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工商报
时间:2009.2.10
作者:王慧星 杨华伟
本报讯 北京奥运会虽已成美好记忆,但与之相关的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仍受到保护。日前,河南省太康县一家大酒店为标新立异,竟将奥运福娃标志印在服务员工作服上,此行为被工商部门依法查处。
1月18日上午,太康县工商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赶到川香楼大酒店。他们发现,在酒店门口,10多名服务员排列两旁,他们穿的工作服上统一印有5个奥运福娃图案。酒店老板张某说,为多营造酒店节日气氛,他想出了印制奥运福娃图案的办法,希望以此招揽更多生意。“我以为奥运会已经结束,奥林匹克标志就能随便使用了,没有想到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仍受到保护!”张某对执法人员说。工商人员指出,将奥林匹克专有标志作商业使用须取得授权许可,酒店显然未经许可,属违规经营。
经太康县工商局调查,该酒店共在23名饭店服务员工作服上印有奥运福娃标志。目前,工商部门已对酒店作出停止侵权、没收并销毁侵权商品的处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