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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广九使用傻子瓜子商标被查
2008年12月04日来源:

来源:中国工商报
时间:2008.12.4
作者:新 安

  “傻子瓜子”创始人年广九最近有点发蒙。前一段时间,他与别人签订合同,在浙江金华磐安县开办瓜子专卖店后,因使用傻子瓜子商标,竟遭到当地工商部门的查处。

  据年广九介绍,今年9月1日,他与安徽芜湖人易长玉、李金保签订了合作专卖合同,两人在浙江金华市磐安县开办了瓜子加盟店,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和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等证照。然而,该店仅开业20多天,当地工商部门就找上门来,工商干部指出,该加盟店未经“傻子瓜子”商标所有权人——安徽省傻子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的许可,就以“傻子瓜子专卖店”的名义开店,从事瓜子销售,并且在店堂内悬挂多块标有傻子瓜子字样的牌匾,在销售过程中使用标有“傻子瓜子”、“安徽省傻子(集团)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等字样的塑料包装袋。

  工商部门认为,年广九的加盟店的经营行为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拟作出如下处罚:责令其停止侵权行为,扣留802只塑料袋予以销毁,对易长玉和李金保分别处以罚款1000元。

  对此,年广九说:“我在全国开了许多店,没有碰到这样的事。我有3个儿子,依次是长子年金宝、次子年强、老三年兵。商标是我给年金宝的,他去世后,他们没有经过我的同意,竟私自将商标权划到老三年兵的名下,这场官司我现在还在打呢。”当事人易长玉也感到委屈,他说,他和年广九签订了专卖合同,证照齐全,但没想到“傻子瓜子”的创始人竟不是傻子瓜子商标所有权人。

  安徽省傻子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认为,当地工商部门的做法没有错。因为未经商标所有权人的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使用该商标。年广九虽然是“傻子瓜子”的创始人,但商标已转让,商标所有权人是安徽省傻子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其法定代表人不是年广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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