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华商标网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05)粤高法民三终字第370号
2007年08月03日来源:

上诉人佛山市顺德区图业涂料有限公司(下称图业公司)与被上诉人欧阳调埠商标侵权纠纷一案

上诉人(原审被告):佛山市顺德区图业涂料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吉佑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卢伟图,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杨阳,广东万士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方成,广东万士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欧阳调埠,男,汉族,1969年9月28日出生。住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均安仓门村委会十一队,身份证号码440623196909285412。
委托代理人:姚娅妮,广东顺晖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佛山市顺德区图业涂料有限公司(下称图业公司)因与被上诉人欧阳调埠商标侵权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05)佛中法民三初字第132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法院查明:欧阳调埠经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申请,取得了“健康苹果”注册商标。该商标为文字商标,注册证号为第3250020号,核定使用商品为第2类,即铝涂料、木材涂料(油漆)、漆、稀料、放水粉(涂料)、固定剂(清漆)、颜料、染料,其注册有效期限从2004年5月14日至2014年5月13日。
江门市蓬江区荷塘华涂丽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6月20日,该司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欧阳调埠,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乳胶漆、油漆。销售:化工材料(不含危险品)。因行政区域调整,该司于2002年11月26日更名为江门市蓬江区华涂丽化工有限公司,其他注册事项未变。
图业公司成立于2003年3月20日,该司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制造水性涂料(不含化学危险物品)。
张力系图业公司“协作一部”人员,其与刘继乐(又名刘威)二人在图业公司的办公楼内设有办公室,负责帮助图业公司联系生产销售涂料产品的业务。自2004年6月始至佛山市顺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查处时止,图业公司共生产了带“HEALTH PAINT及苹果图形”和“HealthApple”商标以及将“健康苹果”作为商品名称使用的油漆共5065公斤。2004年7月11日,刘继乐与客户洽谈,将其中的715件油漆销售给河南省南阳市的客户王某。2004年7月19日,张力以图业公司的名义与万里诺货运部签订运输协议书,约定由万里诺货运部将价值54200元的“健康苹果漆”715件运给客户王某,并由万里诺货运部代王某向刘继乐支付货款50000元。刘继乐收款后,通过张力以“协作一部”的名义分两次将31051元交给图业公司。
2004年7月22日,佛山市顺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投诉对图业公司进行检查,现场发现标示有“美国苹果集团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制”或“美国苹果集团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全程监制”、“发展商:美国苹果集团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推广商:深圳市龙岗区岳洋涂料有限公司”、“生产商:佛山市顺德区图业涂料有限公司、生产基地:广东佛山顺德杏坛吉佑工业区”等内容的物品如下:1、带“HEALTH PAINT及苹果图形”商标和“健康苹果漆”字样的油漆空罐616个,纸箱520个;2、带“HealthApple”和“Applepaint及苹果图形”商标和“生态苹果漆”字样的空罐500个、纸箱780个;3、带“HEALTH PAINT及苹果图形”字样的标识210000张。因当事人未能提供使用上述商标的合法手续,该局对上述物品进行了扣留。2004年10月10日,该局作出顺工商检罚字[2004]第2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图业公司将他人的注册商标“健康苹果”在其生产的木器漆、墙面漆的包装上作为商品名称使用的行为,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所称的“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并给予责令图业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扣留在案的侵权物品以及罚款肆万元上缴国库的行政处罚决定。图业公司对此行政处罚决定不服,于2004年12月6日向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该局于2005年2月4日作出佛工商复字[2005]4号行政复议决定书,维持佛山市顺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图业公司在收到该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未向人民法院起诉,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现已生效。庭审中,欧阳调埠、图业公司对顺德工商局扣留的木器漆、墙面漆包装上的“健康苹果”文字与欧阳调埠“健康苹果”商标相同无异议。
