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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酒商标争议第一案:解百纳未获准注册
2008年08月11日来源:


来源:中国企业报
时间:2008.8.8

  伴随着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12家葡萄酒生产企业起诉国家商评委一案的受理,扰攘多时的“解百纳”之争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日前,中国农学会葡萄分会、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葡萄酒学院、江南大学生物工程学院、宁夏葡萄酒产业协会、昌黎县人民政府等中国酿酒工业协会葡萄酒分会常务理事单位,在中国酿酒工业协会组织召开的第三届常务理事会上,形成了协会葡萄酒分会的决议。决议指出,“解百纳”是酿造红葡萄酒的原料。这一结论更让公众对“解百纳”能否作为商标被一家企业注册产生了强烈质疑。考虑到“解百纳”的归属存在严重争议,且此案牵涉面甚广,又值奥运当前,有关各方,特别是政府主管部门以大局为重,依法采取了冷静、客观的处理措施,表明其执法理念的成熟。
  诉讼程序进行中“解百纳商标并未获准注册”。此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商评委并非商标注册的终审机构,人民法院才是商标注册的终审机构。商评委是一个半官方半学术性质的机构,其所作出的裁定仍需得到人民法院的审理,只有法院的判决才具有最终的法律效力。法律专家指出:在“解百纳”商标诉讼程序仍在进行中,张裕公司单方面依据商评委的裁定就针对竞争对手行使手段,这种做法在法律上有欠妥当。
  在几起同类商标权纠纷中,都以行业维护了公有资源而告胜。比如1988年,绍兴市酿酒总公司“花雕”黄酒的商标申请被核准注册。1992年,鉴于行业众多企业的反对,“花雕”这个商标被依法撤销。深圳朗科公司于1999年注册了“优盘”商标,使用在移动存储产品上。2002年10月,北京华旗资讯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对此商标提出异议。2004年10月,“优盘”商标被撤销。最近几年,将行业公有资源注册为商标的案件已经鲜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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