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31日,由中华商标协会主办、南京优注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的“新媒体平台商标注册与保护”培训班在线上顺利举办。本期培训班邀请到了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第二庭庭长张晓霞,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审判长、三级高级法官俞惠斌,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秘书长张鹏,北京市万慧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明星楠为学员授课。
张晓霞庭长以“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法律适用”为题,从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认定、不侵权抗辩、商标权滥用、新媒体平台责任认定、侵权责任认定等方面,结合新媒体平台商标案例为学员阐述了法院在审理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案件时的裁判思路和裁判方法,学员们感到受益匪浅。
俞惠斌审判长以“新媒体商标授权确权中的若干问题”为题,以案释法,深入浅出,结合大量鲜活的典型案例,向学员分享了新媒体商标驳回复审、不予注册复审、商标无效宣告、商标权撤销复审行政案件中,欺骗性、显著性、类似近似、驰名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其他不当手段等情形的法律适用。
张鹏老师从商标保护对象的新发展、元宇宙空间的商标注册与保护、商标保护条件的新发展、商标权丧失制度的新发展、平台承担侵权责任的新发展、商标不侵权抗辩的新发展等六个方面,解读了全球主要法域新媒体平台商标注册和保护的最新动态和新发展,内容丰富,颇受学员们欢迎。
明星楠律师以“影响新媒体平台商标获权两大因素解读——显著性与误导”为题,从新媒体平台商标注册的背景,商标显著性和误导因素的法律适用,显著性和误导条款的联系与区别,应对商标缺显和误认的措施等四个方面,深入浅出地为学员作了详细讲解,并解答了学员的提问。
来自企业会员、代理机构会员、法院等单位4000余人次参加了本次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