2004年12月26日,欧阳调埠向万里诺货运部支付50000元,将万里诺货运部代运的715件假冒“健康苹果漆”全部购得。
原审法院认为:一、关于侵权主体。确定本案侵权主体应综合考虑两个因素:第一是图业公司在本案中的具体行为;第二是图业公司与张力、刘继乐之间的关系。关于第一个因素,被控侵权产品系在图业公司处加工生产,将被控侵权产品灌入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包装物中的行为也发生于图业公司车间,且该包装物上也标明图业公司系生产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图业公司处也查处到了上述侵权产品,综合上述事实,足以认定实施侵犯欧阳调埠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的主体即为图业公司。图业公司辩称其与张力、刘继乐系委托加工关系,涉嫌侵权包装物系由该二人外带入厂,由此产生的责任理应由其承担。一般而论,在委托加工关系中,委托方在委托加工过程中不可能允许在产品上标明产品出自受托方,图业公司也无证据证明涉案外包装系他人伪造,图业公司表明自己是制造商,就应当对此行为所生之法律后果负责;且图业公司提供的证明涉嫌侵权包装物系该二人由外带入的证据(放行条)也不能证明“自带罐”、“自带纸箱罐”就是工商部门在图业公司处查获的带“健康苹果”字样的空罐和纸箱,故原审法院对图业公司此辩解不予采信。关于第二因素,张力、刘继乐在图业公司场所内设立办公室,张力又系图业公司“协作一部”人员,两人销售的油漆也标明生产商为图业公司,张力与万里诺货运部签订运输协议书也是以图业公司的名义,且刘继乐收受销售货款后又将部分货款交还图业公司,此种种行为足以表明张力和刘继乐与图业公司之间存在事实上的工作关系,至少在对外进行业务交往时给相对人的印象是这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四十三条“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之规定,张力和刘继乐的职务行为所生之法律责任应由图业公司承担。图业公司辩称其与张力、刘继乐系委托加工关系,并无证据证明,对此辩解不予采信。原审法院因此对图业公司追加张力、刘继乐为被告的申请不予采纳(另作裁定书予以驳回)。二、关于法律责任。本案图业公司未经注册商标权利人的许可,将他人的注册商标“健康苹果”在其生产的木器漆、墙面漆的包装上作为商品名称使用,误导公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侵犯了欧阳调埠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依法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欧阳调埠要求图业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消除影响并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予以支持。关于消除影响,因欧阳调埠在诉讼中并未明确图业公司消除影响的具体方式,结合民事领域中通常以赔礼道歉的方式来消除影响,从而达到恢复名誉之目的,故由图业公司向欧阳调埠书面赔礼道歉即可满足欧阳调埠诉请。关于赔偿数额,因欧阳调埠既没有提供图业公司因侵权获得利益之证据,也没有提供其在被侵权期间被侵权所受损失之证据,故原审法院根据图业公司侵权行为的性质、期间、后果,商标的声誉,欧阳调埠购买假冒产品所支付的实际费用以及为调查、制止侵权所支付的律师费和其他合理费用等因素一并酌定赔偿数额。综上所述,图业公司的商标侵权行为成立,应当依法向欧阳调埠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至于图业公司反映的张力、刘继乐的问题,应当依法由图业公司与张力、刘继乐之间进行解决,而与本案欧阳调埠无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四十三条、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一)、(七)、(九)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判决如下:一、图业公司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侵犯欧阳调埠“健康苹果”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油漆包装及产品;二、图业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方式向欧阳调埠赔礼道歉;三、图业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欧阳调埠支付损害赔偿金150000元。案件受理费7982元,由图业公司负担。
