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工商报
时间:2008.6.17
作者:罗仙莉 王万年
本报讯 湖北省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商分局日前对奥运标志使用情况进行了集中检查,责令湖北新长江地产公司和武汉新港房地产公司立即撤除违规使用奥运标志的广告。
新长江地产公司和新港房地产公司以宣传奥运为名,利用户外广告、宣传标语等形式进行隐性奥标侵权活动,未经授权将奥运五环、火炬、福娃等标志擅自印在户外广告上,使消费者误以为该商品与奥运会之间有某种合作关系。
工商部门要求这两家开发商拆除问题广告,并对其立案处理,同时对未经审批私自发布广告的武汉新纪元广告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