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10月,湖南东方时装有限公司(简称东方公司)发现:自己苦心经营近十年的商标被人抢注!这个商标就是湖南人耳熟能详、国内服饰行业的名牌——圣得西(2001年11月,该商标被认定为“湖南省著名商标”)。抢注商标的是与该公司同一县城,相隔仅距
我国《商标法》第三十条规定: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这一下,东方公司急了!问题似乎出在北京华慧泽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拖沓的“按程序”上。
同年3月,东方公司找到北京诺孚尔商标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正式就“湖南安泰家具实业公司恶意抢注该公司所拥有的‘圣得西’商标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提出异议请求书。”
同年11月,“圣得西”被认定为“湖南省著名商标”。这对于东方公司请示国家商标局驳回安泰公司“圣得西”商标的注册申请,理由变得更加充分。该公司就此向国家商标局报了近五千字的“商标异议请求书(补充材料),”强烈要求制止恶意抢注行为。
同年12月,东方公司又发现安泰公司在国际分类第25、24、18类商品上,抢注同类近似产品“圣得西+SUNDANCE”(纯字+英文)商标。
安泰公司此举让东方公司再也坐不住了。该公司当即派公司主要领导飞赴北京,向国家商标局汇报,同时与中国商标专利事务所签订了代理协议。
2002年5月,为“抢注”一事弄得精疲力竭的东方公司通过委托方——中国商标专利事务所再次向国家商标局提交“商标异议申请书”,并满怀希望地等待国家商标局的裁定。
据了解,东方公司1994,年申请注册“圣得西”商标,在《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中只注册了“西裤、西服、衬衫”等系列产品。并未将同类和近似产品进行保护性商标注册。安泰公司2000年4月申请第25类的“领带、帽子、鞋、袜子”及第24类的“被子”、第18类的“钱包、伞”以“圣得西”为注册商标,正是打的这一“擦边球”。
据记者了解,安泰公司在湖南省宁乡县城,系当地一知名企业,其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是:“床垫、家具的生产、销售;针纺织品、食品的销售。”行业类别为家具制造业。安泰公司在抢注前后.未生产和销售过使用“圣得西”商标的任何商品。“圣得西”三个汉字所组合的词语在汉字词典中没有词语检索,也没有组合词语解释,系东方公司创始人董事长罗文亮于1992年首创(1992年将其西裤产品定名为“圣得西”),是根据英文“sundance”音译过来的。其汉语解释为“太阳起舞”之意,原指北美大平原印第安人中极为流行的一种宗教仪式。1994年东方公司申请注册“圣得西”商标,
在安泰公司申请注册“圣得西”商标之前,东方公司已在长沙市友谊、阿波罗等大型商城设有“圣得西”专柜,在宁乡县城设专卖店;1997年10月东方公司董事长罗文亮又以“圣得西”为商号在株洲市成立了同一个法人的另一家公司——湖南圣得西实业有限公司。安泰公司对所在地宁乡县早已存在的“圣得西”商品、品牌的经销场所和广告招牌、宣传报道不可能一无能知。
东方公司认为:安泰公司在明知“圣得西”商标是东方公司所拥有的商标和商号(企业名称)后,仍然申请第25类等“圣得西”商标的行为,实属“恶意抢注”。
东方公司负责“圣得西商标抢注”一事的办公室主任忧心忡忡地告诉记者:目前该公司在中央电视台、湖南经视、卫视及周边各省、市地方正广泛深入地进行着“圣得西”品牌的宣传和各种社会公益活动。如果安泰公司申请的“圣得西”商标得到注册,那么,东方公司遭受损失的不仅是近三年来几千万的广告宣传
费支出和为维护“圣得西”品牌美誉度而投入的不计其数的人力、物力,还将严重影响东方公司今后的可持续发展。
湖南省工商局商标管理部门对“圣得西”商标被抢注,表示了极大的关注。认为东方公司最先在服饰及其附属产品类上使用“圣得西”注册商标,已为当地公众所熟知。安泰公司在明知东方公司为培育“圣得西”这一孺妇皆知的品牌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又明知“圣得西”注册商标知名度已深植千家万户,“圣得西”商标所拥有的巨大无形资产价值的情况下,利用该公司工作上的疏忽实施抢注,实属主观“恶意”行为;同时在客观上属于《商标法》规定指出的“以欺骗手段等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行为,即“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以复制、模仿、翻译等方式,将他人已为公众熟知的商标进行注册的”行为。因此,恶意抢注“圣得西”商标,直接违反了《商标法》有关规定。其恶意抢注行为,将对东方公司“圣得西”商标注册权造成严重损害。宁乡县地方工商局在“抢注”一事发生后,尽最大的努力与当事者双方进行了一系列的协调工作。但由于抢注方安泰公司的原因,协调无果。在此情况下,该局报请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对“安泰”公司抢注“圣得西”有关异议商标进行复审,并依法裁定。
假如安泰公司“抢注”理由成立,那么东方公司在安泰公司“抢注”前后,就没有一点应汲取教训吗?一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对此有自己的看法:东方公司商标保护意识还有待加强。1999年6月,该公司为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投入300万元导入CIS,以确立“圣得西”全新的品牌形象。却不愿花资金对“圣得西”所涉及的相关商品范围进行防御性的商标注册保护。
记者从有关部门得知:安泰公司在抢注“圣得西”商标的同时,还抢注了该县另一服饰公司的知名商标“忘不了”。由此也可一窥安泰公司“用心良苦”……
据一位熟知安泰公司的人士透露:安泰公司“抢注”两家湖南有名的服饰企业商标事出有因,系事前该公司商标也被湖南另一家公司“抢注”。
如果事实如此,安泰公司先是受害者,后又实施侵害者的行为不仅不会得到人们的同情,相反为社会所谴责。此举也违背了我国《商标法》对于保护商标专用权,促使商标所有权人保证商品或者服务质量和维护商标信誉,保障消费者的利益、促进经济发展的宗旨。为法律所不容。
这场自2000年10月掀起的“抢注”风波,耗费了东方公司多少的时间、精力和物力,恐怕是用金钱也无法计算的。市场经济给东方公司被上了一堂生动的“商标”课。但愿“圣得西”商标之忧能引起工商企业广泛的商标忧患意识。
作者单位:湖南省工商局
编辑日期:2002.8
来源:中华商标
作者:廖红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