图业公司不服上述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称:一、原审判决图业公司向欧阳调埠支付损害赔偿金150000元,违反了不诉不理的基本原则。(一)欧阳调埠的诉讼请求为“请求法院判决图业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消除影响,并赔偿欧阳调埠损失222111.5元(包括:经营损失150000元、购买假冒产品的损失50000元、差旅费损失2111.5元、律师费20000元)”,而原审法院居然判决支付“损害赔偿金150000元”,不知法律依据何在?(二)原审法院既然认定“欧阳调埠既没有提供图业公司因侵权获得利益之证据,也没有提供其在被侵权期间被侵权所受损失之证据”,根据《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之规定,理应驳回欧阳调埠的该项诉讼请求。但原审法院却竟然“根据图业公司侵权行为的性质、期间、后果、商标的声誉,欧阳调埠购买假冒产品所支付的实际费用以及为调查、制止侵权所支付的律师费和其他合理费用等因素一并酌定赔偿数额”,是毫无事实和法律依据的。1、截止到2004年7月,欧阳调埠的《商标证》核发才一个月,而领取《商标证》才仅仅几天时间。作为注册商标,它实际上还没有被运用到经营活动中去,有何“声誉”可言?所谓的经营损失又是从何而来的呢? 2、欧阳调埠一方面称2004年7月22日顺德区工商局在图业公司处查找侵权物品时发现万里诺还有一车尚未发运的假货,却不向佛山市顺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投诉,由该局采取查封该批货物的手段来防止假货流入市场。另一方面却称为防止假货流入市场,在事隔5个多月的2004年12月26日“自行收购该批货物”,这根本不符合处理该类事件的常理,而欧阳调埠的证人刘小龙的庭审证言正好揭露了个中蹊跷。刘小龙在庭审中证实欧阳调埠向法庭提交的《收据》、《证明》中付款时间是欧阳调埠事后补写的,《证明》的内容更是欧阳调埠打印好后交证人签名的。这两份书面证据还有真实性和合法性可言吗?而原审法院却予以采信。二、原审法院错误认定张力、刘继乐与图业公司之间存在事实上的工作关系,并以此为由拒不追加张力、刘继乐为本案被告,是程序违法。(一)图业公司从未聘用过张力和刘继乐二人。他们既未为图业公司提供劳动,也从未在图业公司领取过工资。虽然张力、刘继乐在各自的《讯问笔录》中均声称是上诉人的员工。但:1、关于如何进入图业公司工作的问题,张力与刘继乐的说法前后自相矛盾且互相矛盾,根本无法自圆其说。例如,张力在公安机关作的证词中称是刘继乐介绍她入厂的,刘继乐在公安机关作的第一份证词中称是张力介绍他到图业公司任业务员的,在第二份证词中则称“没有人介绍我进厂里,是我自己通过应聘后才进入图业涂料厂工作的”。2、张力、刘继乐在公安机关作的证词中均称未收取过图业公司的工资,且张力还称刘继乐给她每月发放1000多元的工资及1%的提成,既然张力自称是图业公司的员工,为何要由刘继乐发给他工资?刘继乐在公安机关作的第一份证词中称其在图业公司工作是没有工资的,怎样提成也不清楚,卖给王旭升的那批货得了提成6000元。其在公安机关作的第二份证词中却说提成是按交易额的5%计算的。在公安机关作的第三份证词中他又说那批货的提成是5600元。刘继乐自称在图业公司工作,却连如何计算提成,提成的数额都搞不清楚,其所说纯属谎言。3、张力在《放行条》上特别注明“自带罐一批”及“自带纸箱罐一批(送协一部货)”,以示与欧阳调埠本身的包装物区分。如果张力是图业公司的员工,这合乎逻辑吗?4、证人冯洁萍、罗秋婵、陈锡钊在公安机关作的证词中均称张力、刘继乐不是图业公司的员工,他们的证词可以互相印证张力、刘继乐不是图业公司的员工。(二)张力、刘继乐与图业公司之间是加工承揽关系。2004年7月19日上午,张力从自己的信用卡(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帐号:44-467301100072378)转帐支付给图业公司加工款30225元,另支付现金826,合计31051元。该金额与刘继乐以提货人名义签名的《出仓单》上手写的合计金额完全一致。张力、刘继乐支付上述加工款后将该批货物提走,同日晚上9时许,张力、刘继乐将自行包装的油漆以54200元的价格销售给其自行联系河南客户王旭升,并从司机刘小龙处收到代垫的50000元货款,刘继乐以个人名义出具了一张《收据》,所有销售货款据为已有,双方的加工承揽关系显而易见。(三)原审法院拒不追加张力、刘继乐为本案被告,属于程序违法。其一,们八觯帕Α⒘跫汤钟胪家倒局涫羌庸こ欣抗叵担渲圃齑敖】灯还弊盅陌拔锖拖鄞敖】灯还弊盅挠推岬男形攀钦嬲那秩ㄐ形胪家倒疚薰亍R环矫妫烧帕Ρ救思捌淦盖氲乃净吕杵角┟姆判刑跎献⒚鳌白源抟慌奔啊白源较涔抟慌?送协一部货)”。另一方面,被顺德区工商局查封的包装物上所留的电话号码,一个是22264091,其登记人为“张力”,电话安装地址为龙京北路20座718室,这与张力本人的住宅地址完全相同。另一个是28160O87,登记人也是“张力”,电话安装地址为龙京路12座305室,离张力的住宅地址亦相距不远。放行条、包装物上的电话号码互相印证了张力将带有“健康苹果”字样的包装物送到图业公司处的事实,而刘继乐出具的《收据》、《出仓单》和张力签名的《运输协议书》相互印证了张力、刘继乐自己联系客户销售并收取销售款的事实。在欧阳调埠没有任何有效证据反驳的情况下,原审法院仍然拒不采信上述证据,反而认定“刘继乐收受销售货款后又将部分货款交还图业公司”,实难令人信服其采信证据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原审法院查明张力、刘继乐、欧阳调埠、刘小龙、王旭升早就互相认识,王旭升明知欧阳调埠拥有“健康苹果”的商标,又怎么可能向张力、刘继乐购买带“健康苹果”字样的油漆?刘小龙早就替欧阳调埠运苹果牌油漆给王旭升,又怎么会替王旭升到图业公司处向张力、刘继乐购买带“健康苹果”字样的油漆?欧阳调埠又是通过何种渠道在短短的三天之内就得知图业公司处有带“健康苹果”字样的油漆包装物?张力、刘继乐为何在事发之后消失的无影无踪?图业公司完全有理由相信,这都是欧阳调埠与张力、刘继乐、王旭升、刘小龙恶意串通所实施的排挤竞争对手、谋取非法利益、损害图业公司合法权益的行为。因此,上诉请求撤消原审判决,将本案发回重审;本案一、二审的诉讼费由欧阳调埠承担。
