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华商标网
关于举办商标诉讼培训班(宁波班)的通知
2018年08月14日来源:中华商标协会

各有关单位:

为帮助广大企业商标法务人员、商标代理人等相关人员进一步了解商标诉讼的相关热点焦点问题,由我会主办、中企商标鉴定中心承办的“商标诉讼案件培训班”拟于922-23日在浙江省宁波市举办,培训班将邀请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等有关专家就商标授权确权案件及商标民事案件有关热点、难点问题及相关案件分析等内容进行授课。现将培训班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地点

1.培训时间:922-23日(9228:00-9:00凭二维码入场

2.培训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海俱大酒店(宁波市海曙区马园路218号)

二、培训议程

日期

时间

授课内容

授课主题

922

09:00-09:10

开班式

 

09:10-12:10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立案庭袁伟法官

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立案的流程和常见问题

13:00-16:00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张棉法官

商标侵权案件的被告抗辩事由

923

09:00-12:00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判四庭王东法官

《商标法》第七条规定的“诚信原则”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表现

13:00-16:00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何琼法官

商标侵权认定审判动态

三、培训费用

(一)2018年会员参训优惠政策

经协会研究决定,2018年协会会员参加培训的优惠政策为: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普通会员单位享受免费培训名额的人次分别为全年5030105人次。

(二)超出免费名额的收费标准

1.中华商标协会会员收费标准

1)免费名额以外:1600/人;

2)未缴纳2018年会费的会员:3200/人。

2.非中华商标协会会员培训费:3200/人。

本次培训学员食宿自理,请自行与宁波海俱大酒店联系住宿事宜。

四、缴费办法

本次培训不接受现场报名缴费,请报名人员于915日前将培训费汇至以下账户:

  名:中企商标鉴定中心

开户行:工行北京礼士路支行

  号:0200003609201017781

注意事项:

1.开具发票服务内容统一为“培训费”,发票在会场发放。

2.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企业,在汇款的同时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所需资料的扫描件,包括:一般纳税人资质证明、缴费单位信息(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联系人、手机号,一并发送邮件至:cta8002@sina.com, 未及时发邮件告知的企业默认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3.以个人名义汇款参加会议的,请在汇款的同时发送邮件至:cta8002@sina.com,告知开具发票的单位名称,个人名义汇款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五、继续教育

依照我会发布的《中华商标协会商标代理分会继续教育暂行规定》,持有《商标代理人业务培训考试合格证书》的参训人员,可视同完成12学时继续教育培训,请携带证书至培训现场加盖培训章。

  六、报名方式

(一)会员单位

会员单位请到中华商标协会官网(http://www.cta.org.cn/)点击“会员天地”下拉菜单中的“会员登录”进行注册,注册完成后点击“会员申请按钮”填写会员信息(已操作本项的会员可以忽略),填写完成后点击“报名管理”中的培训班在相应会员级别项下进行报名。

(二)非会员单位

非会员单位请到中华商标协会网站(http://www.cta.org.cn/)点击“会员天地”下拉菜单中的“会员登录”进行注册,并点击“报名管理”中的培训班进行报名(培训班规模为300人,额满为止)。

    联系人及电话:

    法律部:张静玉010-68988171

    财务部:姜如010-68031465

 

                                    中华商标协会

                                    2018813

  • 联系我们
  • 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北三街8号
  • 电话:86-10-68014071
  • 传真:86-10-68018055
  • 邮箱:cta@cta.org.cn
  • 协会微信
  • 协会微博
版权所有:中华商标协会    京ICP备06065018号             技术支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济信息中心
版权所有:中华商标协会    京ICP备06065018号
技术支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济信息中心
版权所有:中华商标协会  京ICP备06065018号     技术支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济信息中心