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南昌市洪成大市场龙源祥布行总经理龚高海近来有点困惑,因为自己使用了近20年的商号,如今在注册商标时,却突然被卷进了一起纠纷。
事情得从
龚高海在反复阅读了恒源祥递交的异议申请之后,满腹委屈地说,看了他们的异议理由,真让人有些茫然。
恒源祥对“龙源祥及图”商标提出的异议有4个理由。一、恒源祥是一家老字号企业,“恒源祥”商标为驰名商标,理应得到所有类别上的保护。二、“龙源祥”与“恒源祥”只有第一个字不同,后两个字及其排列顺序完全相同;从直观视觉角度看,商标的整体与文字极其相似,而且两者的主体意思也极为相近,同样具有“源远流长,吉祥如意”的含义。另外,从发音上,两商标也极为近似,客观上会造成混淆。三、“龙源祥”注册使用在商品国际分类第24类的部分商品上,而“恒源祥”已经在先注册使用于该类的全部商品。如果允许“龙源祥及图”商标注册,会误导广大消费者,让他们误认为“龙源祥”的产品是“恒源祥”的产品,这不仅损害了异议人的利益,而且也给消费者带来了很大的不便。四、“恒源祥”商标已为公众所熟知,一旦“龙源祥”的商品出现质量问题,将会造成市场的混乱,给“恒源祥”商标造成损害。
对“恒源祥”的申请理由,龚高海认为“龙源祥”虽然只是一家中小规模的私营企业,但同样重视品牌建设。“龙源祥”将据理力争,捍卫“龙源祥及图”的生存权。
龚高海介绍说,“龙源祥”以生产经营防雨布、气模、帐篷为主,做布匹生意已有近20年的历史,一直信誉很好。早在1996年,他就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了“龙源祥布行”。当年开业时的招牌也是“龙源祥布行”,而当时“恒源祥”的牌子在南昌还默默无闻。龚高海说:“我的门面招牌在先,注册商标在后,招牌与商标相统一,这正是我的创牌之举,是很自然的事情,如何谈得上混淆视听,误导消费者呢?”
龚高海说,他之所以要取“龙源祥”三个字,是因为他的姓中有一个“龙”字。而他自己1952年出生,又属龙。“源祥”两字在传统商行中用得很广泛,又岂能由恒源祥一家独享?瑞福祥等老字号招牌中也大都有“福”、“瑞”、“鼎”、“仁”、“祥”等字眼,“恒源祥”岂不是也会对这些老字号形成侵害?不过,龚高海也认为,“恒源祥”方面提出异议也很正常,时下确有不少企业竞相傍名牌,特别是傍驰名商标,恒源祥保护自身知识产权的意识值得国内众多的企业学习。
面对以品牌策略为主占领市场的“恒源祥”,龚高海表示一定要把这场官司打到底,因为法律是以事实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