欧阳调埠答辩称:(一)一审法院判决图业公司支付损害赔偿金150000元,有充分的事实与法律依据。我国《商标法》第56条第二款规定:“侵权人因侵权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损失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本案因图业公司及欧阳调埠没有提供证据证明图业公司因侵权获得的利益和欧阳调埠在被侵权期间被侵权所受损失,因此一审法院采用上款规定酌定判决完全是正确的。欧阳调埠请求法院判决图业公司赔偿经营所受的经济损失150000元,购买图业公司已销售的假冒产品的50000元,打假支付的2111.5元的差旅费及因本案产生的律师费20000元,共计222111.5元。一审庭审时欧阳调埠提供了万里诺货运部盖章确认的收到欧阳调埠购买“健康苹果漆”货款50000元的《收条》一张;万里诺货运部盖章及证人刘小龙签名确认的《证明》一张;并申请了证人刘小龙出庭证明。欧阳调埠还提供了去湖北打假的差旅费发票、律师费用凭证,以及“健康苹果”这一标识欧阳调埠已使用多年的证据。一审法院根据图业公司侵权行为的性质、期间、后果,商标的声誉,欧阳调埠购买假冒产品所支付的实际费用以及为调查、制止侵权所支付的律师费和其他合理费等因素,在欧阳调埠所提出的诉讼请求内一并酌定判决图业公司支付损害赔偿金150000元,完全符合法律规定。(二)张力和刘继乐与本案主体无关,一审法院依法裁定驳回图业公司追加张力、刘继乐为本案被告的申请完全是合法的。图业公司一直主张与张力、刘继乐之间是加工承揽关系,但自始至终图业公司都没有向法庭提交《加工承揽合同》来证明双方加工承揽关系的存在。相反本案众多证据证明张力、刘继乐在图业公司的场所内设有办公室,张力是图业公司“协作一部”人员;并且张力、刘继乐在派出所的《询问笔录》也都证实了张力与刘继乐是图业公司的员工;再之张力对外的一切行为都是以图业公司的名义进行的,以上一系列的证据均证实了张力、刘继乐与图业公司之间存在事实上的工作关系。因此,一审法院驳回图业公司追加被告申请完全是正确的。(三)本案有众多的证据证明图业公司实施了侵权行为。首先,顺德工商局2004年7月22日在图业公司仓库内检查时,发现了标示有生产商为“佛山市顺德区图业涂料有限公司”的侵权包装罐1116个,纸箱1300个,标识21000个。再之。证人刘小龙当庭证实他去图业公司仓库装货时见到所装的假冒产品与图业公司的其他产品都堆放在一起,图业公司开庭时也确认被控的侵权产品就是在图业公司的厂内灌装的。最后,图业公司提供的本案所涉的715件假冒产品的“顺德市大良区图业涂料厂出仓单”及“现金收入单”证实,两张单都有图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签名确认。以上一系列的证据充分证明了实施侵犯欧阳调埠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的主体即为图业公司。(四)图业公司上诉称欧阳调埠与张力、刘继乐、王旭升、刘小龙恶意串通,这纯粹是无凭无据捏造事实、恶人先告状。图业公司称原审法院查明张力、刘继乐、欧阳调埠、刘小龙、王旭升早就互相认识,欧阳调埠找遍了整个的一审判决书,判决书上根本没有这种表述。不知图业公司这种说法依据何在?图业公司在诉状中辩称包装物是在被工商局查获的前三天才装入厂的,想借此说明其生产假冒产品的时间只有三天。事实不是图业公司所称这样,湖北省枣阳市工商局的《处罚决定书》证明,早在2004年6月就已有图业公司生产的假冒本案所涉品牌的产品流入湖北市场。并且这还只是工商局查到的时间,实际图业公司销售的假冒产品的时间肯定还在工商局查获之前。综上所述,本案众多的证据证明实施侵权行为的主体是图业公司,因为欧阳调埠的“健康苹果”这一标识已使用多年,且图业公司又是向欧阳调埠的一些老客户销售假冒产品,造成查明事实后众多老客户终止了与欧阳调埠的合同,给欧阳调埠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又因为图业公司不愿收回已销售的假冒产品,致使欧阳调埠不得不出钱控制假冒产品再流入市场。还因本案诉讼欧阳调埠支出了必要的费用,综上,请求二审法院依法驳回图业公司的诉讼请求。
经审理,本院对原审法院查明的上述事实予以确认。本院另查明,欧阳调埠于2005年1月17日向原审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图业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消除影响,并赔偿欧阳调埠损失222111.5元(包括经济损失15万元、购买假冒产品的损失5万元、差旅费损失2111.5元、律师费2万元),由图业公司承担诉讼费用。
本院认为:本案属于侵犯商标权纠纷。欧阳调埠依法取得第3250020号“健康苹谩蔽淖肿⒉嵘瘫辏硕ㄊ褂蒙唐肺?类,即铝涂料、木材涂料(油漆)、漆、稀料、放水粉(涂料)、固定剂(清漆)、颜料、染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欧阳调埠在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范围内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
