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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反不正当竞争法》解读培训班的通知
2018年02月09日来源:中华商标协会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反不正当竞争法)已于201811日起施行。为帮助广大企业法务人员、工商和市场监管执法干部、律师、商标代理人等相关人员深入了解新反法内容、加强对新反法条款的理解与适用、进一步提升业务水平,我会定于322-23日在北京举办“《反不正当竞争法》解读培训班”。培训班将邀请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家工商总局竞争执法局、法院、高校等单位专家就新反不正当竞争法适用有关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授课。具体事项如下:

一、培训时间、地点和内容

1.培训时间:322-23日(3228:00-9:00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听课证)

2.培训地点: 中国人民大学世纪馆B102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

                  

 

3.培训议程:

日期

时间

授课内容

322

09:00-09:10

开班式

09:10-11:10

全国人大法工委

14:00-16:00

工商总局竞争执法局

323

09:00-11:10

北京大学法学院

14:00-16:00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二、培训费用

(一)2018年会员参训优惠政策

经协会研究决定,2018年协会会员参加培训的优惠政策为: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普通会员单位享受免费培训名额的人次分别为5030105人次。

(二)此次培训班,超出免费名额的收费标准

1.中华商标协会会员收费标准

1)免费名额以外:1600/人;

2)未缴纳2017年会费的会员:3200/人。

2.非中华商标协会会员培训费:3200/人。

(三)缴费办法

本次培训不接受现场报名缴费,请报名人员于318日前将培训费汇到以下账户:

户名:中企商标鉴定中心

开户行:工行北京礼士路支行

账号:0200003609201017781

注意事项:

1.开具发票服务内容统一为“培训费”,发票在会场发放。

2.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企业,在汇款的同时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所需资料的扫描件,包括:一般纳税人资质证明、缴费单位信息(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联系人、手机号,一并发送邮件至:cta8002@sina.com, 未及时发邮件告知的企业默认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3.以个人名义汇款参加会议的,请在汇款的同时发送邮件至:cta8002@sina.com,告知开具发票的单位名称,个人名义汇款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食宿事宜

本次培训食宿费用自理,我会不做统一安排。

三、继续教育

依照我会发布的《中华商标协会商标代理分会继续教育暂行规定》,持有《商标代理人业务培训考试合格证书》的参训人员,可视同完成12学时继续教育培训,请携带证书至培训现场加盖培训章。

  四、报名方式

(一)会员单位

会员单位请到中华商标协会官网(http://www.cta.org.cn/)点击“会员天地”下拉菜单中的“会员登录”进行注册,注册完成后点击“会员申请按钮”填写会员信息(已操作本项的会员可以忽略),填写完成后点击“报名管理”中的培训班在相应会员级别项下进行报名。

(二)非会员单位

非会员单位请到中华商标协会网站(http://www.cta.org.cn/)点击“会员天地”下拉菜单中的“会员登录”进行注册,并点击“报名管理”中的培训班进行报名(培训班规模为300人,额满为止)。

    联系人及电话:

    法律部:张静玉010-68988171

    财务部:姜如010-68031465

 

                                                           中华商标协会

                                                           20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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