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时间:2009-12-25
记者:车文秋
目前已经覆盖全国 loo多座主要城市、拥有500多家开、趾酒店的知名品牌如家目前在武汉将一家同名酒店告上法庭。近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武汉如家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如家)停止侵犯“如家”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更改企业名称且更改后的字号不得与“如家”文字相同或相似.刊登声明消除影响,井赔偿上海如家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如家)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19.2万元。
上海如家表示,“如家”系其合法拥有排他使用权的商标,于2003年被核准注册并于2008年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其在武汉已开设酒店11家,而武汉如家成立于2005年,因此自己拥有“如家”的在先注册商标专用权。上海如家认为,武汉如家在知道“如家”商标具有撅高知名度的情况下,仍然将“如家”商标突出使用在其宾馆招牌、宾馆内物品以及互联网等宣传上,足以导致相关公众产生混淆。
武汉如家辩称,其于2005年在武汉注册井开始使用现在的企业名称,当时原告的“如家”商标没有知名度,原告也没有在武汉开设酒店,并且自己没有对原告造成任何不良后果,故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院经审理认为,武汉如家突出使用“如家”二字的行为构成侵权,其使用“如家”作为企业字号与上海如家的在先注册商标专用权构成冲突。最终,法院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