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华商标网
“聚焦大数据,展望知识产权保护”——热烈庆祝2018年数博会“大数据与知识产权保护论坛”在贵阳成功举办
2018年05月28日来源:王晓丁 杨柳 中华商标协会

 

    2018年中国国际大数据产业博览会“大数据与知识产权保护论坛”528日上午在贵阳国际生态会议中心召开。据悉,这也是中国国际大数据产业博览会举办三届以来首次开设“大数据与知识产权”专题分论坛。在本次分论坛上与会嘉宾对大数据视野下的知识产权保护趋势进行了深入探讨。

    2018年数博会以“数据创造价值 创新驱动未来作为大会主题,同期举办了1场高峰会议、8场高端对话和50余场专业论坛,并举办了中国国际大数据产业博览会专业展。据数博会组委会介绍,考虑到大数据产业中面临的知识产权问题,以及大数据发展对知识产权保护和服务所产生的深远影响,本次数博会首次开设了“大数据与知识产权保护论坛”

    此次“大数据与知识产权保护论坛”分论坛分为两大板块议题:大数据产业与知识产权保护、大数据时代的商业竞争与法律风险。作为本次分论坛的承办方,中华商标协会、北京知产宝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贵州君跃律师事务所共同邀请了来自知识产权相关职能部门、司法部门、院校学者、企业及法律服务机构的嘉宾,探讨大数据与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问题。

 

    本次分论坛由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副会长、外交学院教授金克胜担任主持人,贵州省科技厅副厅长林浩、中华商标协会会长马夫、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会长刘春田分别致辞。

 

(金克胜副会长担任主持人)

 

                  

(林浩厅长致辞) 

 

 (马夫会长致辞)

 

    马夫会长在致辞中强调,大数据的应用和发展已经进入全新时期,知识产权保护将面临新的挑战和发展机遇。在面对大数据知识产权纠纷时,依据现有的法律该如何界定成为一个新的课题。他指出,要从认识和研究大数据时代知识产权保护的对象、形式、内容等方面切入,通过大数据分析寻找侵权规律,追踪和定位问题源头,为相关政府部门和企业,实现对不同侵权行为逐步升级的有效布控和打击提供了可靠的路径。他还表示,大数据不但使知识产权检索更加便捷、精准,而且还将在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中得到了广泛应用。

 

 

    (刘春田会长致辞)

 

    在“大数据产业与知识产权保护”板块中,中华商标协会副秘书长臧宝清以大数据的商标品牌保护为题进行了主题宣讲。她结合了一件迅雷公司近期引起广泛关注的案例,在分析相关事实的同时对大数据的特点、大数据商标的保护内容、与数据相关的商标或服务、大数据商标的保护特点等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她强调,大数据相关服务商标保护的特点分为新、快、宽、难四个方面。只有理清大数据概念和商标注册申请之间的关系,才能更好的解决相关的问题。

 

 

(臧宝清副秘书长做题为“大数据的商标品牌保护”发言)

 

    贵州财经大学大数据法律与政策研究院院长刘云飞以实际案例对数据资产的可版权性问题进行了分析,并对数据获得版权保护的条件以及如何保护数据的版权给出了自己的意见;

(刘云飞院长做题为“数据资产的可版权性”发言)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杨静法官做了题为“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司法保护趋势”的主旨发言,以数据呈现了2017年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案件审理的情况,并对商标、版权、专利案件的特点和发展趋势进行了系统阐述; 

(杨静法官做题为“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司法保护趋势”发言)

 

    北京知产宝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CEO普翔分析了知识产权大数据的内容及特点,对知识产权领域的大数据探索及服务现状进行了比较,并展望了知识产权大数据服务的趋势。

 

(知产宝CEO普翔做题为“大数据与知识产权案“的发布) 

    在“大数据时代的商业竞争与法律风险”板块中,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的白帆法官结合实际案例,从司法角度对当下大数据法律保护的路径做出了思考;

 

(白帆法官做题为“大数据的法律保护“发言)

 

    来自武汉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所的宁立志教授从文化角度、理念角度、保护模式、法律体系多个角度分析了大数据的性质及其知识产权因应,重点探讨了大数据的法制框架以及大数据与知识产权制度的关联;

(宁立志教授做题为“大数据的性质及其知识产权因应”发言)

 

    龙信数据有限公司董事长李珏从企业运营的角度出发,展示了中国企业的知识产权司法数据情况,对企业知识产权数据的发现和运用主题进行了分享;

 

(李珏董事长做题为“企业知识产权司法的数据发现”的发言)

 

    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的黄武双教授分析了入网数据的法律保护边界问题,他以最近热点的事例作为引入,对数据的抓取与使用涉及的知识产权问题与与会者进行了讨论。

(黄武双教授做题为“入网数据的法律保护边界”的发言)

 

    会后,马夫会长在采访中强调,当前大数据的应用和发展已经进入全新时期。不同于互联网时代的数据存储和数据传输,大数据时代是以数据的深度挖掘和数据的广泛应用作为主要目的。在此背景下,知识产权保护面临新的挑战和发展机遇。

    贵州君跃律师事务所刘云飞律师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本次论坛是大数据产业博览会第一次开设关于知识产权的论坛,第一次将知识产权和大数据结合在一起进行讨论、交流和探索。数据的知识产权属性是数据确权和交易的基本法律条件,此次论坛的设立令大数据博览会的结构更加全面。

 

图片1-3.png
  • 联系我们
  • 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北三街8号
  • 电话:86-10-68014071
  • 传真:86-10-68018055
  • 邮箱:cta@cta.org.cn
  • 协会微信
  • 协会微博
版权所有:中华商标协会    京ICP备06065018号             技术支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济信息中心
版权所有:中华商标协会    京ICP备06065018号
技术支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济信息中心
版权所有:中华商标协会  京ICP备06065018号     技术支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济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