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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宝”汉字与拼音商标纠纷和解
2009年07月03日来源:


来源:中国知识和权报
时间:2009.07.03
作者:崔文字

  本报讯 本报曾报道过的广州万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宝集团)与顺德万信宝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信宝公司)之间“万宝”汉字与拼音注册商标互诉侵权纠纷(详见本报2009年5月8日第5版)日前有了最新进展。在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调解下,争议双方达成和解。
    据介绍,万宝集团和万信宝公司都是生产家用电器的企业,其中,万宝集团拥有第11类“Wanbao”和“WANBAO”注册商标专用权,并是“万宝”电冰箱商品驰名商标所有人,在上个世纪80年代末注册了以“万宝”文字为主体的字号;万信宝公司则拥有第11类“万宝”文字加图形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双方均认为对方在其生产或授权生产的产品
或包装上使用了己方的商标标识,侵犯了己方的商标专用权,分别在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和顺德区人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并分别在一审中胜诉。
    双方当事人均对两起案件的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经佛山市中级人民院调解,6月19日,双方当事人分别向法院递交了撤诉申请。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裁定准许双方的撤诉申请,原审判决不再执行,和解的具体内容经双方协商,并经法院同意,除各自规范使用自己的商标专用权外,其他均属保密内容。
    6月30日.万宝集团方面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双方已初步达成共同维护“万宝”(WanBao)注册商标专用权及字号权的意向,摒弃前嫌谋求共同做好“万宝”(Wan— Bao)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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