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时间:2008.10.10
作者:杨强
本报讯H前,湖南省株洲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简称株洲市工商局)有消息传出,该局现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市金佰利钻石专卖店(以下简称金佰利)将被追加处罚,共计将被罚款11万余元。
据了解,去年9月,金佰利在未经第29届北京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许可的情况下,在媒体上擅自发布含有“奥运”和“BEI—JING2008”标志的广告,用于其经营商品的促销活动上。对此,株洲市工商局认定,金佰利的行为违反了《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构成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用权的违法行为,责令其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处以罚款3.5万元。
金佰利在收到该处罚决定书后既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株洲市工商局申请行政复议,也未向法院提起诉讼,并在半年多时间内一直拒交罚款。近日,株洲市工商局就此事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金佰利将被追加罚款7万余元,加之此前的罚款金额,金佰利将为其侵权行为付出11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