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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3)一中民初字第11026号
2005年12月02日来源:

2003)一中民初字第11026

  原告北京市中预迎新科技开发公司,住所地北京市宣武区南纬路29号。

    法定代表人谷振荣,该公司经理。

    委托代理人刘晨,北京市地平线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北京市中预麦格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北京市宣武区南纬路4号。

    法定代表人王玉峰,该公司经理。

   委托代理人李洁,男,汉族,196316出生,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工住北京市崇文区天坛西里东区3楼。

   委托代理人杨培才,北京市江山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李洁,男,汉族,196316出生,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工住北京市崇文区天坛西里东区3楼。

   委托代理人杨培才,北京市江山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北京市中预迎新科技开发公司(简称迎新公司)诉被告北京市中预麦格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麦格公司)、被告李洁侵犯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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