鉴,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新闻宣传制度。统筹运用各类媒体资源,充分依托南博会(商洽会)、中国-南亚合作论坛等平台,及时总结和宣传各地、各部门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经验做法和知识产权发展成就。持续做好4.26知识产权宣传周等品牌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组织企业“走出去”参加境外展的时机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宣传。
  加大知识产权宣传力度,广泛报道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重点发布知识产权侵权假冒典型案例。鼓励知识产权专家、志愿者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园区。开展知识产权普及性教育,持续推进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学校认定工作。探索推进知识产权进党校,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意识和能力。加强知识产权文化与传统文化、创新文化、法治文化、诚信文化的深度融合。加大知识产权普法产品的创作和投放力度,创作更多适合群众需求的普法产品。进一步培养和提高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意识,构建社会影响力突出的知识产权激励机制,营造尊重知识、创新发展的社会氛围。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将本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落实到本地、本部门年度计划中。进一步深化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健全各级各部门协调有序、联动发展的新格局。省政府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全省知识产权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重视战略研究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放宽视野,加强知识产权战略布局,提升创新驱动发展能力。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战略研究制度,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的知识产权战略研究,推 动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各州(市)要从本地发展实际出发,强化研究成果运用,支撑本规划目标任务的实施。
  (三)建立协作机制
  各部门要依法履职,认真贯彻落实本规划要求,密切协作配合,形成规划实施合力。建立健全州(市)人民政府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鼓励县(市、区)人民政府建立相应制度,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协作机制,加强沟通协调,有效整合和优化各类资源,促进全省知识产权工作健康发展,大力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实施。
  (四)加大投入保障
  建立健全全省知识产权投入机制,按照国家“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发展规划、《云南省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及本规划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积极争取财政支持,改善工作条件,保障我省“十四五”知识产权发展目标、任务、重点工作落实。逐步探索建立以财政资金投入为引导、金融信贷为支持、企业投入为主体的知识产权资金保障体系。
  (五)强化考核评估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规划实施情况的动态监测和评估。省政府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要按照本规划部署和要求,将知识产权工作绩效纳入各级政府绩效考核评价体系,考核评价结果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的依据。省政府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对各项任务落实情况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估工作,重要情况及时向省人民政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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