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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朝公司诉运河化工厂商标侵权纠纷案
2003年01月03日来源:

 

案情

    北京天朝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系"天朝"文字及图形商标的注册权人。其与北京通州区运河化工厂均为生产销售防冻液的企业。19989月,被告从为原告加工塑料包装桶的北京市环亚塑料制品厂购买了刻有天朝牌商标图形和天朝字样的防冻液外包装桶4160(后庭审中运河化工厂称其购买天朝公司的防冻液外包装桶是应急之用,现所购买的4160个防冻液外包装桶尚没有使用,仍在库房中)。因此原告天朝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被告运河化工厂购买了刻有天朝牌商标图形及天朝字样的防冻液外包装并装入其自己生产的防冻液进·行销售,被告运河化工厂的上述行为侵犯了该公司的商标权,故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权行为,消除影响,并负担原告方所花费的律师费6000元。

    一审法院处理意见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法律保护注册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注册商标权人有权禁止他人未经许可使用其注册商标,也有权禁止他人买卖其注册商标。法律对非法买卖他人商标标识的行为亦有禁止性规定。被告运河化工厂未经天朝公司许可购买了大量的刻有天朝公司注册商标的外包装桶,并拟装人自行生产的防冻液进行销售,其行为违反了法律的有关规定,侵犯了原告天朝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应承担侵权责任。鉴于运河化工厂的上述行为尚未给天朝公司造成实际损失,故本院责令运河化工厂停止侵权行为,赔礼道歉,并负担天朝公司为此诉讼花费的合理费用。天朝公司主张运河化工厂用所购买的刻有天朝商标的外包装桶销售其自行生产的防冻液,因未提供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本院不予支持。综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八条第四项的规定.一审法院判决如下!

    ()北京市通州区运河化工厂不得购买和使用刻有北京天朝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天朝牌注册商标图形和天朝字样的防冻液外包装桶;

    ()北京市通州区运河化工厂销毁其所购买的刻有北京天朝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天朝牌商标图形和天朝字样的防冻液外包装桶;

    ()北京市通州区运河化工厂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天朝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书面致歉(致歉内容须经本院审查,逾期不致歉,本院将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公布判决内容,费用由北京市通州区运河化工厂负担)

    ()北京市通州区运河化工厂给付北京天朝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人民币六千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天内给付)

    ()驳回北京天朝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评析

    我国商标法第38条规定:"有下列行为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似的商标的;(2)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4)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我国商标法实施细则第34条规定:"任何人不得非法印制或者买卖商标标识。"根据上述法律规定,针对本案案情,如何确定本案被告的行为性质,形成了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我国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对购买他人商标标识是否构成商标侵权未有明确规定,虽然实施细则规定禁止非法买卖商标标识,但又规定对上述行为应由工商管理机关进行处罚,故认定本案被告

    Edmunds在她的判决中拒绝了Ford公司要求禁止发行人RobertLane公开机密文件的禁令请求。她认为,这样做会非法地限制言论自由。但是,Edmunds发布了禁止Lane侵犯Ford公司版权的禁令。

    Edmunds在其判决决定中说,法院坚持认为第一修正案没有授权可以以禁令的形式限制言论,即便是这种公开会威胁到重大经济利益也不能例外。

    Edmunds在判决中还要求Lane对其拥有的Ford公司的文件加以鉴别,包括文件是怎样获得的以及从谁那里获得的。她说Ford公司提供了"充实的证据"证明lane违犯了密执安州统一商业秘密法。她还解释说法院刚刚开始平衡因特网上的言论自由与知识产权保护的斗争。

    Ford公司在一项申明中称他们对判决比较满意,因为Edmunds判决1ane复制Ford公司文件侵犯了版权法。Ford公司的发言人Bresmihan公司的律师还没有决定是否对该判决提出上诉。他还说他们正在调查公司的文件是如何被泄露的。(梁子)

Tegal公司诉东电子公司专利侵权

    Tegal公司和东京电子美洲公司的专利侵权诉讼中,美国地区法院支持了TegaJl公司关于东京电子美洲公司侵犯其专利权的诉讼请求,并禁止该公司在美国销售和运输双频率晶片蚀刻设备。

    但是,东京电子和专利权人(加利福尼亚州的Tegal公司)在对专利保护的范围上还存在分歧。该专利技术用于生产半导体芯片,这种芯片将用在远程通讯、智能卡以及计算机最新产品上。

    Tegal公司高级官员麦克·帕罗蒂说,弗吉尼亚东区法院的判决将禁止其他生产商使用这一提高芯片蚀刻效果的方法。但他也表示,要将官司继续打下去,以寻求经济上的补偿。

    设于得克萨斯州的东京电子美洲公司总经理阿兰·罗里特说,判决只对其三种模式之一的IEM有效,IEM只占公司产品的少部分,且正在被公司所淘汰。用于半导体业的蚀刻方法与芯片的绝缘系统的设计和制造有关,他的公司在这一行业处于主导地位。(梁子)

    Qualcomm公司称其专利纠纷胜诉

    近日,Qualcomm公司在与摩托罗拉公司有关无线长途通讯技术的专利纠纷中,Qualcomm公司获得胜诉,联邦法院在两个问题上判决支持他们的观点。

    与摩托罗拉公司的纠纷集中在无线电话技术和Qualcomm技术服务,该公司720向法院起诉要求终止对摩托罗拉公司的专利许可。圣地亚哥的Qualcomm公司说美国一地区法院法官NapoleonJones透露的判决摘要称其"Q"无线电话机并不侵犯摩托罗拉公司的"StarTAC"电话机的外观设计专利。

    同时Qualcomm公司控告摩托罗拉公司的CDMA电话机

   (包括StarTAC电话机)侵犯其专利权,以便把案子搞大。 (梁子)

可口可乐公司将对个人网站提起诉讼

   近日,可口可乐公司将对香港一个可乐罐爱好者个人建立的网站提起了诉讼。可口可乐公司声称,该网站coke-cannet网页侵犯了可口可乐的商标及版权,必须改名,否则将要诉诸法律。

   这个名叫DannyCheng的香港公民最近通过电子邮件,宣称自己建立了一个可供可乐罐爱好者浏览的网页,网址分别为cokecannetcokecollectornetcokecannet网站除了拥有大量可乐罐的资料之外,还有该名公司本人拥有的数十个不同国家不同时期的特色可乐罐相片及其描述。在可口可乐公司的代表律师发给这名公民的信中指出,要求Danny将网站中侵犯可乐商标及版权的图片及内容删除,还要求Dan-ny的网站改名,不能在出现coke的字眼。

   目前可口可乐公司中国有限公司已经发表声明,承认已正式要求Danny停止在其网址上使用Coke的字眼,理由是Coke是可乐公司的注册商标,该公司认为该网站的名称可能会侵犯商标权,使公众误认为该网站与可口可乐公司有关系。

   该名香港公民对可口可乐公司的警告并不服气,声称自己不是属于商业网站,并指出cokecan一词是用于形容可乐罐,并非侵犯商标权。(上山)

 

 

编辑日期:1999-11 

来源:电子知识产权 

作者:北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邵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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