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华商标网
河南省洛阳市
2009年06月12日来源:


来源:中国工商报
时间:2009.06.11
作者:赵梅香 李 玮

  根据群众举报,河南省洛阳市工商局经检支队日前查处一起侵犯蓝带商标专用权案件。

  经查,4月1日至13日,洛阳龙门山泉啤酒有限公司共生产金红带绿字纯生态、蓝字纯生态啤酒1320件。该公司在啤酒包装上印有与蓝带图形商标近似的商标,且在外包装上突出使用美国蓝带集团(亚太)有限公司监制字样。经授权使用蓝带商标的肇庆蓝带啤酒有限公司鉴定,确认这批产品侵犯了蓝带商标专用权。工商机关依法没收了尚未售出的金红带啤酒,并对当事人处以罚款。

  • 联系我们
  • 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街道车道沟10号院 中华商标协会(北方朗悦酒店)
  • 电话:86-10-68014071
  • 传真:86-10-68018055
  • 邮箱:cta@cta.org.cn
  • 协会微信
  • 协会微博
版权所有:中华商标协会    京ICP备06065018号             技术支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济信息中心
版权所有:中华商标协会    京ICP备06065018号
技术支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济信息中心
版权所有:中华商标协会  京ICP备06065018号     技术支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济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