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人称,探索传播公司是一家依照美国法律组成并存在的公司。1985年,探索传播公司在美国创办了一个有线电视频道,命名为“THE DISCOVERY CHAN— NEL"。该频道播出的节目涉及了人文、历史、自然生态、科学新知、全球风貌、探险寻奇和军事飞行等领域。自“THE DIS- COVERY CHANNEL'’频道开播以来,即以其顶级的制作、卓越的品质以及包罗万象的多门类知识而一跃成为全球十大知名品牌中唯一的媒体产品。“THE DISCOV—ERY CHANNEL'’以开拓人的视野为宗旨,每一部纪录片都是经过精心策划、历经风险拍摄完成的。“THE DISCOVERY CHANNEL'’的节目因其震撼性的影像、超凡的摄影手法而在世界上屡获各种主要的电视大奖。时至今日,“THE DISCOVERY CHANNEL”已进入99%的美国家庭,在世界上,有155个国家,约2亿人已成为“THE DISCOVERY CHANNEL”的忠实观众,全球有近1/4的人收看过“THE DIS- COVERY CHANNEL"的节目。
探索传播公司于1996年分别将“THE DISCOVERY CHANNEL及图”和“THE DISCOVERY CHANNEL'’商标在中国的第 41类服务上进行了注册,注册号分别为 853905和853906,核定的服务项目包括娱乐节目、教育片制作、娱乐片制作、电视娱乐、电视教育和影片制作等。
“THE DISCOVERY CHANNEL”制作的节目已在中国30余家电视台被冠以“科学探索”或“探索奥秘”等栏目播出,观众达数千万人。据在北京的抽样调查统计,在有电视的家庭中,约有超过90%的人都看过"THE DISCOVERY CHANNEL"制作的节目。有关“THE DISCOVERY CHAN- NEL'’节目的预告和介绍大量刊载于《广播电视报》或《电视周刊》上。“THE DIS- COVERY CHANNEL"的节目在进人中国许多大型的酒店和公司的有线电视频道的同时,还在中国国际航空公司飞往世界各地的航班上进行播放。网友们也可通过互联网对"THE DISCOVERY CHANNEL"的节目和网站进行浏览。与此同时,探索传播公司授予北京京文唱片有限公司在中国出版发行"THE DISCOVERY CHANNEL"节目的VCD、DVD、派发带有“THEDISCOV— ERYCHANNEL'’商标的玩具、纪念品及其他相关产品的独家代理权。目前,中国各城市中较大的图书音像商店均有中文版的"THEDISCOVERYCHANNEL"节目的产品在销售,其中包括“星际宇宙”系列、“历史名人”系列、“愤怒的星球”系列和“神秘的星球”系列等。
综上,探索传播公司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一直在中国使用其上述注册商标。经过长期使用和大力宣传推广,"THEDIS-COVERYCHANNEL''和"THEDISCOVERYCHANNEL及图"商标已为包括中国在内的全世界广大公众所熟知,在传媒领域中享有很高的知名度。
近来,探索传播公司发现中国工程图学学会开办的《发现·图形科普》杂志社在其出版发行的杂志上,擅自使用"发现DISCOVERYCHANNEL''作为该杂志的名称。同时,未经被侵权人授权,公然使用了被侵权人注册的"THEDISCOVERYCHANNEL及图"的图形,且其刊载的部分文章和图片也均出自被侵权人的"THEDISCOVERYCHANNEL"节目。侵权人使用"THEDISCOVERYCHANNEL''和"THEDISCOVERYCHANNEL及图"商标的行为,侵犯了探索传播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同时,这种行为也不正当地利用了被侵权人注册商标的良好声誉,很多公众都错误地认为侵权人的"发现DISCOVERYCHANNEL"是探索传播公司出版发行的刊物,或误认为上述杂志与"THEDISCOVERYCHANNEL''节目有着某种内在的联系,因而这种行为不仅导致被侵权人合法的知识产权受到重大损害,而且在消费者中造成混淆。
探索传播公司于2001年3月发现侵权人的上述侵权行为。为此,探索传播公司曾委托香港伟凯律师事务所(White&Case)于
鉴于此情况,探索传播公司委托某知识产权律师事务所向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请求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及朝阳区工商行政管理分局依据事实和法律,果断采取相应措施,打击侵权人的违法行为,以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和探索传播公司的合法权益。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接到美国探索传播公司投诉后开始调查。经调查,美国探索传播公司"DISCOVERYCHANNEL及图"商标
根据以上事实,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认为,美国探索传播公司“DISCOVERY CHANNEL及图”注册商标广泛使用于世界各地,已为广大消费者所熟知。中国工程图学学会《发现图形科普》杂志社未经许可擅自在《发现·图形科普》杂志上使用该商标(该杂志已出版多期),且杂志等印刷出版物与电视节目广播都属于传播媒介的范畴,因此,足以误导公众错误地认为《发现·图形科普》杂志与美国探索传播公司存在某种内在联系,不正当地利用了美国探索传播公司“DISCOVERY CHANNEL及图”商标的良好声誉。
为慎重处理此案,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今年3月14日请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来源:商标通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