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成”调料是一件注册商标,被“汇成”调料“克隆”后,其商标持有者依法维权一审败诉。“惠成”经过上诉,终于获得上级法院的支持,辽宁省高级法院对这起商标侵权上诉案作出“发回重审”的裁决。
沈阳惠成调料有限公司是一家非公企业,于
自创业以来,“惠成”牌系列调料已销往全国几十个省、市、地区市场,“惠成”品牌获得了广泛认知。2002年和2003年,“惠成”调料先后被评为“沈阳市著名商标”和“辽宁省著名商标”。这期间,惠成公司被评为“辽宁省放心食品工程示范企业”。可突然遭遇的侵权却令“惠成”十分烦恼。
2002年12月,一位长期购买“惠成”调料的消费者打来电话询问:“惠成调料卖得好好的,咋改名了呢?”原来,这位消费者在沈阳某超市发现了一种“汇成”调料,以为是假货,没敢买。惠成公司立即派人前往该超市调查,果然看到“汇成”调料在货架上摆放着,外包装与“惠成”非常相似。
经查,“汇成”调料的生产商是长春宽城区汇成食品加工部,其产品两年前就已销往长春等地。惠成公司认为,“汇成”克隆了“惠成”商标及外包装,给早已打开长春市场的“惠成”调料的销售及“惠成”商标的声誉和效益都带来了影响。于是,在与该厂商联系未果的情况下,沈阳惠成调料有限公司于
2003年4月中旬,收到法院传票的“汇成”老板刘某前来沈阳,与惠成公司谈判。“惠成”人惊异地发现,该老板就是几年前“惠成”调料在长春的代理商。惠成公司办公室主任孙文书说:“过去我们合作的挺好,这次你专程来能和解最好,我们也不希望打官司。如果你真有诚意和解,就应给我们一个说法。目前,我们已发生律师代理费、诉讼费等相关费用5万多元。你把想法谈一谈。”而刘某却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