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时间:2008.8.13
作者;郭涛
本报讯近日。宁波北仑海关在检查深圳一家公司准备出口的货物时,查获一批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货物。
据了解,深圳一家公司日前向宁波北仑海关申报出口一批杂志、CD光盘等,根据海关的风险分析,此类货物违规侵权可能性较大。经过宁波海关查验发现,该票货物果真有问题。据检查人员介绍。在层层纸箱的包裹下,发现有17套约225枚奥运纪念币、3套奥运场馆纪念盘、3套好运北京邮票纪念册、1个2008年北京奥运会祥云火炬缩小模型、15套共30张福娃奥运漫游记DVD光盘,货物制作精美,部分货物印有2008年北京奥林匹克运动会吉祥物福娃、奥运场馆以及历届奥运场馆、吉祥物等图案,纪念币中吉祥物色彩艳丽,与正常授权的商 品所差无几。
经过有关部门鉴定,该批货物 侵犯了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
今年正值奥运年,部分企业在利益驱动下,通过不法手段擅自在其商品或包装上使用奥林匹克标志.搭“奥运”顺风车违规出口侵权货物情况日益增多。为此,宁波海关提醒企业,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对奥林匹克标志享有专有权,并已经向海关申请备案,受到海关保护,在出口带有奥运标志的货物时,要同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订立使用许可合同。否则企业不仅不能出口货物,而且还要受到没收货物、罚款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