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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商所调处腾讯侵权纠纷
2008年07月11日来源: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时间:2008.7.11
作者:于梦

    本报讯近日,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丰台区六里桥工商所调解下,一起侵犯腾讯“企鹅”图案注册商标权事件得到解决。
    北京川湘村食品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湘村公司)在经营餐饮服务时,未经腾讯公司许可,将腾讯公司的“企鹅”图案及“Q”字母作为其商业标志,并在店面装潢、宣传资料上大量使用,侵犯了腾讯公司的注册商标权。腾讯公司在发出律师函警告无效后,向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丰台区六里桥工商所进行了举报。
    六里桥工商所接到举报后立即展开调查。在确认川湘村公司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后,责令其立即停止侵权。   
    在办案人员的调解下,川湘村公司承认其过错,并书面承诺不再继续其违法行为。腾讯公司则表示对民事赔偿问题不予追究。
    据了解,目前川湘村公司已经撤掉了其门面、宣传品上的所有侵权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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