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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字之差惹官司 两家“源祥”要叫板
2005年12月02日来源:

 

    江西省南昌市洪成大市场龙源祥布行总经理龚高海近来有点困惑,因为自己使用了近20年的商号,如今在注册商标时,却突然被卷进了一起纠纷。
    
事情得从331说起。那天,龚高海收到一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送达的《商标异议答辩通知》。通知中说,恒源祥(集团)有限公司对龙源祥布行申请并已初步审定的第1931453号商标龙源祥提出了异议。
    
龚高海在反复阅读了恒源祥递交的异议申请之后,满腹委屈地说,看了他们的异议理由,真让人有些茫然。
    
恒源祥对龙源祥及图商标提出的异议有4个理由。一、恒源祥是一家老字号企业,恒源祥商标为驰名商标,理应得到所有类别上的保护。二、龙源祥恒源祥只有第一个字不同,后两个字及其排列顺序完全相同;从直观视觉角度看,商标的整体与文字极其相似,而且两者的主体意思也极为相近,同样具有源远流长,吉祥如意的含义。另外,从发音上,两商标也极为近似,客观上会造成混淆。三、龙源祥注册使用在商品国际分类第24类的部分商品上,而恒源祥已经在先注册使用于该类的全部商品。如果允许龙源祥及图商标注册,会误导广大消费者,让他们误认为龙源祥的产品是恒源祥的产品,这不仅损害了异议人的利益,而且也给消费者带来了很大的不便。四、恒源祥商标已为公众所熟知,一旦龙源祥的商品出现质量问题,将会造成市场的混乱,给恒源祥商标造成损害。
    
恒源祥的申请理由,龚高海认为龙源祥虽然只是一家中小规模的私营企业,但同样重视品牌建设。龙源祥将据理力争,捍卫龙源祥及图的生存权。
    
龚高海介绍说,龙源祥以生产经营防雨布、气模、帐篷为主,做布匹生意已有近20年的历史,一直信誉很好。早在1996年,他就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了龙源祥布行。当年开业时的招牌也是龙源祥布行,而当时恒源祥的牌子在南昌还默默无闻。龚高海说:我的门面招牌在先,注册商标在后,招牌与商标相统一,这正是我的创牌之举,是很自然的事情,如何谈得上混淆视听,误导消费者呢?
    
龚高海说,他之所以要取龙源祥三个字,是因为他的姓中有一个字。而他自己1952年出生,又属龙。源祥两字在传统商行中用得很广泛,又岂能由恒源祥一家独享?瑞福祥等老字号招牌中也大都有等字眼,恒源祥岂不是也会对这些老字号形成侵害?不过,龚高海也认为,恒源祥方面提出异议也很正常,时下确有不少企业竞相傍名牌,特别是傍驰名商标,恒源祥保护自身知识产权的意识值得国内众多的企业学习。
    
面对以品牌策略为主占领市场的恒源祥,龚高海表示一定要把这场官司打到底,因为法律是以事实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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