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时间:2008-08-06
记者:新华
近日从新疆库尔勒市工商局了解到,该局在今年开展的保护注册商标专项整治行动中,把保护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作为整治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4月至7月,共立案查处奥林匹克标志案件30件,其中已结案16件,罚款额3.32万元,案值为25.28万元。
从查处的奥林匹克标志案件看,主要是将奥林匹克运动会名称的简称“奥运”字样、“北京2008”字样、奥林匹克五环图案标志、会旗、北京2008奥运会徽、北京2008奥运会火炬、北京2008奥运会吉祥物“福娃”等奥林匹克标志用于商业广告宣传和擅自销售含有奥林匹克标志的商品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