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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岛咖啡”受困特许连锁
2005年12月02日来源:

 

 

创建于台湾的“上岛咖啡”进入大陆发展的时间虽说不长,但已享有较高的市场知名度,在上海开设了50余家分店,全国的加盟店更达400家。然而,围绕商标使用权,有关各方纠纷不断。最近,国家工商总局商评委一纸撤销“上岛”商标的裁定,使该纠纷再起波澜。由于在我国特许加盟中,商标权遭遇被撤销的命运,这几乎是头一遭,因而引起人们广泛关注。那么,这起令人关注的商标裁定背后,究竟有什么样的是非曲折?又会产生出怎样的法律难题呢?

8股东创办“上岛咖啡”

    上岛咖啡于1968年创建于台湾,其创始人陈文敏先生创作了“上岛图案”美术作品。上个世纪 80年代,上岛咖啡以经营各国高品质咖啡而风靡台湾市场。1997年,陈文敏联合他人进入大陆发展咖啡事业。起初与一家房地产公司合作经营海口上岛咖啡店。19983月,他与游昌胜等8位股东共同注册成立了“海南上岛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称海南上岛),陈文敏任总经理,游昌胜任董事长。1997年,天津广泰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泰公司)将“上岛图案”用于“上岛文字加图形”商品商标的注册并于次年得到核准。1999年,广泰公司将该商标转让绐海南上岛。1998年,海南上岛又以“上岛图案”申请注册“上岛文字加图形”服务商标,2000 414日,经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注册登记,海南上岛取得了“上岛”注册商标专用权,注册号是第 1385773号,核定的服务项目为 42类,包括旅馆、咖啡馆、餐厅、自助餐馆、快餐馆、鸡尾酒会服务、野营服务(住所)和汽车旅馆。

    为迅速发展全国市场,200012月,海南上岛董事会决定由公司八大股东分别经营全国八个区块,八个股东以抓阄形式确定各自在国内的经营范围,并有权通过与海南上岛签署的特许经营合同获得“上岛”商标的使用权。当时,陈文敏抓到了浙江片(包括浙江、江西、安徽、陕西和内蒙古)。于是, 20011月,陈文敏在杭州注册成立了杭州上岛咖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上岛),从事上岛咖啡的连锁特许工作。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其妻金梅央。

此后,大本营海南上岛又经历了一系列变更:20011月,海南上岛撤消。811,游昌胜等人又在上海注册了上海上岛咖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上岛),投资人、所有人、经营业务、品牌等与海南上岛一样,而陈文敏也辞去了总经理职务。2002530,经过商标局核准,上海上岛通过原海南上岛的受让,取得了“上岛文字及图形”的两商标专用权。而彼时,陈文敏正在杭州专心经营上岛咖啡的连锁特许工作,已和上海上岛没有了任何瓜葛。

加盟费引发商标使用权之争

在浙江片区一心打天下的陈文敏,作为上岛咖啡的创始人,先后在浙江省内发展了100余家加盟店,以每店每年至少2万元的加盟费计算,其收益就达数百万元。这笔不小的加盟费,成为了有关双方利益的冲突点。作为新的商标持有人,上海上岛认为因海南上岛已撤销,杭州上岛与之签订的商标使用合同已无效,杭州上岛应该和上海总部重新签订授权协议。而杭州上岛这方并无此意,于是,一场历经一年半的商标纠纷酣战由此而起。

    20032月,上海上岛首先发难,他们以冒名生产咖啡豆为由,向杭州市工商局举报杭州上岛侵犯其商标权。随后,上海上岛又认为浙江省内多家上岛咖啡店均属非法企业。杭州市工商局于同年218日,对杭州上岛采取查扣行动,并在7月对其做出处以1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然而,同年319日,陈文敏还是同杭州上岛签订了一份许可协议,授权杭州上岛有偿使用“上岛图案”美术作品。这份协议让杭州上岛和陈文敏紧密地联系在了一起。同年8月,上海上岛再度开火,向杭州市中级法院起诉,称杭州上岛“冒充商标所有权人,将该商标专用权授给他人使用并收取费用”,要求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但此诉讼在两次庭审后即休庭等待国家工商总局商评委的裁定。

    杭州上岛也不甘示弱,20034月,向国家工商总局商评委提出了撤销“上岛及图”商标注册的申请。同年9月,陈文敏与杭州上岛又向上海市二中院起诉上海上岛侵犯陈文敏对“上岛及图”商标的著作权。其诉称,“上岛图案”美术作品是他在1985年的时候在台湾创作的。上海上岛擅自使用“上岛图案”美术作品的行为侵犯了他的著作权,应该立即停止并赔偿杭州上岛经济损失人民币1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文敏享有对该图案的著作权。两“上岛文字加图形”商标均经商标局核准注册,上海上岛系通过合法转让程序取得,为两注册商标的合法持有人。根据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上海上岛在经营活动中使用两注册商标以及“上岛图案”美术作品的行为侵犯了陈文敏的著作权及杭州上岛的使用权利。今年224日,上海二中院做出判决:上海上岛为该商标的合法持有人,不支持陈文敏的诉讼请求。一审判决后,杭州上岛不服,提起上诉,后在二审审理过程中撤诉。

    今年了月2日,国家工商总局商评委针对陈文敏提出的撤销“上岛及图”商标注册的申请做出了裁定:由于天津广泰国际工贸有限公司未经授权将陈文敏享有著作权的“上岛及图”标志图案申请注册商标,侵犯了陈文敏享有的在先权利,故该争议商标应予撤销。

