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华商标网
深圳唯冠科技诉美国EMC商标侵权
2008年08月13日来源: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时间:2008.8.13
作者;芳菲

    本报讯在中国拥有“EMC”注册商标持有人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唯冠科技)以侵犯性册商标专用权为l由将美国EMC推上被告席,要求美国EMC停止使用“EMC”和“EMC2”商标并赔偿损失人民币8000万元。此案将于8月15日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据了解,深圳唯冠科技是全球4大显示器生产商之一。1995年。唯冠科技经受让获得“EMC”商标。后唯冠科技又于1996年10月,.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申请注册“EMC”商标。1997年10月,在唯冠科技申请的“EMC”商标公示期间,美国EMC提出异议,称其申请注册“EMC2”商标在先。后经行政裁定:司法认定等程序后,2007年,唯冠科技所申请的“EMC”商标被商标局核准注册使用。但唯冠科技发现,美国EMC仍在继续使用“EMC”和“EMC2”商标。唯冠科技遂于2007年4月向深圳中院起诉美国EMC,要求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本报将继续关注此案进展。
   

 

  • 联系我们
  • 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街道车道沟10号院 中华商标协会(北方朗悦酒店)
  • 电话:86-10-68014071
  • 传真:86-10-68018055
  • 邮箱:cta@cta.org.cn
  • 协会微信
  • 协会微博
版权所有:中华商标协会    京ICP备06065018号             技术支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济信息中心
版权所有:中华商标协会    京ICP备06065018号
技术支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济信息中心
版权所有:中华商标协会  京ICP备06065018号     技术支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济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