本案事实表明,2004年7月22日,佛山市顺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投诉对图业公司进行检查,在图业公司处现场发现了被控侵权产品:1、带“HEALTH PAINT及苹果图形”商标和“健康苹果漆”字样的油漆空罐616个,纸箱520个;2、带“HealthApple”和“Applepaint及苹果图形”商标和“生态苹果漆”字样的空罐500个、纸箱780个;3、带“HEALTH PAINT及苹果图形”字样的标识210000张。上述产品明确标示“生产商:佛山市顺德区图业涂料有限公司、生产基地:广东佛山顺德杏坛吉佑工业区”等内容。图业公司也承认被控侵权产品系在图业公司处加工生产,将被控侵权产品灌入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包装物中的行为也发生在图业公司车间。根据上述事实,足以认定生产、销售涉嫌侵犯欧阳调埠“健康苹果”注册商标专用权产品的主体是图业公司。图业公司未经注册商标权人欧阳调埠的许可,将欧阳调埠的注册商标“健康苹果”在其生产的木器漆、墙面漆的包装上作为商品名称使用,该行为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情形,因此,图业公司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图业公司上诉称,其与张力、刘继乐系委托加工关系,涉嫌侵权的包装物系由该二人外带入厂,由此产生的侵权责任理应由张力、刘继乐承担,原审法院应当追加张力、刘继乐为本案被告。本院认为,无论图业公司与张力、刘继乐之间是否存在委托加工关系,也无论张力、刘继乐是否属于图业公司的员工,都不会改变本案中是图业公司生产、销售被控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这一事实,因此,欧阳调埠有权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图业公司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当然,如果欧阳调埠认为张力、刘继乐的行为也侵犯了其注册商标专有权,欧阳调埠也可以向张力、刘继乐主张侵权责任。但在本案中,张力、刘继乐不属于必须共同诉讼的当事人,欧阳调埠在本案中只起诉图业公司,不起诉张力、刘继乐,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欧阳调埠在本案中不起诉张力、刘继乐,并不能因此免除图业公司所应承担的侵权责任。因此,图业公司的上述上诉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者依职权适用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确定赔偿数额。人民法院在确定赔偿数额时,应当考虑侵权行为的性质、期间、后果,商标的声誉,商标使用许可费的数额,商标使用许可的种类、时间、范围及制止侵权行为的合理开支等因素综合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前款所称侵权人因侵权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损失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由于欧阳调埠没有提供证据证明其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的具体数额,也没有提供证据证明图业公司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的具体数额。因此,原审法院综合考虑图业公司侵权行为的性质、期间、后果,商标的声誉,欧阳调埠购买假冒产品所支付的实际费用以及为调查、制止侵权所支付的律师费和其他合理费用等因素,酌情判令图业公司赔偿欧阳调埠经济损失15万元。该判决有充分的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予以维持。图业公司上诉认为原审判决所确定的赔偿数额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该主张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
综上所述,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图业公司上诉理由不能成立,应予驳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二审案件受理费7982元,由图业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 判 长 林广海
审 判 员 王 恒
审 判 员 邓燕辉


二○○六年五月九日

书 记 员 林恒春
书 记 员 孙燕敏

  • 联系我们
  • 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街道车道沟10号院 中华商标协会(北方朗悦酒店)
  • 电话:86-10-68014071
  • 传真:86-10-68018055
  • 邮箱:cta@cta.org.cn
  • 协会微信
  • 协会微博
版权所有:中华商标协会    京ICP备06065018号             技术支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济信息中心
版权所有:中华商标协会    京ICP备06065018号
技术支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济信息中心
版权所有:中华商标协会  京ICP备06065018号     技术支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济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