    这一裁定公布后,已改名为浙江两岸食品有限公司并打出“两岸咖啡”品牌的原杭州上岛(以下简称浙江两岸)宣布将向法院起诉上海上岛偷注、抢注“上岛”商标,并要求工商部门取缔对方所有的上岛咖啡店。

纷争背后的恩恩怨怨

    在上岛商标的纠纷背后,实际上是几位创始人之间难以调和的矛盾。对此,双方各执一词。上海上岛的有关人士直言不讳说:“这件事其实就是夫妻俩吵架,陈文敏一个人的力量要挑战七个股东,不可能成功。”

    该人土说,  “当初公司是在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经过合法注册的,每年都缴纳商标使用费,现在突然说要撤消‘上岛及图’商标,我们觉得这缺乏依据,我们已和公司三位长期法律顾问进行了协商,很快就将向北京市一中院起诉。对于胜诉,我们相当有信心,起诉后两个月,判决就会下来,到时候一定是我们赢。”

    而浙江两岸则认为,这一裁定不可能有回还余地。商评委是处理此类纠纷的最高行政部门,其裁定具有权威性。即使上海上岛向法院起诉,审理的也不过是裁定程序的合法性,很难推翻这一裁定结果。

    上海上岛坚持认为,上岛相关商标的注册取得和受让都是合法有效的。其理由是,早在1997年成立“海口上岛咖啡店”时,各股东是在陈文敏拿出的三个图形中确定现商标图形的,因海南上岛尚未成立,他们一致同意先以天津广泰国际工贸公司名义申请注册商标,此后才转至海南上岛名下。而2000年海南上岛召开董事会,陈文敏也在上岛咖啡注册商标转移到上海上岛的有关协议上签了字。这些事实足以证明陈文敏同意将“上岛及图”注册为商标,并先后同意由海南上岛及上海上岛行使商标所有人权益。此外,2003年在杭州市工商局的查扣行动后,陈文敏向上海上岛发出了一份声明,称“本人愿意补交2001年至2002年加盟金,并保证不再侵犯总公司30类产品权益”,说明陈本人认可上海上岛对上岛商标专用权的认可。陈文敏是海南上岛的股东,又是总经理,对商标注册、转让的事都有参与,怎么可以说自己毫不知情呢?

    不过,浙江两岸一位总经理助理却称,当初陈文敏虽然同意在“海南上岛咖啡店”的店招、菜单、餐具上使用“上岛”图案,但并未同意将该图案注册为商标。他是在商标注册后,才知道此事的。至于为何当时没有提出异议,其一是由于陈文敏是台湾商人"虽然他在台湾注册了“上岛”商标,但他并不了解大陆的法律,以为在大陆是“谁先申请就保护谁”,直到很久之后咨询了许多法律专家,才知道自己的权益可以得到维护;其二,上岛商标注册时,陈文敏和海南上岛的几位股东是合作关系,对商标被注册一事也不便深究。如果不是后来上海上岛“反咬一口”起诉杭州上岛侵权,他们也不会提出撤销商标的申请。

法律专家评析

    上岛咖啡纠纷案,在我国特许加盟业中是第一例,涉及到全国各地,因而引起各地法律界人士的广泛关注,他们从不同的角度发表了看法。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五庭法官李国泉从商标评审程序与诉讼程序的关系角度分析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国部分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规定,涉及权利:中突的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一般应当由当事人按照知识产权的撤销或者无效程序,请求有关授权部门先解决权利冲突问题后,再处理知识产权的侵权纠纷。为解决商标权与在先权的权利冲突,商标法对商标注册不当情形的处理作了具体规定,对已经注册的商标有争议的,可以自该商标经核准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裁定撤销该商标。因此,按照商标法和司法解释的规定,本案的著作权和商标权的权利冲突应首先通过商标评审程序解决权利冲突问题。本案一审审理终结前,两原告已就两“上岛文字加图形”注册商标分别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裁定撤销。但是,等待这一行政程序的结果往往耗时长久,而且,如果当事人对评审结果不服还可申请复审直至提起行政诉讼。因此,最高人民法院的上述司法解释还规定,如自当事人请求之日起3个月内有关授权部门未做出处理结果且又无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做出处理。显然,这一规定的目的在于防止

  当事人的权利状态长期处于不稳定当中。本案中,由于商标评审委员会受理两原告的申请已超过3个月仍未做出处理结果,法院决定先行做出处理,完全是依照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进行的。法院判决生效后,如两注册商标或其中之一经法定程序最终被撤销,导致上海上岛公司丧失相应的商标专用权,两原告可依法另行主张权利。

    上海金世永业律师事务所的陈峥律师认为,通常此类起诉国家工商总局的案件,胜诉率大约只有 30%。上岛这起纠纷有其特殊性,其根本原因可能是原海南上岛在撤销时,公司的财产包括作为无形财产的商标,其专用权、使用权、许可被许可等问题都没有得到一个明确的界定,导致日后的纠纷不断。

    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特许加盟律师吴敬清表达了自己的观点:虽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上海上岛如不服从国家工商总局商评委撤销“上岛及图”商标的裁定,可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北京市一中院起诉,然而,此类起诉工商总局的案件胜诉率非常小。由此看来,上岛咖啡的加盟商户恐怕难免受到波及了。

    浙江省威盾商标事务所所长历钟辉指出:“按照我的理解,从现在开始,所有上岛的加盟商当然也包括杭州市场的加盟商,都不能再使用上岛的徽形图案作为商标标识。否则,现在拥有该标识著作权的一方(指浙江两岸)一旦提起诉讼,这些加盟商将处于非常被动的地位,上海上岛有权授权上岛商标,但仅限于文字。”

 

 

编辑日期:20049 

来源:中华商标 

作者:刘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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