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时间:2008.7.4
作者:谢环东
本报讯日前.从河南省安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简称安阳工商局)了解到,当地执法人员连续查处两起侵犯奥林匹克标志案件。
不久前,安阳工商局经检支队接到举报,称市区某面包房散发的广告宣传页上印有奥运吉祥物“福娃”形象。次日,又接到举报称市区某公司擅自将“福娃”、“志愿者标志”以及“奥运五环”等奥林匹克标志印上公司广告宣传页。经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这两家企业未经授权。擅自使用奥林匹克标志。涉嫌构成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用权行为。执法人员立即采取了制止行动。目前,安阳工商局已对这两起案件进行立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