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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你”商标异议案例
2005年12月02日来源:

 

日本三丽欧股份有限公司和漯河市第二造纸厂对河南某厂在第16类卫生纸商品上初步审定并公告的“谢谢你”商标(图一)提出了异议。

异议人日本三丽欧股份有限公司认为,被异议商标与其在先注册的“HRLLO KITTY”商标(图二)皆为猫图形,形成近似

异议人漯河市第二造纸厂认为其厂的“咪猫”商标(图三)早在1986年就获准注册,指定使用商品为卫生纸等。被异议商标图案完全照搬其厂已注册的“咪猫”商标图案,且使用在类似商品上。

 

    被异议人辩称,漯河市第二造纸厂的“咪猫”商标与本厂商标是以截然不同的两种方式表达的,因而不存在“照搬”之行为。

    商标局认为,日本三丽欧股份有限公司的商标与被异议商标虽然都有猫的图形,但只有头部有些近似。从整体外观上区别较大,不会造成误认。因此,该异议理由不能成立。

    漯河市第二造纸厂的商标与被异议商标的图形部分极为近似,且被异议商标的文字部分“谢谢你”属于日常用语,缺乏商标应具有的显著性。异议人商标和被异议人商标指定使用商品相同,使用在相同商品上的近似图形商标,极易使消费者产生误认。因此,该异议理由成立。根据《商标法》第十九条规定,经初步审定的“谢谢你”商标不予核准注册。

    该案例主要涉及商标是否构成近似和日常用语有否商标的显著性的问题。我国《商标法》第十七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该商标有两个异议人:第一异议人日本三丽欧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图二)是由“HELLO KITTY”和猫图形组成,被异议人商标是由汉字“谢谢你”和猫图形组成,两商标虽然都有猫的图形,且指定使用在类似商品上,但两商标所采用的猫图形、猫的形态各不相同,各自使用的文字也不同,且两商标结构区别较大,不会造成消费者误认误购,未构成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第二异议人漯河市第二造纸厂的注册商标(图三)是由“咪猫”和猫图形组成,尽管被异议商标使用的文字与异议人所使用的文字不同,但两商标使用的猫图形、猫的形态及图形的组成要素几乎完全相同,且都指定使用于相同商品上,极易造成消费者的误认误购。因此,构成了在相同商品上使用近似商标。

 

 

编辑日期:19989 

来源:商标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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