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工商报
时间:2009.07.30
作者:商 综
本报讯 持续10余年的伟哥商标纠纷终于画上句号,一直强势要夺回伟哥商标的美国辉瑞公司最终没能如愿。最高人民法院近日裁定广州威尔曼药业公司为伟哥商标的合法持有人。
据悉,伟哥商标案起于1998年。当时,美国辉瑞公司研制生产的治疗ED特效药Viagra刚刚问世,伟哥这一名称也被国内媒体作为Viagra的中文翻译名称而被广泛使用。当年5月,广州威尔曼药业公司抢先在中国注册了这一商标,使得美国辉瑞公司的Viagra在进入中国市场时只能注册为万艾可。随后,美国辉瑞公司将广州威尔曼药业公司及其授权生产厂家和销售商告上法庭,请求法院认定伟哥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
美国辉瑞公司提出,在公众心目中,伟哥商标唯一对应Viagra产品,是Viagra的中文名称(别名)。广州威尔曼药业公司抢注伟哥商标构成不正当竞争。广州威尔曼药业公司辩称,其是最早申请和使用伟哥商标的权利人,美国辉瑞公司从未使用和宣传过伟哥商标。
2008年,北京高级人民法院判决广州威尔曼药业公司胜诉,美国辉瑞公司又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驳回美国辉瑞公司的再审申请。该裁定称,美国辉瑞公司曾明确声明万艾可为其正式商品名,并承认其在中国内地未使用过伟哥商标,媒体将Viagra称为伟哥,不能确定反映美国辉瑞公司当时有将伟哥作为商标的真实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