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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得丽”何人该得利
2005年12月02日来源:

 

    近日,有关立邦公司与广东保赐利化工有限公司"美得丽""永得丽"商标之争的事件,因各类报刊杂志以及网络等媒体的报道而沸沸扬扬。并于日前再度升级一一保赐利增加诉讼请求,索赔金额由原来的400万元调整为1600万元。

    一、事件的由来立邦涂料(中国)有限公司法务部陈复仁经理近日对事件作了详尽的描述:  立邦公司系涂料产品生产商,品牌为"立邦漆""立邦漆"源于日本,有着117年的悠久历史。在进入包括新加坡、马来西亚、香港、台湾等以华语为主要语言或主要语言之一的国家及地区后, "立邦漆"名下逐步形成了包括前述"美得丽""永得丽"在内的一个完整系统的中文产品名称体系,体系内另有雅得丽、喷得丽、丝得丽等等。

    上个世纪七十年代以来,"立邦漆"在亚洲范围内取得了空前的发展,销售额稳居亚洲区涂料行业首位。"立邦漆"品牌旗下的美得丽、永得丽、雅得丽、喷得丽、丝得丽等产品名称,在华语区的消费人群中取得了极高的认知度和美誉度。

    1992年, "立邦漆"进入中国市场,并先后成立了立邦涂料(中国)有限公司、廊坊立邦涂料有限公司和立邦涂料(广东)有限公司;同时在品牌方面,完整地引进了包括"美得丽"  "永得丽"在内的产品名称体系,并不断通过销售和广告等方式推广这一体系。经过十余年的艰辛创业,目前"立邦漆"已经成为国内涂料行业的龙头品牌,市场也已经普遍接受了"立邦漆"及其旗下各产品。

    当立邦公司在国内全面推广产品取得了相当的成效,并考虑以商标注册的方式对各产品的名称进行注册时,却发现一个注册资金为6万元的从事油漆涂料销售的三人股份制企业--汕头市升平区港通商行,在晚于"立邦漆"进入中国市场的时间(19933)即已提出了"美得丽""永得丽"的商标注册并于19945月取得了商标证书。获知此消息,立邦公司大为震惊,并旋即于1998年向国家工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港通商行此二项商标的申请,2000929,商评委以未提供证据为由驳回了立邦公司的申请。20001128,汕头市升平区港通商行将此二项商标转让给了于同年成立的一个从事各类精细化工品生产的外商投资企业一一广东保赐利化工有限公司。

    2004年12月28,保赐利在受让商标权四年多的时间之后以侵犯商标专用权为由以三家立邦公司为被告向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诉讼。

二、立邦公司的意见和态度

    陈复仁认为,因保赐利早在事件之初就采取了一连串的诸如召开大型新闻发布会等行动,而立邦公司又多以沉默应对,故相关的报道多有倾向性的意见和不实之处;事实上,立邦公司一贯重视中国的法律,也一贯尊重中国的法律,并且始终是以法律来现范自己的行动。

  陈复仁指出,有些媒体对于事件的报道多有概念化的倾向一一将立邦公司概念化为跨国企业,而保赐利则为中国小企业;然后套用一个以大压小、恃强凌弱的模式。陈复仁认为,这样武断下判断显然对立邦公司是不公正的。事实上,从资金来源看,双方都是外商投资企业;从注册地而言,立邦和保赐利都是中国企业;而在规模上,保赐利也自称投资规模达到1亿港币,显然不属于小企业的范畴;并且,立邦公司使用"美得丽""永得丽"作为产品名称,是否构成侵权,这是一个事实和法律问题,与涉及该事件双方主体的规模大小、资金来源没有联系,涉案双方都是平等的民事主体。陈同时还指出,少数媒体把立邦类比于抢注海信商标的西门子公司,却不知立邦公司在此事件中的角色极类似于被抢注商标的海信;同样的被抢注、同样的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权利,却得到不同的对待,立邦公司感到非常的委屈。

    就此事件,立邦公司认为:在港通商行注册"美得丽""永得丽"之前,立邦公司就在国外以产品名称的方式对"美得丽""永得丽"经过了长期的使用并已经引入了国内,在先使用的事实和权利不容否定。假定说港通商行在不了解立邦公司使用"美得丽""永得丽"的情况下,独立地创作了"美得丽""永得丽"二个名称中的一个;那么,其作为油漆涂料产品的销售者独立地同时创作了二个与立邦公司已经使用的产品名称完全一致的商标名称,这在逻辑上显然是站不住脚的。

    基于以上的原因,立邦公司始终认为自身使用"美得丽""永得丽"是完全符合中国的法律的;港通商行取得商标权是恶意的,其权利是有瑕疵的。只是2000年在被商评委以未提供证据为由驳回撒消申请后,依当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有关商评委作出的裁定是终局裁定的规定,立邦公司才无法进一步通过诉讼寻求法律解决。

    "美得丽""永得丽"是立邦公司独创的产品名称,只是由于在商标管理中的疏忽,给他人钻了空子,自己的"金娃娃"就绐别人抱去了。2000年以后,立邦公司在撤销申请被驳回后仍继续使用"美得丽""永得丽"作为产品名称。不停止使用"美得丽""永得丽",不仅是自身在产品体系上的需要,不仅是对经过长期精心培育和大量投入而已经具有相当知名度的产品的珍惜,也不仅是因为对事实和法律的自信,更有着深一层的考虑:立邦公司不惧怕对方采取任何包括诉讼在内的法律行动,并且希望对方采取诉讼行动从而通过诉讼还事实一个真相,抱回自己的"金娃娃"

   陈复仁称:事实上,立邦公司使用"美得丽""永得丽"也是不会导致消费者在购买油漆涂料产品时产生混淆的。消费者关注的是他所购买的是立邦、还是多乐士、拟或是大师等等品牌,当他确定选择立邦漆时,他才会继续作出购买何种系列的判断,是美得丽、永得丽还是丝得丽;而且立邦公司的所有的产品外包装均以显著位置标注"n",和"NIPPON PAlNT''商标;立邦公司针对市场上假冒的立邦产品所发布的报刊声明也是着重提醒消费者认准  "n"   "NIPPONPAlNT''商标而不是"美得丽""永得丽"产品名称。因此决不会发生消费者将立邦美得丽误认为是保赐利美得丽,将立邦永得丽误认为是保赐利永得丽的情况。并且,我们在此前也从未在市场上发现有保赐利公司生产的"美得丽"  "永得丽"涂料产品。在保赐利公司提出诉讼后,我们又向全国各地的油漆涂料经销商作了广泛的询问和调查,反馈的信息也是除"立邦美得丽"  "立邦永得丽"产品之外,没有其它公司生产的"美得丽"  "永得丽"产品。

    目前,以诉讼为主线的整个事件已经经过了第一次的证据交换。双方均未表现出妥协的迹象,保赐利增加诉请、立邦公司积极应对,双方都是志在必得。结果如何,还有待法院的裁决。

 

 

 

编辑日期:2005-3 

来源:中华商标 

作者:李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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